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灌南县纪委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积极探索,主动采取措施强化对乡镇纪委的领导。
一是完善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乡镇纪委书记人事任免发言权。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候选人必须由县纪委提名,会同县委组织部协商、考察后,报县委决定任命。各乡镇推荐纪委书记任免或交流,事先需书面报告县纪委,由县纪委协同组织部向县委提出任免或交流意见。截至目前,4名新任命的乡镇纪委书记候选人,全部由县纪委提名。
二是完善案件协办机制,强化对乡镇纪委案件线索查办管理。要求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以县纪委领导为主,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乡镇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县纪委报告。实行“乡案县审”工作机制,对乡镇案件质量进行把控,促进乡镇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今年上半年共审结乡镇案件23件,“乡案县审”率达到100%,督促完善事实证据11条,纠正定性上出现错误或偏差的案件6宗,纠正量刑上出现畸轻畸重的案件7宗,督促完善手续程序19件,保证了乡镇办案质量。
三是完善书记约谈机制,强化乡镇纪委书记聚焦主业主责。今年年初,县纪委书记分别约谈乡镇纪委书记,要求乡镇纪委积极落实“三转”要求,明确职责定位,理清职责,把精力集中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乡镇纪委书记协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管纪检工作,一律不得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征地拆迁等与纪检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工作,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对落实“三转”不力的,县纪委主要领导约谈,进行诫勉谈话。今年1—6月,全县乡镇纪委共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1件,立案数同比增长了82.3%。(江瑞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