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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经费保障实现“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2-12-28信息来源:新华报业网字号:[ ]

  记者27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全覆盖,为各级各类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性经费保障。
  我省自2005年建立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之后相继制定并提高了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今年,我省又出台了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明确公办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00元,公办普通高中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原则上不低于500元,所需经费由各市、县本级财政在预算内足额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