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期的吏治较为清明,与多层次强化对官僚队伍的监察、监督制度密切相关。如果没有监察等制度革新,就不可能出现名垂千古的汉武帝盛世。制度建设对于国家的稳定与发展,是最为根本的。它的影响之巨大,远远超出于“明君”的个人作用之上。
汉武帝建立监察郡守、郡尉的直属监察机构。把汉初的对地方官的监察属于丞相行政系统的弊端坚决地改过来,仍改为垂直的监察系统,这正是汉武帝的高明之处。
部刺史制度还有一个高明之处,就是部刺史秩仅六百石,远低于被监察对象的郡守、分封王国相的二千石。这是使监察官僚的级别低于被监察的行政官,以防止监察官僚转化为凌驾于郡、国之上的一级权力机构。这同御史大夫级别低于丞相、太尉一样,都是一种深谋远虑、具有战略意义的安排。
关于制定部刺史官秩低于郡太守的这一制度的深谋远虑性质,只要观察它在被破坏之后产生的弊病就可明白。据《后汉书·刘焉袁术吕布列传》记载,汉灵帝时,宦官弄权,政治腐败,各地相继爆发了农民起义。时任九卿之一的太常刘焉,估计汉皇朝气运已尽,再这样乱下去,汉中央政权势必垮台,想为自己找一条退路,于是向汉灵帝提出:刺史官秩太低,压不住郡太守的台,建议改刺史为牧伯,以朝廷重臣兼任之。刘焉提出这一方案,完全是为自己打算,他同时提出,自己愿担任交阯牧。后来,汉皇朝所属的各州郡进一步混乱,汉灵帝接受了刘焉的建议,以刘焉为监军使者,领益州牧(下属十二郡、国),以太仆黄琬为豫州牧(六郡),宗正刘虞为幽州牧(十一郡、国),三人皆为九卿,以本官兼任牧伯。汉末战乱中,刘焉果然割据于益州。《三国演义》中形象地描写到刘备从刘璋手中取得西川之地,刘璋就是刘焉的儿子。
这个建议,通过九卿一级的大臣,以本官兼任州牧,名正言顺地成了若干郡的太上皇,又兼管军事,可以说是地大、权重,军、政、财一把抓,这就具备了成为一方诸侯的条件。读《三国演义》,都知道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看了这段历史才能更明白,群雄割据的根子正是源于刘焉的建议。
制度出了毛病,局面便难以控制,于是战乱此起彼伏了。汉灵帝不懂得祖宗所定制度的良苦用心,一旦采纳了刘焉的建议,汉中央皇朝的崩溃,只不过是时间问题了。
这里可以看出,坚持垂直的、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的监察系统,是巩固封建中央集权制所必需的采取的特殊方式,其重要性不仅在于反腐倡廉,更重要的是对于各级官吏的有效制约。从刘焉这个例子中同时可以看到,地方权重,军、政、财一把抓,而在中央监察系统又不能直达地方时,出现独立王国倾向几乎是必然的。而腐败现象,也往往是独立王国倾向的伴生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汉武帝的经验与汉灵帝的教训,对于我们怎样从制度上理解反腐倡廉的规律,建立科学有效的监察制度,是很有启发意义的。(戴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