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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6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各市监察局,省各委办厅局监察室,省各直属单位监察室,监察厅各派驻监察室:

《2012年全省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已经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措施、抓好落实。

 

                                                                                      江苏省监察厅

                                                                                          2012年2月15日

 

2012年全省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开局之年。全省各级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按照省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加强对政务公开和纠风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重点,创品牌,求实效,不断提升行政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对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切实抓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把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和重点内容,加强对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水利改革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蓝天工程”效能监察,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继续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效能监察,着力解决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高尔夫球场综合整治,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严肃处理顶风违规审批建设行为。建立健全存在问题销号制度,确保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着力抓好对“八项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推进“八项工程”有效实施作为行政监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重点加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实施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成效的监督检查,推动每项工程落到实处。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在省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加大对“八项工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宣传力度。对“八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严重问题和典型案件选择适当时机予以曝光,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情况汇报会,加大督查力度。对那些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地方和部门,强化行政问责,严肃追究责任。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督查报告,分析“八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继续抓好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援疆援藏援青项目决策的监管,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新疆西藏青海的实际。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和“豆腐渣”工程。全面推广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资金投向、分配、拨付、使用等全程监督,严防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积极探索异地监管模式,充分发挥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健全援建前方、援建后方和受援方的三方联动督查机制。

(四)探索建立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将监督检查工作与绩效管理相结合,切实加强过程管理与动态管理,增强督查工作的实效性。深入总结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健全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会同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推动依法、文明、阳光拆迁。

(六)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七)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中损害农民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八)坚决纠正教育、医疗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教育等部门继续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和学前教育高收费、乱收费以及教辅材料过多过滥问题。会同卫生等部门加大对药品集中采购全程监督力度,继续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切实纠正和查处诊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行为。

(九)坚决纠正其他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社保基金和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督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效益。稳步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问题,巩固治理公路河道“三乱”成果。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扎实开展专项治理

(十)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抓好国土、交通、铁路、水利、电力等重点领域和资质资格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的治理工作,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深化网上招投标工作,积极推进网上招投标从省辖市向县(市、区)延伸,向政府采购、交通运输、水利工程领域拓展。推进招投标市场与工程建设施工管理现场“两场联动”,强化信用管理,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借用资质等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主管、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依托建筑市场信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探索试行价格因素、技术因素、信用因素“三合一”招投标综合评估法。

(十一)认真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以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为重点,加强对举办节庆活动、公祭类纪念活动、党政机关主管的社会组织举办的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监管,将举办博览会、体育运动会纳入专项治理工作范围,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严格邀请领导干部出席上述活动的报批程序,严格控制经批准举办活动的规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研究制定规范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十二)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扎实做好违规车辆的纠正处理。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规范执法执勤用车和国有企事业、金融机构用车的配备使用,加强对越野车配备使用的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十三)建立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治理“小金库”、报刊出版发行治理、规范津贴补贴等专项工作,抓紧建章立制,促进规范管理。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会议费、培训费和劳务费等管理。

四、稳步推进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的改革和制度建设

(十四)扎实推进政府系统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省委“5+1”文件精神,健全完善五大机制的配套制度,进一步增强体系建设的整体性。做好下一个五年工作规划的调研起草工作,整合省市县已经制定出台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充实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库。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围绕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发挥纪检监察学会、反腐倡廉专家咨询委员会及创新研究基地的平台作用,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不断提升行政监察理论水平。

(十五)深化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把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认真总结推广深化应用试点的成功做法,力求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与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业务办理、与部门核心业务、与政府绩效管理“三个融合”。切实提高厂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十六)进一步提升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水平。坚决杜绝关键数据不报送或延时报送、事后补录、双轨运行等逃避监察的违规行为。加强网上权力运行数据的的统计、汇总、研判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监察平台的决策辅助功能。进一步拓展监察领域,开发建设包括重点市场、重大项目等领域的省级电子监察系统二期工程,推进重点市场、重大项目电子监察试点工作。

(十七)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开展全省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目前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全面清理,再精简、调整和下放一批审批项目。对保留下来的审批项目,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完善审批权力运行机制。

(十八)推动财税、投资等管理体制改革。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整合归并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推动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进场交易。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强化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

(十九)加快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以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为重点,进一步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二十)切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时核查处理审计机关移送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

五、积极推动行政机关创新管理、提高效能

(二十一)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进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努力倡导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督促政府部门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探索建立发现问责案件线索、及时启动问责程序的机制,完善问责制度。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认真查办庸懒散行为。

(二十二)加快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选择10家省级部门开展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围绕目标规划、过程监管、绩效评估、持续改进等环节,研究制定绩效评估方法、督查办法等相关制度,认真研发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稳步推进市、县(市、区)的绩效管理工作。探索开展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估。

(二十三)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执法依据公开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坚决纠正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

(二十四)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加大去年政风行风评议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和完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机制,继续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点活动。总结交流民主评议工作,组织开展民主评议体系规范化专题研究,深入推进对公共服务行业的重点评议工作。

(二十五)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拓展“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功能,制定出台《加快推进全省“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分层次、分步骤推进县级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市县两级平台全覆盖。完善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媒体联动机制,探索市级平台与“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融合对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领导电子信箱、网上咨询投诉办理平台等服务功能,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

(二十六)稳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做好省级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工作,逐步形成省、市、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五级联动、覆盖全省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资源整合,以服务中心为主体,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公共资源交易纳入服务范围,逐步建立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合并的一体化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制度建设,统一规范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性质、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二十七)认真解决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支出,实现全省一般性财政支出尤其是“三公”经费支出的零增长。加强对“三公”消费的全程监督,探索省级机关部门“三公”预算公开的途径和方法。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公务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落实领导干部离退休后从业有关规定。

六、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二十八)突出办案重点。坚持从严治政,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违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加大对行贿行为惩处力度。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以及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二十九)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食品药品质量、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肃处理。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依法依纪严惩事故责任人,加强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深入推进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三十)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股权激励和职务消费。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和责任制考核。

(三十一)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师德师风学风建设,认真解决高等学校在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十二)加强农村、城市社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村务监督机制建设,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制度,深化农村财务和村务公开,深入推进村干部“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强化对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社区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热忱为民服务。

(三十三)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益类社会组织的管理。扎实开展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等防治腐败工作,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完善廉政评估指标体系。

八、进一步加强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三十四)切实提高行政监察领导能力和履职水平。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大力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和严明纪律。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坚持依纪依法监察,不断提高行政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健全监察综合、效能监察和纠风机构,完善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坚持把履行职责能力与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统一起来,积极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加强实践锻炼,着力提高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益的本领。健全特邀监察员参与和监督监察工作的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参谋咨询和双重监督作用。

 

主题词:监察 工作要点 2012年 通知

报:中央纪委、监察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

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中共江苏省纪委监察综合室        2012年2月16日印发

(共印4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