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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帝改革行政体制

发布日期:2014-07-10信息来源:沛县纪委字号:[ ]

  光武帝刘秀建立东汉王朝以后,鉴于西汉后期权臣当政外戚弄权以致王莽篡权的教训,决定效法武帝刘彻,加强中央集权,其主要措施:
  一是“退功臣,进文吏”。对于那些开国元勋“云台二十八将”和“三百六十五功臣”,刘秀采取了削实权、给厚禄的做法。他封其中功劳最大的一百多人为列侯,给予政治上尊荣的地位,赐给他们以封地,但削去他们的实权,叫他们当“奉朝请”一类的闲散官职。而在食封的数量上,大的只有四县,小的不过几百户,比西汉初期已大大减少。刘秀有意抬高那些没有出仕王莽政权的文人学士,说他们有高尚的情操而委以要职。其实,真正的原因是这些人无功可恃,无勋可夸,骤然提升,容易控制。于是,在刘秀政权中,除高密侯邓禹等少数功臣仍参与军国大事外,其他功臣或只以“奉朝请”身份参加朝会,或退归封地衣食租税而已。
  二是“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东汉初年,中央最高官职为司徒、司空和太尉,号称三公。但这时三公的权力,已与西汉时期大不相同,司徒(即丞相)只管民政;司空(即御史大夫)只管土木工程;太尉仍掌军事,但其权力亦局限于京都的安全。这些三公深知刘秀“政不任下”,要独揽朝政,故多在朝不任职。如司空李通,他本是刘秀的妹夫,为了避免祸端而称病不任事;司徒邓禹改封高密侯以后,也只是唯唯诺诺而已。与此同时,刘秀加强尚书台的权力。尚书一职,始置于战国,秦时只是少府属官,汉武帝时权力有所提高。刘秀为了执掌全权,选拔资历短浅的人为尚书令、尚书仆射,并将俸禄由六百石增加为千石。在尚书台内,下设尚书六人,分管吏、民、讼等六曹事务,使三公之位形同虚设。诚如东汉后期政论家仲长统所说:“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备员而已”。(《后汉书,仲长统传》)尚书台之设,是东汉吏治的一个特点。自此以后,朝政权力集中于尚书台,而尚书台则直接听命于皇帝。
  三是强化监察机构。刘秀为加强监督百官,将西汉时的御史府升级为御史台(又名兰台)。御史中丞的权力仅次于尚书令、职掌解释法律、察举违法官吏、主持祭天、祀庙等大典。刘秀又提高司隶校尉的职能,负责纠检百官犯法行为,“无所不纠,唯不察三公”(《通典·职官》第十四)。每当公卿百官朝会时,尚书令、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均可坐专席,时称为“三独坐”。刘秀又分全国为12州,各州置刺史一人,作为朝廷派驻地方的巡察官,每年八月奉命巡视所属郡国,考察各级地方官吏政绩及刑狱案件,年终奏告皇帝,以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四是集军权于中央。为了防止地方割据,刘秀十分注意削弱地方的军事权力。首先,他下诏撤销郡国都尉,裁减地方常备兵力;其次,他扩大中央军队,分为南、北二军,南军由卫尉统领,负责宫廷警卫,北军由中侯统领,护卫京都安全。如有重大的军事行动,皇帝临时委任将帅统率南北军出征。对于边防军队,则由中央委任乌桓校尉、护羌校尉和匈奴中郎将等领导,作为直属中央的军队,以据守边境。
  以上这些措施,对于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封建统治和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曾起过积极作用。这些措施,是秦、西汉以来加强中央集权的继续,也为后代王朝的统治提供了借鉴。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期的三省制,就是在东汉台制基础上继续完善起来的。(戴苏林 赵厚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