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方式腐败”是指短期内出现一定范围内的系统性腐败问题,即“一窝黑”、“一班蛀”的“窝案”。2014年下半年山西省先后有7名省部级官员相继落马,之后太原、吕梁、大同、忻州、运城等市的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共有10人被调查,呈现出“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引发了全国性关注。类似的“塌方式腐败”并非山西“个案”,至少22个地区显现出“塌方式腐败”险情。(《新京报》1月9日)
在古代封建专制社会想根除贪污,就如同让大海停止波动一样不可能。中国传统政治体制是默许官员在一定程度下贪污的,因为“低薪制”的设计使官员不可能不靠灰色收入来生活。
事实上,传统财政制度中可钻的空子多得不胜枚举,贪污对任何一个智商正常的人来说都不是难事。在大部分时候,贪污之所以能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原因不外乎有两条:一是在道德价值观有效运转下自我人格操守约束。二是自上而下的政治高压,也即为最高统治者的反腐决心和虎视眈眈的监视制度。
到了乾隆晚年,约束腐败的两个条件都失去了作用。在乾隆的不断打击挫辱下,官员们渐渐放弃了人格操守,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有一个不变的指针,那就是现世利益。晚年乾隆精力不济、“多从宽厚”,更带头腐败,为贪官们树立了榜样。同时,乾隆盛世的经济发展为腐败提供了巨大空间。在乾隆前期,大清经济一直高速成长,经济总量迅速增加。人口从一亿增长到近三亿。中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第一位,人口占世界三分之一,对外贸易长期出超。蛋糕做大了,可以搜刮、聚敛的基数比以前扩大了数倍。
这种情况下,政治腐败如同细菌遇到了适合的温湿度和酸碱度,在乾隆皇帝的眼皮底下,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起来。仅仅十余年间,乾隆朝就完成了从前期政治纪律严明到后期贪腐无孔不入的转变。乾隆皇帝在位时很是器重和珅,起初和珅不受贿赂,但日子一长,也开始贪污,广结党羽,形成一股大势力。更培植犯罪集团用以迫害政敌,地方势力和人民。俨然成了一个金字塔式的大贪污集团,和珅就立在金字塔的顶端。庆四年(1799年)正月初三,乾隆帝驾崩。仅仅五日之后,嘉庆帝即下旨将和珅革职下狱。抄家时发现,在和珅当权的二十多年中,其资产包括二千万至三千万多两白银(其中大部分为其违法工商经营所得,清代规定旗人不得经商,和坤利用内务府包衣奴才藉公务之便以皇室之名,借势借端巧取豪夺,虽说经商,在大清律下仍是贪渎的犯行)、兼并全国千百万顷的土地以及数百处房产。在他的保护之下,他的家奴刘全也成了日掷千金的暴发户,俨然形成了一条利益相互输送的关系网。
大清王朝到了乾隆嘉庆皇帝时期,就已千疮百孔了。当时的腐败形势和当下存在某些相似之处。那时的腐败案发生,遵循着一个数额由小到大,腐败官员的级别由底层向高层发展,最后发展成“窝案”、“串案”,牵一个出一串,挖一个带一窝,团伙犯罪,相互打掩护。最后演变为一种体系性的腐败。但是乾隆治理腐败的措施还是以个人化的人治为主。
不管人治多么厉害,“老虎”整天虎视眈眈地盯着这些贪官,毕竟还是会有打盹的时候,稍一打盹,腐败马上就会死灰复燃。因此“塌方式腐败”是基于制度、体制的。今天从历史来看,我们还是要从制度角度去探寻治理对策,不能单纯依靠谁人或全国人民都把希望寄托在王岐山和中央纪委身上。毕竟时代不同了,目前中国拥有公职人员已经超过3000万,党员达到8600万之多,仅靠一个人的雄才大略、精明能干还是不行的。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最终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这才是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