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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改革须铲除“特权思想”

发布日期:2014-02-25浏览次数:信息来源:睢宁县纪委字号:[ ]

  据人民网消息,日前,江西都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彭新球,因公车私用、公款缴纳违章罚款,被九江市纪委通报。经彭新球指认,由其本人驾驶公车私用过程中发生交通违章50起,违章罚款人民币合计5050元、违章扣分共记177分。彭新球违反规定将应由个人承担的公车私用违章罚款人民币5050元在都昌县公安局财务报支,违章记分在都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部消除。
  从该起通报中,我们可以看到身兼公安局长的副县长长期公车私用、公款报销罚款、违法消分,如此的随心所欲,归根结底都是特权思想在作祟。官员的特权意识在这里被发扬光大。有权就可以公车私用、有权就可以随意违章驾驶而不用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有权就可以将交警部门当成随意支配的私人工具,尤其是在中央颁布“八项规定”大力惩治腐败的严厉形势之下,如此顶风作案,有恃无恐。
  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确立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和坚持社会化、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而推进公车改革面临诸多阻力,其中最大的阻力来自领导的公车特权。公车改革喊了多年,却总是改不动。有些地方改了,却付出了比先前更为沉重的代价,越改越多,越改越乱。公车改革难,表面看,难在形成了“利益固化的藩篱”,从深层次来说,是“思想观念的障碍”在作怪,“特权思想”尤为严重和可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习总书记的讲话真可谓一针见血、一语中的。
  严峻的事实警示我们,推进公车改革必须抓住领导这个关键,必须用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毅力铲除公车特权。建立制约特权的长效机制。多措并举,综合治理,不断匡正领导干部的公车特权思想、特权观念和特权现象,让公车特权最终成为历史。(张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