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府投资工程实施提供纪律保障

发布日期:2014-08-25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兴化市纪委字号:[ ]


  如何通过监督推进政府工程实施,通过监督规范政府工程管理,通过监督促进政府工程廉洁,这是纪监部门需要直面的重要课题。2013年3月,兴化市委、市政府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为突破口,以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己任,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抽调住建、交通、规划、国土、建工、招标办等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组建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督查组,对政府建设项目实行全程监管。
  强化责任追究,认真推进工程实施。一是结合绩效管理要求,强化工程计划目标的落实。对纳入绩效考核的城建计划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了解工程实施的进度,对不能按照目标计划推进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将检查情况纳入绩效电子评估系统进行考核。2014年上半年,对没有完成目标的32个项目,涉及的5个部门进行了考核扣分,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中心工作进行督查。2014年,对列入市“931”城市综合环境整治的内容,包括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河道整治等内容逐项进行了督查。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或工作中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8名具体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积极督促工程矛盾化解,保障工程的顺利推进。对交通工程涉及到的矛盾,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对化解情况进行督查。
  强化部门监督,切实规范工程管理。在对部门的监督上,主要抓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一是规范建设单位工程手续办理。针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过程中手续办理不规范问题,督查组要求,所有列入2014年城建计划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开工前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并将手续报市政府重点工程督查组。二是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建章立制。针对目前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借资质现象严重的问题,要求建工局探索建立外地企业进兴备案制度,没有进行备案的,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对监理履职不力等现象,由住建局制定相关制度,加强监管。三是规范建设单位对人员的管理。在政府投资工程中创新人员管理手段,对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都安装了面部识别考勤机。2014年3月份,制定了政府投资工程人员变更的相关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在合同文件中对人员变更进行限制,对施工企业变更人员的,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四是强化建设单位质量意识。督查组把质量抽检贯穿到整个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政府投资工程每完成一个分项工程,督查组随机对分项工程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测。
  强化变更控制,促进工程廉洁高效。“低价中标、高价决算” 是政府投资工程中最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隐患,为防止施工单位与建设、监理等单位相互串通,增加工程量,在全市实行工程变更申报制,要求建设单位每月对工程变更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项目建设过程中,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所有政府投资工程审计前凭申报表进行备案后,审计部门方可对其进行审计。
  一年多来,督查组勤字为先、苦字当头、勇于顶真、敢于碰硬,积极督查推进政府建设工程实施,期间共办理工程审计前备案手续1000多项,要求完善各类手续300项,限制随意变更行为100多起,为政府节约资金1000多万元;督查项目350多项,发现问题300多个,下发督办单180多份,要求处理工程施工、监理企业65家,涉及项目经理、监理人员179人;组织工程质量抽查30多次,发现工程质量问题14个,全部要求整改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