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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钢

发布日期:2012-09-26信息来源:《检察日报》字号:[ ]

  “对不起,一会采访的时候我的手机可能随时会响……”采访谢钢的这天,博白县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一个案件正处在关键阶段,案件已经完成初查,今天干警会将嫌疑人带走讯问。作为总指挥,谢钢在办公室部署这次行动。
  关注系统腐败案
  《方圆》:正在查办的这个案件很重要吧?
  谢钢:是的。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是一件大案,涉嫌贪污国家下发拉动内需的补贴款。初查已经两个多月了,嫌疑人是县里一个在任的科级干部。
  《方圆》:近年来,你们反贪局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查办系统案件上,比如查办了教育系统、食品系统、卫生系统、国土系统等窝串案,查办这些案件有什么样的效果?
  谢钢:我觉得反贪工作要打防并举。查办窝串案对整个系统的整治效果是显而易见的,比如我们2005年查办教育系统窝串案之后,近年就没再发生过问题。我们每查办一个系统案件之后,就会有针对性地到这个系统去讲课,并且发去检察建议,告诉他们漏洞在哪里,今后该注意些什么等,这样对预防工作起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方圆》:你似乎特别关注教育、医疗、涉农等危害民生的案件?
  谢钢:是的,我在农村长大,对农村有感情,并且涉及学生、病人这些弱势群体的案件我会特别关注,因为这些人的诉求很简单,你不能再去剥夺他们的权益。
  比如近年来,国家为活跃村级文化生活,从政策上推出电影下乡放映补贴。为了查明这个补贴是否到位,我和干警深入到农村摸底调查时发现,有些偏远山村的农民,从来就没看过一场电影。
  经我们查明,县电影公司领导虚报冒领国家下拨的“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经费52000元,他们拿这些钱居然是用于发放电影公司管理人员的春节补助。后来,我们一举查处了电影公司贪污贿赂窝案串案4件4人。
  再比如,2005年,有同事听到社会上有传闻,说是在县城区各中小学校收取每个学生每学期10元的餐具消毒费,而这其中有2元是给学校领导的回扣。得知这一情况后,我们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消毒中心、城区学校进行秘密初查。后来经突破行贿人,查明了6家学校负责人收受贿赂的事实。
  查办贿赂案件要会攻心
  《方圆》:都说办贿赂案件的难度大一些,而你们局近年来查办贿赂案件的比例都相当高,这其中有什么经验?
  谢钢:确实,查办贿赂案件不容易,因为贿赂犯罪往往发生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一般没有第三人在场,形成一对一的证据情况,查办此类案件主要是靠行贿人和受贿人的供述。
  而我们面对的常常是高智商的人,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文化素养高、社会经验丰富,属于智能型犯罪。所以,对付这种嫌疑人我们一般采取“攻心为上”的策略,但这种机会通常只有一次,如何做到一击即中,就需要大量的前期工作做铺垫。
  因此,我们尤其注重做好初查对象的情况,才具备攻心的资本。有时候,我们会派人不间断地跟踪某个对象一两个月的时间,虽然花费的时间、精力、人力、物力比较大,但效果还是显而易见的。
  攻心其实就是讯问,最为讲究的是谋略。每一场讯问都像是一场拉锯战,比的是心智。我们面对的嫌疑人多种多样,这就要根据不同性质的案件、不同性格的讯问对象来选择不同的讯问干警,根据不同的讯问阶段和讯问对象的心理变化来出示证据和调整讯问方式,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方圆》:据说你把反贪干警分成了几个组,来查办不同的案件和嫌疑人。
  谢钢:是的。我们有四个办案组,四个副局长,每个局长带一个组。每个局长的性格都不同,上案的时候,针对嫌疑人的性格和特点,我们派出不同的办案组。
  《方圆》:运用这种侦查方式,你印象最深的案子是哪个?
