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周推进 月过堂” 推进作风建设

发布日期:2015-12-01浏览次数:信息来源:连云区纪委字号:[ ]


  记者从连云港市连云区作风建设新闻发布会获悉,连云区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上采取“周推进,月过堂”的方法。目前,违规公款吃请基本杜绝、公车使用明显规范、“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机关效能明显提升、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得到根本性遏制,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数据显示,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连云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有关问题4个,给予党纪处分2人,其中正科职干部1人;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现象15起,通报批评15人;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14家单位、18名相关负责人被约谈。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6.51% 。
  据了解,该区推进作风建设主要做法有:强化宣传教育,构筑思想防线。在对象上,建立区级领导干部、部门和乡街领导干部、村和社区领导干部“三级联动”的教育机制,实现“全覆盖”;在内容上,加强对党纪条规,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以及今年市、区出台的“五项新规”的学习宣传。同时,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作风建设专题报告会,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月”、“链千家、系万户”、“廉政文化乡村行”等教育活动。
  强化监督问责,坚决纠正“四风”。开展“肃纪倡俭”、“清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三公”消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有效避免人情关系干扰,普遍采取不发通知、不定时间、不定方式、不打招呼、不要陪同“五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行为“零容忍”。
  强化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采用“周推进、月过堂、两月总结”的办法,各专项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专题会,听取汇报、研究问题、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过堂会,每两月进行一次阶段性总结。(韦志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