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组织精细化,增强操作性。精心设计制作《案件质量检查考评表》,用于记录考评案件名称、承办单位、承办人、移送时间、案件得分值、扣分事项和扣分值,以及发现的具体问题。市及各市(区)纪委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将检查考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市纪委分管领导多次就抽查范围、检查步骤、案件点评、等次认定、情况反馈等问题进行督查。
注重过程规范化,增强科学性。拓展考评主体。创新检查方式,市纪委除了抽调各市(区)审理室主任参与外,还选派案管室和纪检监察室业务骨干参与检查考评,实现参与检查和被检查面的全覆盖,通过查审共查,联动互查,充分听取多方意见,确保评议更加全面客观、真实公正,强化了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意识。固化考评流程。各市(区)组织对本地区案件质量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先行纠正,将自查报告上报市纪委审核汇总。检查组提前一天按不低于各单位结案数的30%的比例随机抽查案卷。阅卷考评情况提交检查组集体评析认定,逐件确定等次,并详细说明评定理由。
注重效用最大化,增强实效性。将案件质量检查考评情况作为市纪委对各市(区)纪律审查综合考评和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增强检查考评工作的刚性。各市(区)纪委监察局根据市纪委案件质量检查通报和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在一个月之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纪委。市纪委定期组织“回头看”,对各地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