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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转”应及时消除三种思想“雾霾”

发布日期:2014-07-1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睢宁县纪委字号:[ ]

  中央纪委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这既是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水平的创新之举,也是对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然而“三转”工作是新事物,中央没有给出具体措施,基层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过程中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在落实“三转”过程中容易造成思想上的误区,造成落实“三转”出现偏差。因此,基层建议落实“三转”应及时消除三种思想“雾霾”。
  思想“雾霾”一:党委的主题责任变“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有人认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和主要业务都归上级纪委管了,党委可以少管纪检监察工作了,责任更轻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担负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管理考核、惩防腐败、当好表率等“五条主体责任”要求,党委主体责任“地”一分没少,责任不但没变轻,反而更重了,追责更严了。开展“三转”,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作用。
  思想“雾霾”二: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变“小”了。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甚至包揽包办了诸如工程建设领域治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一大堆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看似样样都参与、样样都监督,这种执纪监督往往变成了工作检查。不仅荒了自家的“地”,一旦出了问题,还成了别人的“挡箭牌”。开展“三转”,纪检监察机关从大部分议事协调机构中退出来。表面上看,参与的工作少了,监督作用会变小。但这种“剪枝去叶”的简单“退”,是为“培根壮杆”的蓄力“进”。是让纪检监察机关收拢五指攥紧拳,集聚力量打出去。从管不好、管不了的“副业”中解放出来,做强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主业,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发挥更大的执纪监督作用。
  思想“雾霾”三:纪检机关工作要求变“低”了。“三转”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大幅减少,纪委书记也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很容易让纪检监察干部陷入工作轻松、要求降低,精神懈怠、激情减退的误区,进而滋生不思进取、贪图安逸,庸懒散拖、得过且过的不良习气。揽了瓷器活,就得有金刚钻。“三转”不是让纪检监察机关从“大包大揽”到“甩手掌柜”,而是要从错位、越位中归位到主职、主业上来。耕好田,种好地,才能多打粮,才能受信任。(王柯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