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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腐败特点显现:一把手多贪腐集体化

发布日期:2013-09-27信息来源:新华报业网字号:[ ]

  据半月谈报道,随着一些国企高管贪腐案件的相继公开,国企高管腐败的一些“有迹可循”的新特点也逐步显现出来。
  涉案一把手多 犯罪数额巨大。近年来,各地发生的国企高管贪腐案件,当事人不少都是企业一把手。如,中国移动广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龙,广东新广国际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日晶,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原董事长侯行知等。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吴建文贪腐案是一个典型案例。在职期间,吴建文共受贿35笔,涉案金额高达1187万余元,平均每年受贿120余万元。此外,吴建文还通过挪用公款、隐瞒境外存款等手段,为自己牟取巨额利益,其总涉案金额高达5100余万元。
  贪腐集体化 群体蛀虫案件不断增多。在国企高管贪腐案件中,窝案、大案不在少数,行贿受贿互相交织。
  如广东新广国际重大经济案件中,除新广国际原董事长、总经理吴日晶外,被查的还有原副总经理章望生、财务部原总经理冯志标等高管人员。他们互相利用,共同谋划,形成利益均沾的同盟,大肆挪用公款,受贿索贿,造成国有资产的巨大损失。而在古井集团腐败窝案中,古井集团先后有10多名高管被查处,受贿时间跨17年,涉案金额从数十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
  手段多样化 隐藏于日常经营活动中。相关专家分析称,国企高管腐败通常采取的手段主要有:利用手中掌握的各种审批、审核、业务发包等权力,在决定业务承接方、聘用服务方中收受业务单位或个人的贿赂。在经营管理业务过程中,通过虚增购销环节、虚增业务费、虚构承租人等方法侵吞公款。还有一些高管利用国企改制,虚构事实隐匿国有资产,改制后再予以侵吞。
  针对部分国企高管贪腐问题,一些专家认为,当前一些国企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监督机制不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不完善等是主要原因。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首先要把“笼子”打造得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