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五个到位”确保集体资产监管交易服务平台有效运行

发布日期:2015-01-26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吴中区纪委字号:[ ]


  苏州市吴中区在全区范围内推广集体资产监管交易服务平台,集体资产出租收益增幅明显,2014年,全区通过交易平台共审核1599笔集体资产租赁、发包交易,出租合同总金额1.45亿元,租金平均增长13.8%,其中经营性资产租金增长率近14.2%,资源性资产租金增长率为11.3%,确保了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正视问题,强化督查到位。在平台运行过程初期,出现了部分村干部不重视民主决策过程,采取部分资产不登记、“先签合同后补流程”回避平台交易等情况。区纪委先后多次会同农办等相关部门到各镇(街道)开展督查工作,全面督查各镇(区、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交易服务平台运行情况,通过严肃的督查确保了平台的有效运行。一是突出重点。确定督查重点为:机构、人员、设施、经费落实等情况;“六个统一”执行情况,相关监管文件、制度等;交易范围、清产核资、资产、租金、合同管理等情况;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程序,公平、公开、公正的执行情况。二是注重方式。通过实地观摩现场交易、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登录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交易系统、检查公告栏、抽查台账等方式,检查集体资产交易是否全部规范化操作。
  二、重视过程,镇村两级监督到位。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发挥镇村两级监督组织及网络平台的作用,实现了有效的过程监督。一是成立小组,定期检查。镇(街道)纪(工)委成立检查小组,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全年资产交易平台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范围和责任人,定期检查镇(街道)集体资产交易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交易站集体资产交易运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包括:预警信息是否及时处理;到期资产是否全部进行公开交易;资产续租租金是否按要求上浮。二是现场监督,全程观察。镇(街道)、村(社区)纪律监督组织对集体资产交易全程进行现场监督,镇(街道)检查组列席全部交易现场,监督交易各方的现场行为、交易流程等;村级监督委员会通过由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参与民主表决等方式,切实履行本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的见证和监督职责。
  三、创新思路,规范管理到位。平台运行过程中,续租达到总交易量的90%以上,为保证交易公平,加强了针对性监督。一是以民主监督规范管理。集体资产交易实行公开报名、竞价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成交,交易信息、交易结果通过政府网站、户外电子显示屏、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全部对社会公布,并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民主表决会议,表决交易方案、交易合同。二是以制度监督规范流程。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吴中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各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集体资产续租规范操作指导意见》、《集体资产交易租赁指导参考价格》等相关规定,针对续租交易,综合考虑税收,租金收缴、当地产业布局、市场价格、民主决策、租金涨幅等因素,对交易程序和适用条件加以规范。三是以专业监督规范操作。配强监督人员力量,将熟悉集体资产交易业务的人员纳入监督员队伍,重点检查资产续租情况、监督续租价格是否符合指导价格要求、续租合同期限是否超过规定期限等,切实加强续租资产监管,规范续租交易流程。
  四、严格问责,责任追究机制到位。区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多次召开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平台“服务、管理、监督”的功能定位,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违规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印发《吴中区关于违反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规定行为问责暂行办法》,明确针对违反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规定的4类对象31种行为进行问责。多渠道了解运行操作情况,依据《问责办法》针对违反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问责,问责时,依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职责权限对违反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行为的人员实行问责。受到问责的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其工资福利待遇、年度考核、廉政保证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违反党纪国法规定的将依纪依法处理。
  五、强化考核,评创奖惩到位。依据《关于在村(社区)打造“四大工程”争创“勤廉双优”的实施方法》和《吴中区“勤廉双优”示范村(社区)评创办法》的要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成为打造“四大工程”的重要内容,平台运行情况成为“勤廉双优”示范村(社区)的重要考评内容。有效落实评创工作,对于信息输入不全、更新不及时的,或者不按照交易程序及规则交易的给予相应扣分,确保示范村(社区)评定结果与区扶持农村集体合作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挂钩,以此,督促各镇村更加重视平台运行工作,更加重视交易过程的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完善工作流程,规范操作,充分发挥好平台监督管理的职能,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