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10-16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15日至6月1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无锡市进行了巡视。7月3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无锡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是深入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常委会先后3次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坚决用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方向,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委专门成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小敏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汪泉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组织推进全市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细化落实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市委迅速制订出台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三个方面30项整改任务78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市领导、相关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安排。在此基础上,按照专项行动(活动)、制订修订制度、健全体制机制等六大类别作了进一步细化分解,形成148项具体整改措施,编制了详细的整改推进计划和整改清单。各地、各部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认领任务,层层细化落实,形成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立行立改,注重建章立制。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着力点和衡量成效的标准,截至目前,已先后开展环保系统廉政风险点专项排查等40多个专项行动(活动),推动了一批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改。坚持“当前遏制”和“长远管住”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截至目前,已制订、修订规章制度29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31项,使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成果不断得到巩固和深化。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各位市委常委、副市长亲自抓督查、抓协调、抓推进,对牵头负责的各相关巡视整改事项,逐一过堂、逐项评估、逐个督促,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市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和整改质量要求,加强跟踪督查,推进整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处做。市委常委会和市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已多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截至目前,30项任务已全面整改,78项整改措施有57项落实到位,还有21项需要有个过程才能落实到位,正在全力组织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两个责任”相关制度操作性不够强,正风肃纪力度上存在逐层衰减现象,一些地区、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薄弱,围猎寻租问题时有发生。
  一是突出抓好市委主体责任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作出部署,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制订出台了《中共无锡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和《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与之前出台的《中共无锡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共无锡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等制度文件相配套,形成清单明责、考核确责、追究问责“三位一体”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制度体系。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为全市领导干部讲党课,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带头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二是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五张清单”,促进“两个责任”的细化、实化,提高了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成立9个督查组,对各市(县)区和部分市级部门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三是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专项巡察。启动今年第二轮市委巡察工作,市委巡察组已进驻3家单位巡察,督促市(县)区党委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江阴市、崇安区、北塘区、锡山区、新区相继启动对8个街道、1个商务区的巡察工作。四是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健全了“三共一互”机制(即共建审计人才库、共商审计规划、共享审计成果、互移问题线索)。加快修订完善《无锡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手册》。五是制订出台新版的《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制定《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专项督查,目前9个市(县)区和50个市级部门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权力事项库维护、平台办件办理、异构信息系统间的数据交换等已实现常态化运行。
  2、关于区域经济体量大的地区特别是体制不太健全的开发园区,监督机制不完善,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
  一是加强融资平台、项目审批等经济领域规范化管理。下发了《无锡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和《关于进一步下放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对全市(含开发区)项目审批批文报备流程和制度等进行了调整完善。抓紧起草《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二是组织开展全市开发区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目前各地正在抓紧自查自纠。完成8个省级以上开发区管理机构明确建制规格申报工作。三是组织对各级各类开发园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开展专项督查,印发了《市(县)区纪委常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职务任免办理工作程序》。组织开发区专项审计行动,今年已完成对太湖新城的审计。四是结合区划调整工作,抓紧研究理顺相关开发区的管理体制,明确功能定位,健全监督制度,规范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发生。
  3、关于个别地区主要负责人及多名副职、下属中层干部违纪违法被查处问题。
  一是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示警。选取近年来我市查处的11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发《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拍摄警示教育片,目前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二是加强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完成对相关地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专题督导。举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微论坛。建立了领导干部日常表现纪实档案。开展定期提醒、廉政党课、法纪测试等系列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一周一提醒、一月一主题、一季一通报”廉政宣传教育机制。市县两级通过廉政短信平台,已发送教育提醒短信5.31万条。开通“太湖清风”微博微信。组织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廉政测试,测试成绩纳入廉政档案。建成了无锡廉政文化馆,已有56批(次)1476名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三是强化对重大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的监管和跟踪审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组织开展全市重大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有关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建立了跟踪审计督查机制。
