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北宋政治家、散文家。其文学成就突出,以“古雅、平正、冲和”为特点,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曾巩不仅仅以其璀璨的文笔,为中华民族文学宝库留下了光耀千古的无价珠玑,而且在政治的舞台上,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
一心为民。在宋代,州官都享有俸禄与职田双份收入。曾巩为官的首站是知福州,按朝廷规定,可以一手拿俸禄,一手捧享州府“职田”的红利。当时福州虽然没有设“职田”,但州府旁边有一大块肥沃的菜园,收获销路好、利益高的四时蔬菜,每年受益可达数十万金,历任州官无不紧紧抱住这颗摇钱树而拼命摇钱。州府卖菜就排挤菜农的买卖,使当地百姓减少收入,对此百姓十分反感痛恨。曾巩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难,实实在在为百姓排忧解难,认为此事不妥,他说:“太守怎么能与民争利?”他毅然一改历任州官的敛财做法,下令菜园不再种蔬菜而改种其它作物,也不收取这笔钱。从此以后,成为定规,凡来福州做官的也不取此项钱了。
元丰元年五月三十日,曾巩又接到知毫州的命令,不日起程,七月十六日到达毫州(今安徽毫县)。那时州县官吏常因公文表报繁多而苦恼,老百姓也常因官吏的追逼而怨愤。曾巩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有效措施,州府给下面布置任务之前,他先召集州官们仔细商议,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和各县的具体情况,明确期限,到期不完成者,就给以适当处分,若规定期限与事不当,则由县另定期限,责其按时完成。州不派员至县督促,县也不得派人到乡下追索,起初县吏不听从,曾巩对他们进行制裁,小则处罚办事人员,大则追究县官,言出法随,十分严格,于是下面再也不敢怠慢,有事提前着手筹办。百姓不再受其追逼之扰,官员也不因繁多的表报而苦恼。经过他的整肃官署的作风好转了,官吏们的办事效力提高了。
勤政务实。嘉佑三年(1058),1069年,在京城任职数年的曾巩,因在王安石与司马光关于变法的争执中把两边都得罪了,心生不安,遂向宋神宗请求外调。宋神宗安排曾巩出任越州(今浙江绍兴)通判。北宋的通判,虽然是个副职,但在处理政事上,是与知州同享权、共担责的,即所谓“与守臣通签书施行”。曾巩当年6月到任,随即察民情、访贫苦、搞调研。越州这地方有个老习惯,那就是从酒坊征收赋税,供衙门使用。曾经有一段时间,酒坊钱有限,不够财政开支,州上便想了个法子,不足部分,分摊到老百姓身上征收,而且一下子就确定了7年的期限。然而,7年后,期限已到,衙门却“责赋如初”,横征暴敛,丝毫没有按规定停征的迹象,老百姓怨声载道。曾巩看到文书中有此事的记载,并分析了其中的奸宄,马上停止了这笔赋税的征收。曾巩在越州没待多长时间,又碰上当地饥荒,灾情严重,民生凋敝。于是,曾巩实行赊济的办法,卖粮给群众,欠账要求定期归还。为使偏远百姓购粮方便,他提前晓喻所属各县富户自报自余粮食数目,共得十五万石,以购种子,所欠账目,秋收后偿还。同时,他还筹集了5万钱的资金,借给无钱的农户购买种子。这些减负和救灾措施的实行,使灾民能生产自救,赖以生存,无异于雪中送炭。
熙宁四年(1071),曾巩改知齐州(今山东济南市)军州事。当时朝廷变法正形成高潮,相继施行了均输、青苗、保甲、免役、农田水利诸法。齐州是有名的泉城,号称有七十二名泉,大者喷水如轮。夏季多雨水,由于南郭山区城内泉群的水流向北汇通,致使城北常有水患。曾巩考察了当地水文地貌,决定推行水利法,集中使用税赋款,治理济南水患。他奏明皇上,“以库钱买石,僦民为工”、“累石为两崖”疏浚了一条八丈深,三尺宽的渠道。其中筑石楗,再以坚木制成闸门,可“视水之高下而闭纵之,于是外内之水,禁障宣通,皆得其节,人无后虞,劳费以息。”熙宁六年六月,曾巩奉命离齐州赴襄州,齐州百姓闻知纷纷出来关闭城门拦阻桥梁挽留再三,曾巩只好在夜间悄然离去。
