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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街道书记涉黑被判死缓

发布日期:2013-01-31信息来源:新华社字号:[ ]

  深圳中院30日对被告人陈垚东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垚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27亿元;以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判处沙井街道党工委原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刘少雄纵容以陈垚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收受陈垚东等人贿赂金额总计港币1320万元、人民币6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