  4、关于个别市域外园区由于远离投资主体,管理鞭长莫及,出现监督盲点,负责人用权失控,滑入贪腐泥潭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市域外园区任职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定期回锡述职、述廉、述责以及跟踪审计制度。出台了《外派挂职市管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市域外园区任职的市管领导干部定期回锡述职述廉述责制度、市域外园区任职的市管领导干部挂职期满考察制度和市(县)区在市域外园区任职的科级及以下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并按照组织原则落实属地党委政府对共建园区的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二是对相关开发园区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清理,撤消锡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三是完成《南北挂钩合作共建意见》起草工作,抓紧理顺南北共建园区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5、关于个别地区区划内有多个开发园区,形成了“园中园”,监督力量分散,腐败风险难控的问题。
  一是全面调查摸底,研究理顺滨湖区内各开发区(功能园区)的体制机制,明确主体管理责任及开发区与行政托管区域的关系,重点推进区内开发区(功能园区)整合和投融资平台整合,已形成《滨湖区开发区及园中园整改工作方案》。滨湖区已撤消了14个“园中园”。起草完成《2015年度全市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实施意见》,合理调整开发区考核范围。二是整合监督力量,发挥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职能作用,对无锡山水城(无锡太湖山水城旅游度假区)、无锡太湖城(无锡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开展专项审计,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查处力度。
  6、关于太湖新城发展主体政企不分,体制不顺,投融资决策、实施、管理机制不完善,财务监督尤其是廉政监督较为薄弱,投资及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
  一是制定《太湖新城管理体制调整优化方案》,待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进一步厘清太湖新城的功能定位、管理体制,促进政企分开,实行阳光监管。二是对太湖新城投融资项目管理、制度建设、风险监控点等进行专项排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的意见》,整合内部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内部监管工作。三是剖析存在问题,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构建廉政监督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7、关于一些热点部门和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在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等方面,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
  一是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出台了《案件信息对外发布暂行规定》。制订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在市廉政文化馆专门开辟“贪腐实录触目惊心”展区。遴选并通报10起典型案例,拍摄廉政微电影和警示教育片,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对行政审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征地拆迁、资源交易、专项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排查,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工程建设,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研究提出源头防范措施。三是加快权力运行监控全覆盖体系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电子监察工作,实现了“地区”(市、市(县)区、镇(街道)三级)、“部门”(50个市级部门)、“事项”(7530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等3个全覆盖,办理事项上网运行率86%,电子监察常态化在线监督,累计运行突破2700万件。与市信用系统实现网络对接,构建并运行了企业扶持政策平台、“双打”平台和“两法衔接”联网平台。四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推进县(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实现网上交易平台全覆盖。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土地出让事项登记报告制度。全面推广“四全”服务模式,建立国土资源“四全”服务模式质量标准体系。五是建立了招标投标活动重要事项集体会审制度,出台了《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规定》、《城市道路大中修工程项目审批管理操作规程》。六是开展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的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加强对市属企业经营工作审计,明确市属国有资产委托监管责任,制定了委托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担保的管理,建立市属国有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指标测评体系。
  8、关于环境保护等部门,市局、区(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案件频发,多名处级、科级及以下干部相继被查处的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环保系统廉政风险点专项排查,针对风险点建立内控机制,健全监管制度,重新制定了《无锡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细化了《无锡市环境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图》,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处罚行为。督促各市(县)区环保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目前已梳理制度55项,修订18项。二是推行基层执法行为廉洁性评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环境执法文本。进一步推进市环保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三是进一步加大环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形成震慑,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9、关于在一些科技、文化产业专项政府扶持资金的执行中缺乏有效监管,市、区科技部门相继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问题。
  一是出台了《深化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对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整合优化。二是建立了统一的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政府科技专项监管平台和科技项目巡视检查制度,已委托审计事务所对部分项目进行了巡视检查。制定实施了《关于做好科技人才项目跟踪监管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关于委托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出台《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建立了工商、国税、地税、公安、环保、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参与的科技信用合作机制,将科技信用结果应用于金融信贷、科技项目立项。三是开展科技系统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排查。建立完善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机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把企业、监管部门各自责任纳入“两个责任”检查考核体系。强化“一案双查”,在监督、执纪、问责中,既查清当事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又查清案发单位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的责任。

