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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鼓楼“阳光竞租”清除公房出租“猫腻”

发布日期:2013-09-10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号:[ ]

  近日,私营业主李某找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某街道领导,想以原价或较低增幅的价格继续租用该街道一处90平方米的公有房屋。该街道领导当即告诉李某,现在该区公房信息已全部纳入信息库,实行系统集中管理,基价核定由区公房租赁管理领导小组集体商定,租金多少以公开竞拍的方式确定。李某听后,无奈地打消了动“歪脑筋”的念头。
  为解决公房租赁期限长、租金低、程序不透明、监督不健全等问题,鼓楼区建立以核定基价、公开招租、公开竞价为主要内容的公房租赁模式,对公有房屋出租进行规范管理。今年以来,首批公开租赁的公房年租金由27.8万元跃升为51.2万元;第二批公开租赁的公房年租金由80.5万元跃升为127.9万元,整体租金增长逾六成。
  该区成立由区纪委、监察局及住建局、审计局、国资办、法制办、各街道为成员单位的区公房租赁管理领导小组,出台《公有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公有房屋公开招租实施细则》等,详细规定租房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基础价格,租房时长一般不超过三年等招租方式和操作程序,并规定,房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由领导小组统一公开招租,房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由各产权单位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自行招租。
  为摸清家底,该区出台《关于开展公有房屋租赁情况核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如实上报公有房屋实际情况,并由各单位一把手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在此基础上,建立公有房屋信息库,将公有房屋的位置、面积、产权状况、租赁期限、价格等信息全部纳入系统集中管理,并实时更新。目前,该区共有488处总面积为5.68万平方米的公有房屋,按照第一批5处、第二批11处、第三批13处的方式逐步公开招租。
  该区选择资质高、信誉好的房屋中介组成“公有房屋公开租赁中介库”,在公开租赁过程中,通过摇号选择中介机构,订立委托出租合同,并要求房屋出租的实际价格不得低于已经确定的基础价格。公开竞租房屋的位置、面积、租赁期限、竞租底价等信息,以竞租公告的形式公开发布。而租金多少,则由公开竞拍“当场定”。位于鼓楼区二条巷的一处3060平方米的公房通过“公开竞租”,以一年148万元的价格对外出租,这一价格较原出租价格高出80万元。
  在规范公有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中,该区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针对符合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大学生创业、残疾人就业等情况可以酌情减免租金,租金减免由区公房租赁管理领导小组集体商定。(桂峰 侯绍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