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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切实履行机关党组、党委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14-01-23信息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字号:[ ]

  1月18日,全国政协机关党组书记、常务副秘书长孙怀山主持召开机关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强调,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增强了全党全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在国内外进一步树立了新一届党的中央领导集体的良好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直面问题、直指要害、掷地有声,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定不移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和必胜信心,对于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国政协机关要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在政协机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和政协党组工作部署,在“五个落实”上下工夫。要强化学习落实。健全学习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机关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和机关党组纪检组、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范围,理顺相互关系和工作程序;要强化制度落实。要以法制思维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健全请示报告制度,修订党组工作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制度规范;要强化统筹落实。把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结合起来,统筹研究制定全国政协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和全国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要强化检查落实。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的执纪监督,强化对机关专项整治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实现正风肃纪、提能增效、提升素质、促进工作的目的。
  全国政协机关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副秘书长仝广成,机关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卢昌华、王胜洪,机关党组成员、研究室主任刘佳义,副秘书长刘家强,专委会副主任马健、庄国荣、王秀峰、常荣军、顾伯平、侯建民、金学锋、王国卿、石军和机关党委、纪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