  10、关于个别城区城投公司负责人虚列融资成本套利的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融资平台的整合和市场化改革。二是健全完善城投公司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建立健全班子成员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制度和融资会议制度。三是完善资金举借、偿还、收支、审批、使用管理监督和绩效考核机制。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组织“两个责任”主题宣传月、“法规宣传月”、“抓早抓小主题月”活动,发放《“领导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例》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示警。对投融资平台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11、关于在一些权力运行的基层一线单位,特别是关键岗位,存在小吏弄权现象,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出台《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制订《行政审批制度责任追究办法》。二是构建以“一办三中心”为主体的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建立行政审批、为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规范运行的工作机制。出台了《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是制订出台了《关于市(县)区委对镇(街道)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意见》,实现监督关口前移,确保上下联动、全市一盘棋。四是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违纪案件专项行动,于7月底召开全市督办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已完成第一批次挂牌督办的问题线索24个。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案件14起。
  12、关于市建设部门的个别科级办事人员,违规为相关投标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变相受贿的问题。
  一是开展“身边人、身边事”廉政教育专题活动,强化对重点岗位人员的常态化教育、培训、监督和管理。二是出台了建设系统《干部交流轮岗的实施办法》。设立了非中标单位廉政征询制度。对招标投标活动所涉及重要事项,实施集体会审制度。三是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营造不敢腐的氛围。
  13、关于在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村务公开不够,群众信访较多,村官侵占集体资产、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屡查不绝的问题。
  一是抓紧出台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年完成1个市(县)、1个区和8个镇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完善信息化监管机制,建立合同及资源管理系统。健全完善村级财务收支、村干部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村级项目建设的定期审计和专项审计制度,加大对基层审计工作考核力度。三是进一步深化民主监督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部署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专项整改,加大对村级民主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确保基层民主落到实处。四是对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和腐败问题组织集中整治,分六批挂牌督办,用好巡察、“12345”政府热线、政风面对面等平台,多渠道发现线索,从今年7月起,分6个批次对问题重大、情况典型、反映突出、久拖不决的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并通过建立领导工作机制、问题线索报告制度、定期通报机制、问责追究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14、关于有些单位违反禁令,擅自设立“小金库”,存在滥发乱支现象及腐败风险的问题。
  一是由市财政局、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开展市区联动专项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存在的问题,正在作调查核实和处理。二是开展全市财政监督业务培训。
  15、关于有的单位不严格执行中央和省里有关规范津(补)贴发放的文件规定,滥发奖金、补贴等的问题。
  一是对各地、各部门(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纠违规现象,并将规范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内容之一,强化责任追究机制,重点追究领导责任。二是下发了《关于调整市级机关津贴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关于调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严格规范我市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办法,并同步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三是规范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工作纳入各级财政部门日常财务监督检查范围,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16、关于个别地区领导人自定标准,滥发奖金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地区滥发奖金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做好整改的相关工作。二是已取消所有区级设立的专项考核奖励,并抓紧制定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17、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关注公款吃喝招待多,而对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求真务实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尚未在思想上、行动上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高度自觉的问题。
  一是市委常委会对加强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三解三促”、“一帮一·献爱心”活动、结对帮扶经济薄弱村等活动基础上,建立市党政领导挂钩联系相关地区、部门和市属国企制度,进一步扩大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覆盖面,提高服务群众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据初步统计,全市已建立各类联系点6977个,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7414户,结对帮扶城乡低保户812户,发放慰问金、慰问品折合人民币500余万元,解决重大疑难信访案件763个,有力地促进了作风转变。二是制订出台了《关于开展“作风建设突破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市级机关部门(单位)日常督察考核实施细则》,加大对机关作风效能的督察考核力度。三是持续开展巡察监督、信访监督、日常监督检查和重要节点专项督查。今年以来已组织督查329次,暗访183次,受理群众投诉件471件,发现问题104个,提出整改建议403条,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认真开展巡察工作,发现重要问题162个,移交问题线索11条。四是建立健全“监督+督办+问责”联动机制,完成“政风面对面”电台直播31期、电视直播15期,省市联动1期,网络直播46期,受理咨询和投诉516件;对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实施挂牌督办,下发督办函42份,办结率100%;对省市联动中反映的9个问题逐一督办,对1名责任人诫勉谈话,对1起违纪问题立案查处。五是强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建立“一季一通报”机制,今年以来已分3次通报了14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案件。
  18、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会议多、文件多、活动多,制度规范不完善和执行力不强以及一些干部精神不振、缺乏担当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照《江苏省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三十条行为规范》和《关于防治为官不为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试行)》,正抓紧起草我市实施细则。二是着力查纠“四风”问题。把纠会风、改文风、转作风,解决“三多”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派出14个督查组,组织暗访180余次。6-7月,组织5个督查组对机关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开展了2015年市级机关作风建设与效能管理半年初评,对各参评机关部门(单位)提出了整改建议。8月下旬,对机关工作作风问题开展了排查。三是健全完善领导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制度规定,市各套班子领导带头深入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解决改革发展重点领域的难点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四是进一步压降各类会议和文件,完善规范性文件和简报资料备案审查制度,加强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计划管理。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的时间和规模。市委、市政府及各地、各部门举办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严格列入计划。到基层举行的会议严格按计划安排。
