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安县在已建成县镇村三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基础上,围绕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加强权力清单管理,创新“制度+科技+人”风险防控举措,强化问题督查整改,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问责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完善机制建设,夯实防控基础。权力清单的再核定,围绕干部任用、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权力,强化权力清单管理,准确界定机关内部不同机构和岗位的职权和责任。运行流程的再优化,根据工作职责和权力运行特点,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精简办事程序,优化运行流程。风险防控的再深化,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抓住掌握审批、人事、执法等权力的重点对象和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教育医疗以及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排查“三类六种”风险。防控措施的再细化,针对各类廉政风险点,从制度建设、岗位责任、业务标准、操作流程和信息防控等方面制定具体管用、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以流程图为主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为两翼的“三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
注重过程监管,深化机制执行。创新科技防控举措,选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招标采购、“三公”经费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突出对项目立项、审批、招标、预算、决算、变更、验收等环节的全程跟踪监督,依托县综合电子监察平台,努力建设“机制+科技+人”的风险防控模式,逐步实现权力运行程序化、流程公开化、风险可控化、痕迹数据化和监控实时化。强化常态监管,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机制,引导机关公职人员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监测机制,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加以防范;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纠错机制,通过定期分析、研判和评估发现廉政风险,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化解廉政风险;建立健全廉洁风险优化机制,结合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问题、新情况,对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风险点、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制度等及时调整和优化,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水平。
强化问效问责,提升防控实效。突出问题整改,以问题为导向,梳理并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执行管理过程中发现的不良行为清单,综合整改“四风”问题、廉政风险问题、不良行为问题等,建立问题整改跟踪档案。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查出问题扣分制度,实行量化考核管理,实施严格问效问责。对因廉政风险执行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参照新修订的《海安县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免职等形式的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