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基层联合审理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5-12-03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2014年以来,张家港市纪委将非乡镇板块的基层立案案件全部纳入联合审理范畴,实现了联合审理全覆盖。至今共联合审理直属单位查办的违纪案件16件,有力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明确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市纪委修订下发《基层党政纪案件质量手册》,通过模拟基层常见类型案件,对案件查办环节的证据采集、办案流程、期限、表式、报告文书格式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详尽细致指导,从源头上确保基层案件质量,并组织直属单位纪检干部跟班培训,逐步提升办案能力。与案管部门紧密联系,线索下发后,与有关单位及时沟通,对有关联合审理工作流程、具体操作办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再次强调,便于基层贯彻落实。
  严格审理程序,理顺工作流程。明确要求直属单位查办案件在调查结束后,及时带卷到市纪委审理室进行联合审理。审理室严把形式审核关,对于不符合移送条件案件,在材料补齐后方正式受理,并指定承办人具体负责,直属单位指定专人配合。坚持抓好审理谈话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告知权利,充分听取受处分者的意见,采纳合理部分,保护受处分者的合法权益。严把定性量纪关,承办人将审理意见提交联合审理组集体审议,审定定性量纪意见,形成审理报告后,填写《案件审理意见反馈表》,将案卷材料一并移交给案件移送单位,并指导办理支部会议召集、讨论审批及处分下达执行等后续工作,案卷材料由审理室协助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