为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丹阳市纪委在未设立重点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的74家归口派驻单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经过3年多实践,巡察工作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社会影响逐步扩大,拓宽了监督渠道,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开展。
明确重点,有序推进
夯实基础,做细做实准备工作。巡察前准备阶段是基础,巡察组每巡察一个单位,都提前一周向被巡察单位发放巡察通知,与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沟通,布置巡察工作。同时,确定巡察组工作人员名单,初步了解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编撰调查问卷、谈话提纲等。与市纪委相关科室咨询、了解是否有信访举报等情况,通过市纪委纠风网、巡察告示等对外发布巡察公告,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抓住关键,严谨务实开展巡察。巡察实施阶段是整个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巡察工作能否真正发现问题、取得实效。巡察组采取"听、评、访、查、谈"等方式组织实施。首先召开巡察动员会,统一与会人员思想,提高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除思想顾虑。其次进行个别谈话或集体座谈,在谈话时,注重对象的选择,不同对象谈话内容的侧重不同、方式不同,谈话技巧与策略因人而异。最后查阅相关资料,重点是财务资料及谈话对象所反映的涉及有关问题的资料。
客观分析,实事求是反馈意见。能否客观公正地反映巡察情况,是衡量巡察组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巡察实施后,巡察组人员及时对巡察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汇总,实事求是撰写巡察报告,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用典型说话,肯定好的做法,找出存在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巡察报告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后,巡察组将巡察情况进行反馈。被巡察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书面上报市纪委,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方案进行整改落实。
注重结合,形式多样
例行巡察与信访巡察相结合。在巡察中,对有信访举报的单位,在谈话交流、征求意见时,巡查组针对性提出问题,有意识的引导、了解涉信问题。针对反映某单位学员收费不规范、学费不入账、私自乱发奖金等问题,通过谈话了解、查看财务资料等进行核实,既澄清了一些是非,同时也发现存在的问题。针对反映公车私用现象严重、不按规定招聘工作人员、装修房屋未按规定招投标等问题,通过信访巡察,查找出单位制度执行不力、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内部管理不规范等方面问题13个,共对6家单位进行了信访巡察。例行巡察与信访巡察的结合,增强了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例行巡察与专题巡察相结合。抓住部门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专题巡察,特别是对专项资金的巡察。把体育彩票公益金、独生子女奖励扶助费、科技创新资金、安全性评价费等作为巡察的重点。3年来共对9800余万元专项资金进行了巡察,专项资金套取、专项费用挤占、挪用等现象依然存在。在反馈时,市纪委将此类问题作为重点整改内容进行反馈,督促建立严格的财经制度,确保专款专
用。据统计,涉及专项经费的11个单位共调整资金357万元。
例行巡察与跟踪巡察相结合。坚持把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作为巡察重点对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及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跟踪巡察重点内容。巡察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倾听群众的呼声。对老百姓反映的放心盐问题、卷烟零售户提出的合理配置卷烟问题、残疾人提出的安排好残疾人就业培训、职工的权利维护等都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跟踪巡察。巡察以来,共为群众、基层职工协调解决问题15次。针对房屋租赁费不入规定财务账、违规发放福利奖金、公务接待费用过高等问题,及时提请委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共计退还违规发放奖金17.3万元,节约开支386万元。
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增强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一方面加强了对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促使其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切实解决对一把手"上级监督太软、同级监督无力"的问题;另一方面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积极性,引导他们主动参与监督,疏通下情上达的渠道。通过巡察,将收集的意见建议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反馈,使领导干部清醒地认识到自
身在履行职能、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监督的有效性。3年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件(次),对5名镇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或诫勉谈话,清理违规私设"小金库"2个,累计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推动了归口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通过巡察,及时发现归口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排查出易发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和关键节点,督促建章立制,弥补不足。安监局、计生委、民防局等单位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部门业务相结合,构建了各具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巡察以来,向22家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76条,帮助建立健全内控机制115个,其他管理制度430余条,全面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促进了归口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创新了党内监督方式。"归口巡察",将监督的关口前移,改变以往党内监督侧重于事后被动监督,而对事前、事中缺乏有效监督手段。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事前、事中监督,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以提醒,从而有效防止权力运行失控,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为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加强源头治腐提供了一条新途径。"归口巡察",消除了监督"盲区",拓宽了监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