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江苏省监察厅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省委全面负责。省监察厅列入省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受省政府领导。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省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颁发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省委和省级机关各部门党的组织和省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关党内法规的实施办法。提出省行政监察立法规划,草拟行政监察法规,配合立法机关和监督部门制定有关地方法规。
(八)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各市市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市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干部人选;负责对省纪委、监察厅派驻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见;组织和指导全省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江苏省纪委共有18个室(厅),1个事业单位,2012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包括江苏省监察厅、江苏省委巡视组、江苏省预防腐败局经费决算。
三、2012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2年,在省委和中央纪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坚持统筹推进,狠抓责任落实,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服务大局积极有为。自觉肩负江苏发展新征程赋予反腐倡廉建设新使命,强化大局意识,找准工作定位,主动履行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动督查机制,认真开展对“八项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推进行政机关绩效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明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全面推进对口援疆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三方联动”远程异地电子监察系统。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江苏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认真落实省委惩防体系建设“5+1”文件,制定深化惩防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推出联席会议、动态评估和信息化建设三项创新举措,体系建设基础更加扎实,工作又有新的拓展。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各项工作,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完善“三位一体”权力运行监控体系,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扩大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制度执行考评试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狠抓制度落实,由省委常委带队,组织开展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检查考核。
办案力度持续加大。2012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43774件(次),立案994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738人,移送司法机关643人。省纪委严肃查处了毛小平、吴立生、王平、沈振新、朱渭平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和审理工作,开展申诉案件专项治理和案件质量检查,推进办案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促进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建立健全防逃追逃协调机制、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增强了办案合力。注重案件剖析,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执纪为民措施有力。坚持关注民生、维护民利,认真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六项重点专项治理。全面开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活动,走进基层接地气,贴近群众听民意,深入一线解难题。大力推进“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有效解决群众诉求,群众称之为“24小时不下班的政府”。完善政风行风热线“四位一体”新模式,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构建省市县乡联网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深化村干部“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完善测评方法,提高测评实效。
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各级纪委领导班子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围绕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深入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全省县(市、区)纪委书记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集中培训。大力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成立省预防腐败局,扩大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建设覆盖面,完成部分省属高校和事业单位纪委换届工作。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控机制,促进严格执纪、廉洁执纪、文明执纪。
第二部分 江苏省纪委办公厅2012年度决算表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编制部门: | | | | | 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一、财政拨款 | 1 | 7880.86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29 | 6680.44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 二、外交 | 30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 三、国防 | 31 | |
三、事业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 | 32 | |
四、经营收入 | 5 | | 五、教育 | 33 | |
五、附属单位缴款 | 6 | | 六、科学技术 | 34 | 5 |
六、其他收入 | 7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35 |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6 | 838.92 |
| 9 | | 九、医疗卫生 | 37 | |
| 10 | | 十、节能环保 | 38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39 | |
| 12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40 |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 | 41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42 | 50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43 | |
| 16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44 | |
| 17 |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45 | |
| 18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6 | |
| 19 |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47 | |
| 20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48 | 394.41 |
| 21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49 | |
| 22 |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50 |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1 | 106.11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7880.86 | 本年支出合计 | 52 | 8074.88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 结余分配 | 53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6 | 403.13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4 | 209.11 |
| 27 | | | 55 | |
合计 | 28 | 8283.99 | 合计 | 56 | 8283.99 |
编制部门: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8074.88 | 4744.95 | 3329.93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6680.44 | 3511.62 | 3168.82 |
20111 | 纪检监察事务 | 6610.17 | 3461.35 | 3148.82 |
201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 | 70.27 | 50.27 | 20 |
206 | 科学技术 | 5 | | 5 |
20604 | 技术研究与开发 | 5 | | 5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838.92 | 838.92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838.92 | 838.92 | |
215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50 | | 50 |
21599 | 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 50 | | 5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94.41 | 394.41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94.41 | 394.41 | |
229 | 其他支出 | 106.11 | | 106.11 |
22999 | 其他支出 | 106.11 | | 106.11 |
注: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 | 单位:万元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759.77 | 80.11 | 484.47 | 195.19 |
注:本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746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预算47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90万元。 |
第三部分 省纪委办公厅201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283.9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 7880.86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403.1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8074.8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80.44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课题研究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8.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省委巡视组对省属企业开展巡视工作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394.41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支出的住房公积金和租金补贴。
6.其他支出(类)支出106.11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和对口支援方面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209.1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需要跨年度实施的专项支出结余资金。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省纪委办公厅 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74.8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4.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8.76 %;项目支出3329.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24 %。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省纪委办公厅 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80.44万元,占82.73 %;科学技术(类)支出 5万元,占0.0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8.92万元,占10.39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50 万元,占0.62 %;住房保障(类)支出394.41万元,占4.88 %;其他支出(类)支出106.11万元,占1.31%。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2年,省纪委办公厅“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59.77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80.11 万元,占10.5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4.47万元,占63.76 %;公务接待费支出195.19万元,占25.69 %。
2013年,省纪委“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7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80 万元,占10.7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安排 476万元,占63.81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90万元,占25.47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八、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