  19、关于公款旅游、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学会协会规范清理不彻底等情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对公款旅游、办公用房、公车管理专项规范清理工作的“回头看”,坚决查纠发现的问题。二是制定实施《公车改革方案》,根据《无锡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完善改革后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流程、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规定,构建完善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全市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三是拟定《无锡市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办公用房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四是对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学会协会兼职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五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对重点预算单位组织监督检查,组织全口径预算审查专项监督,规范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将检查结果向市委、市政府和纪检、审计部门通报,共同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严肃财经纪律。
  20、关于一些单位政绩观有偏差,在工作中未能很好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有急功近利倾向的问题。
  一是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抓住县处级以上领导这个重点,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查指导、强化问责追究,推动学习教育更深入,对照反思更深刻、查摆问题更聚焦、改进提高更自觉。将于年底前推动形成一系列长效制度。二是修订完善《无锡市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和作风建设综合考评办法》,加强市级机关部门(单位)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考核权重,新增在编人员规模控制、“三公”经费控制的考核项目,强化对改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对创新创优工作考核进行了优化,提高考核的公平性、透明性。三是修订完善《无锡市市(县)区科学发展考核实施意见》。做好考核结果的运用。
  21、关于在关停搬迁几千家对环境有影响的低端企业后,先进的新兴产业培育不足,腾笼后未能及时换凤,致使经济增幅下滑,稳增长压力凸显的问题。
  一是全面深入调研,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4月至7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小敏带领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部门,逐一到9个市(县)区深入调研,系统分析诊断经济发展特别是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多次召开经济座谈会研究做强产业、做强实体经济的对策措施。二是8月召开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着重对无锡经济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问题、面临的机遇挑战作了全面系统分析,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无锡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产业强市的发展道路,加快构建以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发展体系,全力打造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在新的起点上重振无锡产业雄风。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为引领全力打造无锡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的意见》、《关于无锡市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关于无锡市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和《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1+3”文件。三是对“1+3”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狠抓推进落实。坚持远近结合、着眼当前,将三年、五年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一年,明确具体任务、具体指标、具体措施和时序进度,形成可操作、可衡量、可检查、可追踪、可考评、可问责的推进机制。建立了市领导、市(县)区、部门、国企“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和市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各市(县)区、市各委办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制度,加强指导服务,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督查推进,确保完成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四是建立健全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目前正在抓紧研究起草考核办法,不仅考核评议市(县)区、部门和国企,还要考核评议市领导班子及成员,形成鲜明的工作导向。
  22、关于一些单位在人才工程、传感网等新兴产业发展上,炒概念,凑数字,不顾客观规律,追求表面繁荣,致使投资效益不高,甚至产生损失浪费的问题。
  一是加强人才项目督查考核。进一步发挥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更加合理地设置人才考核指标,通过大数据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指标完成真实性的督查。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配套制定一批制度规范。二是强化第三方对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立项评估,严把项目认定关。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力量,实地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全面系统掌握全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发展情况。出台《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强化对失信主体的惩处力度。三是健全完善人才项目督查考核机制。
  23、关于有的单位几年来招引的传感网等项目,到现在仍能正常运营或勉强维持的很少,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的载体用房大量空置,某些地方融资平台不堪重负的问题。
  一是对2010—2014年间引进的物联网企业全面梳理和评估。二是对政府投入资金建设的“三创”载体用房全面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鼓励“三创”载体加大招商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对“三创”载体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政府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制定《关于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按照“转变方式、注重绩效、市区联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增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主动性、精准性。通过“拨改投”、“拨改贷”、“拨改转”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等各类资金投入,重点支持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项目。
  24、关于一些重大项目、政府性投资工程,论证不充分,概算不严密,贪大求洋,负债沉重,可持续发展能力难以为继的问题。
  一是开展重大项目及政府性投资工程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改,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及政府性投资工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论证,严格控制建设标准、严格控制投资概算,并组织对近年来审批的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概算逐一梳理排查,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分类处理处置意见。二是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政府投资条例》,着手研究出台我市严格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的有关意见。三是进一步创新重大项目及政府性投资工程投融资机制。制订出台《无锡市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今后新建的政府性投资工程,有条件的,尽可能采取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建设。四是建立了入库信息公示制度。
