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要闻

中航工业:明确职责精选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发布日期:2014-05-06信息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字号:[ ]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强化中航工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中航工业党的纪律检查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航工业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
  《意见》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明确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精选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监督执纪责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不能分管其他业务。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强化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所属单位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纪检组副组长(纪委副书记)和监察机构负责人的提名、考察和任免程序。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
  严格科学考核,保证素质能力。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要具有政治立场坚定、原则性强、廉洁自律、刚正不阿、敢于担当等五项素质;要具备洞察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秉公执纪能力、创新能力、统筹把控能力、业务精通等五项能力。提出根据纪检监察业务特点和履职需要选拔、任免、培养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素质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的意识,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带头落实中央要求,带头纠正“四风”。严肃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坚决查处发生在纪检监察队伍的违规违纪行为。同时,明确了纪检监察机构定期报告工作、约谈、签字背书的工作要求。
  《意见》的出台,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既坚持了党管干部原则,又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协助党组(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更好地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利于纪检监察机构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