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文化

做官当如林则徐

发布日期:2014-02-18信息来源:贾汪区纪委字号:[ ]

  林则徐 (1785—1850), 字元抚,又字少穆、石磷,福建侯官(今福州)人。清嘉庆十六年(1811)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后累官江苏按察使、江宁布政使、湖北布政使、河南布政使等。道光十七年(1837)升湖广总督,后被委任为钦差大臣赴广州禁烟,虎门壮举,震惊中外。
  关于林则徐名字的由来说法颇多,有一说是其生于徐氏,养于林氏,但这说法后被考证为无据之论,又有一说是其父“梦中亲见凤凰飞”, 认为儿子是“天上石麒麟”徐陵之转世,故名则徐,字少穆,又字石麟,但这说法亦被认为无据之论。最可信的说法是当时颇有政声的福建巡抚徐嗣曾至林府避雨,林则徐适时出生,因而以“则徐”为名,而诗经《小雅•鹿鸣》中也有“君子是则是效”之语,因而“则徐”二字寄托着林父深深的期望,林父希望儿子效法徐嗣曾,以徐为楷模榜样,为官清正,爱民重士,仕途通达的同时远离庸俗贪墨。
  人如其名,林则徐用自己一生践行了自己的名字所担负的沉重。据史料所载,林则徐从新疆赐还以后,清廉如初,据时任陕西粮道的张集馨所记,道光二十七年四月“少翁升云贵总督,同仁馈赠概行辞却”。林则徐晚年写下了《析产书》,把他的家产平均分给三个儿子。此时,他所有的家产,包括房屋、田地等,总共不过值三万两白银,且“无现银可分”。这全部财产,仅相当于两江总督一年半的养廉银;而那时正在交卸的陕西粮道,只要迟交十余日,“使可得二万余金矣”。林则徐曾说“子孙若如我,留钱作什么?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表现了他的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陈康祺的《燕下乡脞录》记有曾国藩致其弟曾国荃的书信,中云:“闻林文忠公三子分家各得六千串。督抚二十年,家私如此,真不可及,吾辈当以为法。”这段记载虽在推崇曾国藩,但也反映了一般大吏对林则徐操守的肯定。
  清末之时,贪墨遍野,正如天地会的《万大洪告示》所说:“天下贪官,甚于强盗,衙门污吏,何异虎狼”。林则徐曾发出了“廉史不可为而可为”的呼声,既体现了其对当时贪腐现状的无奈,也体现了他誓守清廉的决心。他在诗中写道:“呜呼利禄徒,字泯何少恩。所习乃脂韦,所志在饱温。色厉实内荏,骄昼而气昏。岂其鲜才智,适以资攀援。模棱计滋巧,刀笔文滋繁,峻或过申商,滑乃逾衍髡”。并表示自己“但当保涓洁,弗逐流波奔。”立志要做一个清廉“安民”的好官,不与那些“利禄之徒”为伍。“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林则徐手书此厅堂之联以自勉明志,终其一生,严惩贪墨,为民除弊。流放途中,他写下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千古名句,这是他一生性情与人格的真实写照。
  这样的才情,这样的人格,这样的德操,真叫人“无语对天,五体投地”,永远值得后人仰视、学习。那么,我们如何效法呢?我看至少有三个方面。