  25、关于大剧院项目等,不仅还本付息无望,后续高额日常维护费用仍需不断输血的问题。
  一是理顺大剧院管理体制,健全完善并切实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加强政府补贴和资产的审核管理、审计监督。加强演出经营指标的考核,健全考核体系,确保演出质量,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二是健全完善大剧院运行管理考核体系。目前,业管会成员单位正在细化考核办法。
  26、关于一些政府机关负责人违规兼任下属企业法人代表,在企业列支应由机关财务支出的费用的问题。
  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兼任下属企业法人代表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整改。召开了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规范清理工作整改动员会,推动各地区、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回头看”,认真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目前,在检查中发现的62个未清理到位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27、关于少数地方和部门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理解不够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还不够到位,干部队伍的战斗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中央关于“四个全面”要求的问题。
  一是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宣传力度,通过“阳光监督”短信平台宣传《条例》。通过专题研讨、微论坛、业务培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实行新任职市管干部(含平职交流)“四个一”教育制度。开展《条例》学习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总结和推广贯彻执行《条例》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二是加大部门负责人特别是任职时间较长的部门“一把手”的交流力度,完善干部跨部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机制。三是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动态综合分析研判制度,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配备到合适岗位。四是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了我市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座谈会,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创新工程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继续深入推进“三个一线”挂职锻炼。通过3年努力,使市级机关中层干部普遍都有基层工作经历。
  28、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编制核定的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开展超职数配备专项检查,扎实做好超职数清理工作。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整治计划顺利完成。二是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截至目前,已整改消化949人,占整改计划的80.4%。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区调整科级干部职数预审的操作口径》,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职数预审的要求,加强科级干部职数预审工作。
  29、关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照中央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如实填报家庭财产等有关应报告事项的问题。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综合分析,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定期综合研判机制。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定期分析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备案及使用情况,定期分析领导干部家属从业情况。今年8月,分别对2014年度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备案及使用情况和领导干部家属从业情况进行梳理分析。二是按照规定开展2015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工作。三是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常态化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抽查核实制度、重点查核制度,逐步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四是逐步扩大报告范围,推进市级机关部门中层正职、下属单位党政负责人、镇(街道)中层正职,村(社区)主任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30、关于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干部监督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监督力度不够,有效的监督手段不多的问题。
  一是对各市(县)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督查。根据全市选人用人自查和对各市(县)区选人用人(超职数配备)专项复查情况,检查各市(县)区对照省委《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和我市干部管理监督“1+X”制度体系的情况,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二是督促各市(县)区、各部门对照省委《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和我市干部管理监督“1+X”制度体系,建立符合实际的制度体系。各地区已出台相关制度文件125个。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更加自觉履行“两个责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巡视工作责任体系的核心是落实“两个责任”。全市各级继续深入贯彻《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落实到各项整改工作之中,以整改促提升,真正把责任扛起来、把担子挑起来,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
  二是围绕突出问题,更加扎实抓好后续整改。按照“确保每一个整改事项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和结果”的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硬措施,持续用力深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紧盯不放,逐个对账销号,逐项跟踪问效。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更加有效巩固整改成果。在继续抓好集中整改、边整边改的同时,及时剖析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快形成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坚持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确保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注重用改革的办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努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结合当前工作,更加有力促进改革发展。把巡视整改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当前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工作的不断深化,促进改革发展中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在全市上下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强化执行力,以时不我待、居危思危、奋发进取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克难攻坚,推动无锡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0—81824999(工作时间);信箱地址: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10号楼417室,邮编214131(信封请注明“对无锡市委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wxxsxcb@163.com。


  中共无锡市委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