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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抓紧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办法

发布日期:2014-09-19信息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字号:[ ]

  近日,税务总局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座谈会,征求对制定和完善税务系统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办法的意见建议。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解学智,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冯惠敏出席会议。
  参加这次座谈会的有中央纪委法规室、党风政风室有关同志,税务系统特邀监察员,省、市、县税务局局长、纪检组长等。与会同志结合实际畅所欲言,纷纷对税务系统落实“两个责任”建言献策。
  中央纪委有关同志建议“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应进一步充分体现中央纪委关于“两个责任”的最新精神和要求。特邀监察员分别从行风建设、风险控制的角度对制定“两个责任”实施办法提出建议。部分省、市、县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建议进一步列出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以及职能部门的责任清单,明确各自肩负的具体责任,同时加强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有机衔接,促进形成合力,共同发挥作用。部分省、市、县税务局纪检组长表示,“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的制定出台,为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促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供了制度保障,表示要找准职责定位,当好坚强卫士。
  王军在与大家交流讨论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对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推进党的事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充分吸纳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点多面广线长、权力监督责任重大等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出实在、管用、有效的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