  谢钢:查办博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朱卫东涉嫌受贿案。2009年6月上旬,博白县检察院收到署名举报信,称博白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朱卫东在查办个体工商户违规案件过程中,利用其担任经检大队大队长的职务便利,从中索取好处费3万多元。这个线索引起我们的注意。
  通过秘密接触举报人,办案人员获取了许多有价值的情况,掌握了朱卫东的一些背景资料,经我们分析,这是涉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案件,查办此案有一定难度:朱卫东当过兵,长期担任经济检查大队的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如果稍有差错,便全盘皆输。
  经过初查, 6月下旬,我们将他带到了检察院的审讯室里。朱卫东自恃办案人员没有掌握他的犯罪证据,一被传讯到案就质问办案人员凭什么传讯他,有什么法律依据,气焰极其嚣张。主审人员分析其当过兵,直爽刚烈,属于吃软不吃硬的性格,于是谈话时给予他必要的客气和尊重,主动与他拉家常,并派了一个当过兵的办案人员和他聊当兵的经历,营造比较融洽的气氛,等时机成熟时,办案人员话锋猛然切入要害“老朱啊,你这人不错,是条汉子,要不是你收别人这么多,我们真的不想为难你啊”。
  这一招敲山震虎,让朱卫东一下子陷入了沉默中,随后交代了其利用职权之便,向来博白投资办厂的个体户郑某索取8万多元好处费的犯罪事实。打开突破口后,我们加大力度,最后一举查获朱卫东受贿98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做反贪要有责任感
  《方圆》:查办在任的领导干部,困难是否会大一些?
  谢钢:是这样。首先你要掌握大量的证据,就必须搞好初查。初查要讲究策略,特别要注意保密,因为在任的领导都还有自己的权力,如果被他发现我们正在查他,他就会对侦查设置障碍。
  《方圆》:据了解,你从事反贪工作已经16年了,算是比较久了。
  谢钢:我是1995年进入博白县检察院工作,从进入检察院开始,一直都在反贪局干(以前叫经济检察科),到目前为止,是我们院从事反贪工作最久的一个了。
  在进检察院之前,我曾做过一段时间的财务工作,这对我现在的反贪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因为做过财务的人心思会细腻一些,对票据的敏感度也更高一些。记得在2005年查办食品公司系统案件的时候,在查账时,我特别留意到一张票据,然后由这张票据追查下去,牵出了县食品公司副总经理的受贿案。
  《方圆》:平时你和干警交流得多吗?
  谢钢:谈心的时候主要依靠网络,用QQ(网络聊天软件)交流。我申请了一个QQ群,并且让干警都加入进来,平时大家也可以在这里交流工作,这样还免去了大家坐在一起开会时的繁琐。
  有些话当面不好说,而在网络上就会好很多。如果我在某段时期,发现某个同事工作中出现了问题,也会通过QQ和他交流,探讨一下,并疏导他,不过这时候不是在群里聊,都是单独聊。
  《方圆》:据了解,博白县检察院是一个人才输出地,那么反贪干警的流动性是不是也比较大?
  谢钢:是,反贪局经我带过的干警,走出去的就有很多。
  《方圆》:那在一定程度上是不是也会影响人才的培养?
  谢钢:我们主要依靠传帮带,我带副局长,副局长带普通办案人员,一代代的,这么多年办案的理念,都传了下来。
  《方圆》:什么样的理念?
  谢钢:专心办案,淡泊名利。
  做反贪,淡泊名利很重要。我是从一个书记员开始做起的,这么多年就是脚踏实地地办案,说实话,还真没想过会做到局长、副检察长。并且干警一定不能有利益的追求,要是想赚钱,做律师的收入肯定比我们高。到反贪局,就要有种责任感,你身上背负着正义的使命,我是这么认为的。
  《方圆》:十多年的反贪经历,办案过程中,你有没有受到过直接诱惑?
  谢钢:有。比如在查办县工商局经济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受贿案时,他的家人通过关系找到我,说判刑可以,只要我能保住他的财产,就给我一大笔钱。
  当时被我严厉拒绝,最后他被认定的受贿金额是98万元。
  这些年,我一直对自己的家人说,平时逢年过节如果有人来家里,没有我的同意,绝对不允许进到家里,这是我对自己的要求。(田骁 朱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