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微”开启“指尖上的纪检”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5-12-16浏览次数:信息来源:通州区纪委字号:[ ]


  2014年10月28日,通州区纪委、监察局在新浪网和腾讯网实名认证开通官方微博、微信“清廉通州”,正式开启了“指尖上的纪检”模式,倾力打造权威发布平台、宣传教育平台、工作展示平台、互动交流平台、网络监督平台和纪检监察业务数据库,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和宣传服务。
  一、拓思路,以“新”的理念建设
  1、紧跟形势建平台。去年以来,通州区纪委、监察局立足“三转”,主动适应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在改版“通州廉政网”的基础上,借助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积极探索“开门办纪检”的新模式,在全市率先开通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官方微博、微信“清廉通州”,着力打造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阐释、民意倾听、网络举报的主渠道、主阵地,进一步加强了政民沟通,畅通了诉求渠道,强化了纪监宣传,树立了部门形象。
  2、精心准备夯基础。主动与腾讯、新浪网联系对接,对微博、微信进行实名认证;派员到苏州、高邮等地现场进行跟班学习,吸收借鉴成熟的经验做法,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微博、微信的操作、运行和管理;及时关注“钟山清风”、“廉洁上海”、“三湘风纪”等,并积极同“思廉明志”、“清风郑州”、“中山纪检监察”等进行互粉,相互交流;制定开通方案,召开“清廉通州”微博、微信开通预备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和要求。
  3、强化宣传扩影响。一是明确“清廉通州”微博微信的主要功能和目标定位,并通过“声、屏、网、报”等形式加大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二是制作《“清廉通州”微博微信宣传单》,利用“12·9国际反腐败日”广场咨询活动分发,吸引关注和参与;三是召开知名网友座谈会,推介“清廉通州”微博微信,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四是组织征集“清廉通州”反腐宣传品牌标识征集活动,展现地方特色,打造通州品牌。
  二、接地气,以“实”的方式运行
  一是搭好栏目。为了适应微博微信阅读方式,我们结合通州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以“廉”为主题,主要开设了“廉资讯”、“廉公告”、“廉史记”、“廉图解”、“廉文化”、“廉提醒”等栏目,内容脉络清晰,浏览方便快捷。对区纪委举办的重大活动,我们还组织进行现场直播。如今年区纪委全会召开,我们通过微博进行了全程直播,吸引近4000名网友关注,扩大了参与度,真正营造出“开门办纪检”的氛围。
  二是发好信息。对于信息来源,以原创本地反腐倡廉信息为主,结合转发其他纪检机关内部和各级官方媒体内容,确保真实性、权威性。根据微博、微信的传播规律,明确微博、微信的信息发布频率,做到微博每天5-7条,微信基本两天推送1期,既减少了给网友刷屏的感受,也有效传递出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声音。同时,信息内容做到图文并茂,并适当加大“廉图解”的信息量,增强可读性。
  三是搞好互动。有互动有交流才有生气和活力,才有亲近感,才能赢得网民的关注和信任。对于网友通过微博微信私信给我们的问题,我们按照规范程序,报领导审核后,交相关科室认真查核,并及时向网友反馈。如有网友反映小区有疑似公车车牌号,向我们举报。我们立即通过公安部门进行查证,发现该车牌号为企业所有。我们当即向网友进行了回复,得到了网友的肯定。
  四是处好舆情。制定出台了《“清廉通州”微博、微信留言和举报办理制度(试行)》,做到上下联动,对网民反映的相关问题、意见建议和诉求,积极认真受理,依纪依法处置,合情合理回复,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一些疑难情况的处置,根据工作进展分阶段回复网民关切,而不是等到处理结果出来再打包回复。
  三、抓规范,以“严”的制度管理
  一是搭建工作架构。“清廉通州”微博、微信由宣教室具体牵头,主要负责工作的牵头抓总、督查推进、考核总结等重点事项,负责“清廉通州”微博、微信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专门抽调1名工作人员,配合宣教室同志组成管理团队,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岗位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微博、微信正常运转。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结合通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清廉通州”微博、微信运行管理制度(试行)》等五项制度,对“清廉通州”微博、微信的组织领导、信息发布、投诉办理、安全防范、应急管理、绩效考核等进行明确,使“清廉通州”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落实好开展工作的制度保障。
  三是聚合工作力量。建立了由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区纪委各室(中心)联络员为主要成员“两袖清风”QQ群,形成稳定的工作队伍,及时向管理员提供廉政工作信息,帮助开展反腐倡廉宣传、网络舆情引导、政风行风监督等活动。严格执行《“清廉通州”微博、微信安全保密制度(试行)》,对出现影响网络安全和泄密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加大考核力度。将“清廉通州”微博、微信考核纳入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月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各单位月度考核得分情况。对制度落实到位、工作成绩突出、与“清廉通州”互动积极的单位和个人,评选出年度先进,并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