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截止目前,全国已有61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因为严重违法违纪落马落马,包括周永康、徐才厚、苏荣、令计划等4名副国级官员。这些高级领导干部的落马,不光刷新着“打虎”记录,也刷新着公众对腐败之害的认识,更凝聚着民众对中央反腐的支持。
身份不是特权象征,反腐不避官阶大小,中央对任何人、任何腐败都不会妥协。在不设禁区、不留死角的反腐攻势下,各级官员不得不思考“有权就是任性”的后果,谁都不能心存“刑不上大夫”的侥幸。
“刑不上大夫”出自儒家经典四书五经中的《礼记·曲礼》。当今很多人在看到“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句话的时候,往往认为是刑罚不能施加到当官的身上,因为人家比较尊贵;当然礼节或礼貌不用对平头百姓施,也就是不用对老百姓讲什么礼貌,或是行礼,因为比较贫贱。同时,现代教材、参考资料,几乎都将“刑不上大夫”解释为:“刑不上大夫”即大夫以上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些宽宥,如他们一般不被处以残损肤体的肉刑,必须处死者在郊外执行等等;所以因为如此,主要是因贵族内部,不同程度上总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为了在广大被统治者面前保持贵族作为一个整体的尊严,也不宜让他们终生带着曾受刑辱的标记。“礼不下庶人”,即庶人忙于生产劳动,又不具备贵族的身份和礼所要求的物质条件,因而不可能按贵族的各种礼仪行事,这些礼也不是为他们而设立的。这些解释误导了许多人。
《礼记·曲礼上》中说:“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意思是说:国君在车上看到了大夫,也就是手底下当官的,要手扶车子前面的横竿,表示敬意和行礼,大夫则马上下车还礼。大夫看到士要抚式行礼,士也要下车还礼。这就叫做礼貌。但庶人不用这样,为什么呢?因为人太多了,忙不过来。刑罚不用对大夫施加,为什么呢,因为大夫很有气节,也很爱面子,刑罚出来之前就下课或者自裁了。受刑罚的人是不应该待在君王身边的。
对“刑不上大夫”之意蕴,孔子曾作出过经典阐释。《孔子家语》记载,孔子的学生冉有曾求教于孔子:先王制定法律,规定刑不上大夫。如果大夫犯了罪,就可以不适用刑罚吗?孔子作了这样的解释:对于君子的治理,通常以礼教驾御其内心,从而赋予其廉耻之节操。古代的大夫,如果有违法犯罪行为,不必直接定其罪名,以避讳不名之耻。因此,大夫犯了罪,如在五刑范围之内,不必派司法官吏对其加以捆绑羁押,而令其自己请罪;如属于重大犯罪,也不必派司法官吏对其施以死刑,而令其跪拜自裁。所以,即使刑不上大夫,而大夫也不会因有罪而逃避惩罚。
从以上历史资料记载中可以看出,“刑不上大夫”指的不是“大夫”享有特权和挡箭牌,而是一种自我警醒,不是法外特权而是一种自我约束。同时也是古时“大夫”们立身处世的一个底线,宁可尊严死,而不忍辱生。
如今,社会上的“挪用公款”、“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包二奶”、“养情人”、“吃喝嫖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屡屡同少数党员干部联系起来,甚至涉及一些位高权重的人,原因是他们心中以“刑不上大夫”的旧解作为护身符,侥幸与偶然,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队伍在老百姓心中的印象。
因此,党员干部要弄明白“刑不上大夫”真实含义,以此作为行政实践过程中对自身的一种素质要求,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价值追求。在工作和生活中,遵循古人“刑不上大夫”的理念和精神,一方面有正义感,能够为民伸张正义,节制自己的欲望,甘于寂寞,勇于奉献;另一方面,通晓国家的法律,遵守国家的法律,贯彻国家的法律,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不违法乱纪。那么政治文明将大大提高,社会空气将会清静得多,不会存在那么多的“苍蝇”、“老虎”甚至“老老虎”,更不会让广大百姓气愤填膺,国家也不会有被虫蛀的情况,腐败、鱼肉百姓等等丑闻现象也在不需要上刑的党员干部面前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