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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五矿签订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14-02-25信息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字号:[ ]

  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各级党委(党组)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承担监督责任”的要求,今年年初,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根据党组要求,重新组织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2014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表》,并以党组名义正式下发,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更明确、任务分工更具体,增强了工作合力。
  新修订的责任书内容共分九项,包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思想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坚决纠正“四风”;各级党委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效能监察等。责任书明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利、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造成严重损失或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除追究本单位或个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
  除责任书外,纪检组重新组织修订了《2014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表》,将46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根据工作实际分解到总部16个职能部门,每项任务既有牵头部门,又有协助部门,集团党组将在年底时对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业务中心、主管单位根据总部任务分解表,对本单位各部门再进行任务分解,做到任务层层落实。
  在集团公司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集团党组书记、总裁周中枢与各职能部门、业务中心、直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新修订的责任书23份。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任务分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好各自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各单位根据责任书内容制作各自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保证责任逐级落实。(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