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开创工程建设“三合一”综合评标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3-05-14信息来源:常州市纪委字号:[ ]

  2011年,常州在全国率先试行经济、技术及企业信用“三合一”评标的新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多年来建设工程招标仅根据经济(即工程造价)和企业技术因素进行评标的“二元”模式,对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增强建筑市场监管的有效性、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建立企业信用库,全面深化信用考核。根据《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建立数据模型,确定企业诚信考核分主要包括基本信用考核、综合考核、日常考核三个部分,涵盖企业承接工程量、社会和行业奖惩、投标活动、合同履约、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档案管理,还有施工现场行为,包括质量行为、安全行为、实体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农民工管理等考核内容。通过每季度开展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实行业绩加分、违规扣分且不封底,由原来的定性评价转变为定量评价,科学客观地反映企业即时信用状况。
  二、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推进监管工作。创建以“常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为载体的科学管理体系,在不断完善建筑业企业、人员、工程项目三大数据库和“过程有痕”记载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基础上,实现全市范围内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信息数据的互通互认。企业也可以通过门户网站了解全市各企业的信用考核情况,实现让企业在阳光下“拼诚信”。同时,通过信息的公开,将工程建设项目置于政府、市场和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之下,进一步增强了信用信息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三、推行“三合一”综合评估法,全面构建诚信建设新机制。将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应用到招投标管理中,在原来的价格因素、技术因素的基础上增加企业信用因素(权重占5-8%),企业的信用状况直接影响其投标结果。经济、技术及企业信用“三合一”评标的新模式对引导企业诚实守信,避免单纯价格竞争,形成优质优价、优价优质的良性循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遏制围标串标,对采用“三合一”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统一采用全程电子化招投标和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