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新沂市纪委、监察局采取“五项措施”,不断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把好选人关口,夯实干部队伍基础。坚持高标准选人。严格执行选人“逢进必考”的原则和综合素质和能力强的标准,选优择优,严把第一关口。通过全市统一考试,今年从政法系统和基层纪检岗位选调数10名专业素质硬,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突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纪委监察局机关。加强对基层纪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的人事建议权。积极争取市委支持,对配备镇纪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的人选持主导意见,将一批党性强、业务精、品德好的干部选拔到镇纪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的岗位,保证镇级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力、有效、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能力培训,强化干部队伍素质。利用“钟吾清风讲堂”,对委局中层以上纪检监察干部和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进行综合业务培训。组织30余人次赴中央纪委、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到徐州市委党校和新沂市市委党校接受系统的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集中开展 “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读理论、讲业务和定目标等措施不断提升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锤炼从事反腐倡廉工作的“打铁”本领。举办新任农村基层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培训班,由纪委常委、各室主任开展业务培训,使他们迅速适应环境,进入角色,尽快成为称职的纪检员、监察员。
三是及时轮岗交流,保持干部队伍活力。今年以来,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对5名委局机关干部进行了交流。交流的干部到市直各单位大多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室主任一般安排在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的岗位,将纪检监察人员的及时交流,完善为一项激励机制。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委局机关中层干部的提拔使用一律通过竞争上岗的形式产生,实行阳光操作,坚持把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避免了暗箱操作,使单位用人机制科学合理,调动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对委局机关人员的岗位进行及时调整,不断促进委局机关干部熟悉各种业务,锻炼工作能力,提升综合素质。通过人员轮岗交流,提高了委局内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热情,使部分年富力强的同志走上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活力。
四是有效利用资源,整合干部队伍力量。整合利用委局机关各科室、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及镇纪委干部力量,形成“三位一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配置格局。突出纪检监察工作干部主业,利用 “一案一讲评”制度,注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办案能力的提升。在重大案件查办过程中,大胆启用一批年轻干部和基层干部,给他们更多的锻炼机会,采取一对一“传帮带”的模式,以老带新,支持年轻干部的快速成长。
五是开展主题活动,转变干部队伍作风。结合“两个习惯”主题实践活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三服务”活动,服务“三重一大、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企业发展。开展“三村”活动,利用周末时间,到农村基层,走访村民,了解他们的家庭收入、衣食冷暖、所思所想;了解农业生产,各项支农政策、惠民补贴的落实等情况,帮助农村百姓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走访,密切联系群众,端正作风,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张喜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