  一是感民疾苦,严惩贪墨。林则徐认为为官者以清廉为先,主张政府对官吏的考核应将是否清廉置于首位,指出“立政之道,察吏为先”,察吏“首以清廉为重”。他在处理地方政事中一直“下恤民生”,对危害人民的贪官污吏决不手软。史载监利县粮书龚绍绪,侵蚀修堤土费六十串,“实属玩法”,林认为若照侵犯钱粮处罚,不足以做效尤,乃比照“蠹役诈赃十两以上发近边充军”,发往近边充军。此种例子不胜枚举。江苏水患期间,林则徐深入民间,了解民情,将赈灾中的积弊归纳为土棍悍泼、生监包揽赈票、胥吏捏册索费三个方面,指出:“凡此三种舞弊之人, 欺诈万端, 不胜枚举。”他雷厉风行,捉拿劣监、土棍、恶霸, 重惩惯于敲诈勒索的官吏, 使贪官污吏震惊, 土棍、恶霸闻风而逃。赈弊为之一清。人民群众称林则徐办理的赈济叫做“清赈”。当时江苏流传着这样的民谚:“中丞心,小民腹,小民腹饥中丞哭。中丞哭, 为民福, 擎天之柱需此木。”可见对其之拥戴。史料有载林则徐“一岁之中,周历三省。所至贪墨吏望风解缓。”,经他整顿过的东河河务,“群吏公牍不能以虚词进,风气为之一变”,可见林则徐严惩贪墨的效果
  二是心系国民,不畏权势。朝廷昏暗,遍野硕鼠,为官清正以民为本,需要的是不畏权势的勇气。林则徐任江宁布政使时, 江苏一带水患严重。饿殍遍野,灾民嗷嗷待哺,而官僚地主却趁机囤粮勒索。是时尚书潘世恩家中囤米万担,却称粮仓皆空,林则徐知悉后,亲自登门,将粮仓悉封之,发放仓米赈济百姓, 潘世恩无可奈何。又一年江苏水患,道光帝谕旨催交赋税,林则徐密奏,历陈江苏连年灾情之重, 请求缓征。直言道光“窃维尽职之道,原以国计为最先,而国计与民生实相维系,朝廷之度支积贮无一不出于民,故下恤民生正所以上筹国计, 所谓民惟邦本也。”道光帝无可奈何, 只好同意林则徐所奏。同样,林则徐的不畏权势还表现在他以国为重。鸦片战争前,英美烟贩玩弄贿赂手段,许多官员贪污受贿,置国家利益于不顾,使鸦片屡禁不止,禁令形同虚文。英国商人的信件中曾提到:“在中国方面,高级官吏与政府人员,对于鸦片走私公开的默许,过去和现在的巡抚,都从中取利,听说北京的军机处也秘密地允许。”利用包庇走私贪污中饱的人,上至朝廷,下至吏胥,构成一个庞大的鸦片受贿集团,林则徐心中忧虑,主张整顿吏治,绳以法纪,重治吸食者,不畏强权与腐朽的利益集团,把主要的打击锋芒指向那些与包庇走私、贪污行为有关的吸食者,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对贪官污吏的惩治之举。同时,林则徐抱着“冀为中原除此巨患,拔本塞源”的崇高理想,“置祸福荣辱于度外”,南下禁烟,在民间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林则徐离开广州前,广州爱国乡绅、商人和群众呈送颂牌52面,颂牌以“烟销瘴海”,“清正宜民”,“清明仁恕,廉洁威严”等等崇高的赞词,对林则徐在广东领导的正义斗争和他个人的廉政清明给予充分肯定和热情讴歌。
  三是严于律己,高风亮节。1838年,是年林则徐受命为钦差大臣,南下广东禁烟,权位甚高,但他仍然保持一贯的清廉作风。林则徐起程之日,即发出传牌,通知沿途各驿站官吏,说他此次南下,“并无随带官员供事书吏,惟顶马一弁、跟丁六名、厨丁小夫共三名,俱系随身行走,并无前站后站之人”,“所坐大轿一乘,自雇轿夫十二名,所带行李,自雇大车二辆、轿车一辆,不许在各驿站索取丝毫,该州县亦不必另雇轿夫迎接。”同时要求“所有类尖宿、公馆,只用家常饭菜,不必备办整桌酒席,尤不得用燕窝烧烤,以节糜费”,一改当时官吏奢华恶俗。到广州后,林则徐又在辕门口张贴告示,申明“公馆一切食用,均系自行买备,不收地方供应;所买物件,概照民间时价给发现钱,不准丝毫抑勒赊欠;公馆前后,不准设立差房。偶遣家人出门,乘坐小轿,亦系随时雇用,不必预派伺候”。对于自己的属下,林则徐也严加要求,下令“随行丁弁人夫,不许暗收分毫站规门包等项,须索者即扫凛,私送者定行随参。”这些都是林则徐为官清正的表现。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虎门的烈焰燃尽了腐朽,那阵阵焰芒是林则徐一生为国的勤政,更是他壁立千仞的高峻,时过百载,火光依旧,照亮后侪恪守清廉、兴利为民的决心,为后来之人指引方向。(王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