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交易体制改革 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发布日期:2013-09-27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张家港市纪委字号:[ ]


  7月6日,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正式挂牌运行,这标志着该市在苏州市范围内率先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深化重组。改革后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按照“一委一办一中心”的架构,理顺了公共资源“决策层、监管层、操作层”之间的关系,形成了“管办分离、整合融合、机构分设、职责分明”的运作模式,此举对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等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深度整合
  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是由原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更名而来。早在2005年,该市在整合原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绿化工程招投标中心的基础上,组建了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集中操作“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交易事项,成为全省第一个综合性交易市场。截至2013年6月,共完成各类招标采购项目8552 个,中标金额468.57亿元,比预算价518.62亿元节减50.05亿,节减率9.65%。
  但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和领域持续扩大,张家港市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服务管理逐渐暴露出交易内容整合不彻底、市场监管职能交叉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制约了整个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从2012年起,按照中央、省和苏州市关于加快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部署要求,张家港市着手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深化重组。
  改革后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现有建筑面积1800多平方米,工作人员18名。其业务在原有基础上拓展了“公有资产、罚没财物、城市资源”等方面的交易处置事项,将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由各部门管理的公益性、垄断性、专有性的社会公共资源,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规范部门职能,优化市场配置,实现公共资源的保值增值。
  管办分离
  防止行政权力过多干预市场交易
  长期以来,在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实行行政主管部门分散监管为主的监管体制,按照这一体制,各行政主管部门往往既是本行业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者,又是操作者,行政主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不利于强化监管,容易产生腐败问题。
  如何从体制和机制上寻求突破,实现公正、公平的公共资源配置?2012年6月,时任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不断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12年7月,中纪委下发《关于推进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改革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基本构建模式,为改革完善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体系指明了路径。
  按照决策权、操作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协调运行的原则,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采用“一委一办一中心”模式,实行统一决策,统一平台,统一监管。“一委”,就是由市长任主任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作为决策层,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组织协调。“一办”,就是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监管层,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现进驻工作人员14名(其中住建6人,财政4人,交通、水利、园林、城管各1人)。“一中心”,就是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作为操作层,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服务职能。实现“管办分离”,即原先分属各部门的公共资源管理权不变,交易操作权剥离出来,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集中办理和交易;“整合融合”,打破原分散在各个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框架,统一集中办公;同时充分共享互用原有部门交易平台的硬件、软件资源,打破信息壁垒。
  此举厘清了行政部门和具体操作机构权限,行政部门只当“裁判员”,不做“运动员”,行政部门只有监管权,没有操作权,从体制上设置“隔离墙”,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制度护航
  织就预防和打击商业贿赂网络
  平台是基础,制度是关键。近年来,张家港市从规范市场行为入手,严把市场准入和清出关,建立科学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的发生。在市场准入方面:全面推行预选承包商制度,通过对合格主体实行准入式的名录管理,有效遏制了以往招投标因分散资格审查而可能产生的量身定制、暗箱操作、资质挂靠等违规行为,也对优化建筑市场资源配置、培育市场主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清出机制方面:建立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出台《行贿行为档案查询处置实施意见》,并通过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发布,逐步建立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此外,该市从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入手,积极拓展和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确保行政权力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真正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平台建好后,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就是制度建设。”市监察局副局长周卫君说,“通过进一步完善代理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审查、评标细则、专家抽取、合同签订、标后监管等招投标工作各环节的规范,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新的体制机制,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夯实制度基础。同时,还要十分注重信息化技术手段的运用,加快制度与科技的结合,真正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网上操作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