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化市按照“公开听证、公开评判、合理终结”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行信访举报公开听证制度,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消除信访积案。2011年以来,该市信访举报总量、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四项指标逐年下降,信访举报反馈群众满意率上升至98%。主要做法是:
一、搭建平台,畅通群众诉求。针对久拖不决、问题错综复杂的信访,通过举行公开听证会,充分吸纳多方参与,增强信访办理透明度,促进问题有效化解,提升信访办理质量。一是明确听证接受范围。制定《兴化市纪检监察组织信访听证办法》,明确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中,凡涉及多部门、性质交叉,或已作出处理、已有结论,但信访人不服处理意见;一些重大群体性上访,经多次处理仍未息访;信访人背景复杂或处理有争议,需举行听证;可能出现越级访和集体访苗头,需以听证形式化解的信访举报,都可举行公开听证。二是完善听证工作机制。构建 “市、乡、村”三级联动信访举报听证处置平台,力求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信访举报听证联席会议制度,对案情特别复杂、涉及多部门的信访举报问题,通过召开信访举报听证联席会,形成统一解决方案。建立信访举报公开听证旁听、信访终结评议、信访办理结果公示等7项制度,听证会召开时邀请信访老户及党员干部代表参与旁听,扩大听证社会效果和教育警示作用。2011年以来,该市共组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公开听证会48次,成功化解了合陈镇张居村汪泷香反映农村改厕数量虚报、城东镇灶陈村王桂宝举报村支书经济问题等疑难复杂信访31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有效避免越级访、重复访和集体访13件,听证参与人员达2000多人。
二、规范模式,公开质询答辩。信访举报听证实行分级听证,由信访举报承办人提出申请,经承办单位集体研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然后由作出处理意见的纪检监察组织实施:一是酝酿名单。信访举报听证组织方召开信访联席会或信访剖析会,研究案件卷宗,聚焦问题难点,分析信访人诉求,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工作有的放矢。参加听证的人员一般控制在40人左右,多为“1+X”构成模式:“1”即组建信访听证专业队伍,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人员以及司法、民政、农业等领域专家组成;“X”即邀请当地德高望重、敢于直言的老同志、党员代表、理财代表、议事代表和普通群众代表以及部分网民代表参加。二是提前告知。信访听证由对信访举报问题作出处理意见的纪检监察组织指定专人主持,并在听证会举行前3天,将听证事项、时间、地点及要求告知听证参加人,使其了解议题、明确要求、有所准备。三是实施听证。听证会召开时,先由信访举报承办人详细介绍信访举报问题的调查情况,并由信访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信访举报承办人就举报、申诉人提出的申辩意见和请求进行答辩,提出处理建议,在听证主持人召集听证人员进行评议后,最终由主持人综合各方意见,当场宣布听证结论。
三、回访稳控,力促息诉停访。健全完善信访听证结果定期回访制度,积极推行四项举措,确保听证结果有效落实。一是跟踪督查确保实效。市纪委不定期对听证结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年以来,市纪委共召开8次督查会,对12件信访举报问题的听证结果进行检查,听证结果按时落实率达100%。二是会后回访做好稳控。对听证当事人进行定期回访,关注其思想动态,特别是对听证结果不满意的当事人,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引导,防止出现反弹。今年以来,市纪委对16名听证当事人进行回访,回访满意率达98%。三是运用结果合理终结。公开听证已作出结论,信访人未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而再次信访的,市纪委可以会同原听证人员进行一次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与信访人见面。信访人在听证复议后仍继续无理信访,市纪委依据信访举报听证结论,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对其信访举报问题进行终结。四是放大听证综合效应。市纪委将实施信访举报听证工作与纪检监察组织提升信访办理质量有效结合,与加强农村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相结合,帮助14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澄清事实,保护其干事创业积极性。今年以来,该市纪委将信访听证成功经验向环保、工伤赔偿、待遇落实等领域延伸,增强解决问题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升工作效率,破解信访难题,有力维护和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