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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白居易诗歌公布个人薪水说出去

发布日期:2012-12-05信息来源:无锡市崇安区纪委字号:[ ]

  官员财产公开一直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之一。其实古代官员中已有主动晒收入的先例。唐代白居易虽没有突出的政绩,倒也留下许多千古绝唱,其当什么官,就把薪酬揉进诗句里,意外地成为国史上罕见的以诗歌形式主动向社会申报个人收入与财产的官员。翻翻他的诗篇你会发现,从壮年到老年,他总是以惭愧的心情,将自己在担任不同职务时所得俸禄的多寡,不厌其烦地悉数写进诗句中向世人公布。比如白居易贞元十六年中进士,初入官场任校书郎,月薪是一万六千钱,“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升为左拾遗,薪水大幅度提高,“月惭谏纸二千张,岁愧俸钱三十万”。兼京兆户曹之职,薪水又大涨一次,“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到了退休,“寿及七十五,俸占五十千”。可见,白居易退休后,每月仍然有五万钱的薪水。
  白居易“立身廉清,家无余积”,清白坦荡地发布家财的行为,今天看来依然令人肃然起敬。从二十几岁参加工作时的月薪万六千,到七十五岁吃劳保时的五十千,白居易主动将个人薪水与财产状况向全社会公布,充分说明了他清廉自守的高尚情操。他为何敢于这样做申报财产的典型,我认为一条重要的原因是他自信自己的财产来源清白合法,经得起问,经得起查。
  一个封建时代的官员,能够把自己各个时期的薪水一五一十地写出来,说明他是知足的,坦荡的,清廉的。常言道:一个国家的财产好比一个大蛋糕,为官的如果少占一点,百姓就能多分一点。这就是为什么历朝历代百姓心中的这杆公平秤,总会向“清廉”的不与民争利的官员身上倾斜。我就想:当今那些落马的大小贪官们,如果能够像白居易那样,敢于晒晒自己的财产和收入,还会引起民众的猜疑和不解、还会有那么多来源不明的家庭财产吗?又怎能坠入贪污受贿、违法乱纪的泥坑呢?
  如今党和政府大力推行“阳光工程”,一切政务在阳光下公开、公平、公正地操作,作为人民公务员,财产和收入也当然应该在阳光下晒晒,这也是顺应民意之举。官员财产的申报和公开,应当可以成为制度反腐的突破口,在各地试点进入瓶颈状态的当下,尤其需要全国立法的强力推进。 (郭洪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