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标准。将案件质量检查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案件应严格执行“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被处分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审理文书严谨规范、具有较强的说理性和说服力、处分执行及时到位、案卷归档规范完整等。出现主要违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法取证、定性不准、处分畸轻畸重、越权处理案件等六种严重影响案件质量情形的,一律为不合格案件。案件检查实行积分评定制,每个县(区)的案件积分总和为该县(区)案件综合质量积分。
严检查。采取“集中阅卷、集体评议、阅后存档”的形式,在检查前一天通知检查组人员到办案点集中,利用一周时间,对从县(区)随机抽取的200件案件进行封闭式交叉互查。
严点评。召开案件质量检查情况通报会,由市纪委和各县(区)纪委分管检查、审理工作的领导及检查审理全体人员参加,会上总结全市案件质量检查情况,并筛选出之前拍照存档的共性及个性问题,以“典型问题十涉及案件”的形式,制作成PPT,按照检查卷、审理卷的顺序依次列举、点评,做到找问题一针见血、做点评不留情面。
严整改。要求各县(区)在通报会后一个月内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以书面形式将原因上报。市纪委审理室随即抽取部分重点县(区)进行复检。要求各县(区)针对被抽查案件存在的问题,逐案列表销号。
创新招。一是实施动态管理。制定下发《自办案件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区)纪委逐月上报在审和审结案件情况,对县(区)纪委在审和审结的案件实行跟踪监督,重点对县(区)自办案件的事实、定性、处理进行把关,将审理监督的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管理、事中监督。二是建立案件质量监管平台。通过科技手段,自主研发案件质量监管平台,在全市统一使用,真正实现了纪检机关与公检法等司法、执法机关案件信息的共享,有效解决了执纪执法机关之间案件信息“割据”问题,增强了执纪执法机关的办案合力,打造协作办案绿色通道。平台运行2年多来,共筛选党员干部涉嫌违纪案件线索631条,及时停发了205名涉法案件当事人的工资待遇,减少财政资金损失约750万元,保证了党政纪威慑力,实现了执纪执法机关之间信息移送无障碍、线索处理无遗漏、处分执行无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