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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三抓”推动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取得实效

发布日期:2014-05-23信息来源:海安县纪委字号:[ ]

  今年以来,海安县纪委在狠抓全县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基础之上,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监督,通过配队伍、建制度、强管理,有力推动了全县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
  抓队伍建设。通过海安日报、海安电台电视台以及海安发布、政务微博等媒介,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名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人员涵盖了人大政协、党政机关、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不同层面,其中群众代表占比达40%。经过个人自荐、单位审核、考察初选、审批聘用等环节,将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经验丰富的人员吸收到监督员队伍中来,保证了监督员队伍的科学合理、配置均衡。
  抓制度保障。制定完善《海安县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监督员的5项工作职责、8项权力义务以及4条工作纪律,规范了监督工作方式和要求。同时,围绕提高监督效率,放大监督效果,建立健全参与民主评议、列席重要会议、参加专项督查、定期座谈交流、明察暗访和问题通报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为监督员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抓精细管理。建立监督员分组分工制度,将全体监督员分工组建成5个小组,明确各自重点监督的部门和行业,充分发挥团队监督效应;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定期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充分利用网络、短信平台、监督员QQ群,及时提示监督内容和监督重点,提升监督工作效能;实施任务考核和退出机制,对监督员开展调查研究、明察暗访、收集建议等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保证监督员个个肩上有担子,对于违反工作纪律、长期不履行职责的实行有序退出,杜绝挂名监督等现象的发生,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