熙宁九年,1076年,曾巩调任洪州(今江西南昌)知州,兼江南西路兵马都钤辖(武职,主要负责防务)。任职之初,恰逢江西瘟疫流行,情况严重,曾巩采取了应急措施,命令州、县、镇、亭和客栈,都要准备好药物,并且及时组织医生给病人医治。如果有百姓和军士患病不能自理者,都叫他们住进官舍,又给他们饮食和衣被,请医师为患者治疗。曾巩这一系列举措,使瘟疫很快就被控制,许多人的生命得到挽救。
清正廉洁。曾巩知襄州(今湖北襄樊市)军州事。一日朝廷派人到襄州了解兴修水利情况,这些人乘机要挟曾巩,想要得些银两,曾巩照例宴请他们。坐客说:“昨日大星坠于西南,声震如雷,又有小星随之,这是不好的征兆。”曾巩风趣地说:“那没什么,小星必然是天狗,它下来办公事啊!这些小星也是深知民疾的。”那些贪吏只落得自讨没趣。
熙宁十年八月初九,五十九岁的曾巩以直龙阁知福州,兼福建路兵马铃辖。北宋崇尚佛道,宋初有僧徒六万多人,到真宗时增加到四十万。形成一个不劳而获的特殊阶层。而偏寓一角的福州就有僧徒近万人,百姓负担很重。“闽王旧事今何在,惟有前村供佛田”,曾巩《圣泉寺》的诗句就揭示了这一不合理现象。而这些寺主多为好逸恶劳之徒,往往横行霸道,奸淫妇女无恶不作。曾巩到福州深入了解掌握情况后,果断地废除二座佛寺,并且禁止妇女去寺舍。由于佛寺有田庄,佛事经费又很丰厚,僧人都争着当主持寺主,为此有人暗暗给曾巩塞腰包,想买通关节。曾巩把送来的钱财都一一退回去,他令各寺自己推举寺主,并将推选出来的僧人按次序登记造册报到州府,然后依次充任。过去寺主总要带着礼物去拜见州官,曾巩取消这一规矩,要他们把礼物照样带回去,在十官九贪的北宋,曾巩能如此廉洁的品质值得称道。
以上只是曾巩从政的点滴,他从嘉佑二年(1057年)因欧阳修知贡举得以进士,至1083年在南京与世长辞,他为官二十六年,除了在京城当过几年集贤校理、实录检讨官外,他大部分时间都在浙江、山东、江西、福建等地的基层任职。曾巩清正廉明,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在各州郡致力与平反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兴修水利,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为老百姓做了很多实事好事,成效卓著,颇有政声,集中体现了“为民、务实、清廉”这一执政兴国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他的所作所为能令那么些贪官们汗颜而至于无地自容,是那个时代少有的能臣干吏。
在当代,“为民务实清廉”这简单的六个字,反映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是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三大命题和时代要求。不仅是我们党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胜利的重要法宝,却涵盖了对党员干部从政的基本要求,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无异于一本精缩版的从政准则。
目前,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作风建设没有终点、不设休止符、永远在路上。教育实践活动的收官不是作风建设的收场,加强作风建设,从严治党,一丝都不能放松,一刻都不能停顿。只有每名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以曾巩为镜,筑牢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用好手中权力,克己奉公,勤正廉政,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我们才能把党的好政策、好思想、好作风、化为一个个具体的行动和实实在在的服务,把好事办在关键处、把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架起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