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化市纪委、监察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四风”问题,组织“四查四治”专项活动,强势推进我市作风建设。
查工作纪律,治“庸懒症”。重点检查乡镇、部门机关干部上下班工作纪律和在岗履职情况,对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纪律涣散、上班不做事、出勤不出力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查发展环境,治“梗阻症”。重点检查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办事流程和办理质效,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查“三公”消费,治“奢靡症”。重点检查党政机关 “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以及赠送礼品、违规消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控党政机关 “三公”经费支出;
查大操大办,治“攀比症”。重点检查乡镇、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对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倡导移风易俗。
为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今年以来,兴化市纪委、监察局坚持做到:
一是广宣传。围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下发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通知。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编辑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1544条,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电子宣传屏等载体强化立体宣传,做到提醒在先、教育在先,时刻敲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警钟。
二是真查访。市纪委、监察局会同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外办等部门,组成五个联合检查组,重点就工作懈怠、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赠送礼品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宽领域、多层次的明查暗访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共派出检查组98个,明察暗访263次,督查单位384个。
三是严追责。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及时公布处理结果。严格对照《兴化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通报,今年以来,下发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精神问题的专题通报4期,实施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问责措施30人。
四是重长效。为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严从简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我市出台《兴化市关于领导干部从严从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并根据泰州市的统一部署,制定《兴化市党员领导干部行为失范记录暂行办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失范行为的监督和处置,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