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繁简分流 质效并重

发布日期:2015-12-03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张某某你好,这里是区纪工委案件审理室,请问你可方便于下周一到我们办公室来一趟,对于你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法院判缓刑案件的党政纪处理问题,我们想简化下程序,将权利告知、违纪事实见面、审理谈话三项内容合并进行,你看如何?”这是常州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一审理干部在简易程序中电话通知的场景。“三趟并一趟,确实简化得有道理。我的腿脚本就不太灵便,再说纪委去多了也不是什么好事,万一碰到个熟人问起来总觉得脸上无光,你懂的。”63岁的张某某直言不讳地评价简易程序。
  这是常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对简单案件推行简易程序审理的一个缩影。
  2010年,市纪委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流程简明手册,专门列举了简易程序的案件审理流程简明示意图。2012年6月,出台市纪检监察机关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党政纪案件的暂行办法,科学合并、简化案件检查及案件审理运转流程。2012年10月,组织编写《简易程序模拟案卷》,通过区分法院判决、行政处罚、检察机关不起诉三类案件,为全市分类、规范适用简易程序提供了参考和指导。
  “自从简单案件推行简易程序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能快速处理简单案件,大大缩短了审理周期、节约了办案资源、降低了案件审查成本”,市纪委常委纪海平如此评说。事实上,该市的简易程序案件审结平均期限,由原来的20天缩减为7天,平均节约时间率达65%。保障了办案力量,提升了案件质量。自2012年以来,该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200余件,约占案件审理总数的60%,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中未发生一起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