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02-06信息来源:南京市委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4月11日至6月24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市进行了巡视。7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南京市委反馈了巡视情况。市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市委常委会三次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迅速部署,明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逐条对照拿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了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协调落实工作。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多次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提出了4个方面28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主要责任部门、分管市领导和完成时限。市委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快字为先、实字为本,以对存在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实、一一对应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并通过市委常委分组督查、派出工作组专项督查等形式,加强对整改落实的检查指导,切实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做到高度重视抓整改、真心实意抓整改、严字当头抓整改、明确责任抓整改,紧盯整改时限、倒排时序进度,全力组织整改落实,努力做到抓细抓实、抓长抓常、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
  1.关于“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投入精力相对偏少”问题
  市委充分认识到新常态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今年6月,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选好管好干部、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等十个方面,对各级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了进一步强化。组织召开全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负责干部培训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委主体责任的精神,切实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制定了《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方案,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分解落实。7月至8月,在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派出专项督查组进行了督查,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今后,市委将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特别是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提醒、及早纠正。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明党的纪律,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问责机制,全面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推动权力阳光运行。
  2.关于“一些工程项目建设单纯提出速度要求,在廉政风险规避方面还存在漏洞”问题
  市委在对“工程项目建设单纯提出速度要求”的原因进行深刻反省、深入分析后,认识到其根源在于管理体制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衡,在于各项建设前期工作不完备。为此,市委着力从这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制定实施《南京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工程项目决策、投资、监督相分离的机制,形成相对制衡的管理体制,将原市住建委承担的政府投资城市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职责划入市发改委。二是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每年制订前期工作计划,滚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市域范围内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几点纪律规定》,明确没有纳入储备的项目不列计划、没有设计方案或者设计方案深度不足的不受理、资金来源未落实或者没有资金平衡方案的项目不审批、没有立项批准的项目不开工。根据国发[2014]43号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严格规范、对政府举债严格管理的相关要求,本着“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综合考虑可用财力、土地收益等,根据供给倒排需求,编制2015年城建计划任务。今后,将继续强化城建项目计划编排的科学性、集约性和统筹性,加强项目前期研究、储备和审批,从源头上放缓城市建设速度;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大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防范各类风险。
  3.关于“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土地出让、国有资产改制等领域反映问题较多,跟踪查处力度不够”问题
  在工程建设方面,今年9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市域范围内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几点纪律规定》,全面加强对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的审批管理及投资项目投资控制管理、招投标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并严禁市、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参与承担政府投资项目,严禁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和其所在单位参与承担该领导干部所在辖区或行业的政府投资项目,严禁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插手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市场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职责情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建设单位工程款拨付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加强工程方案论证,今年已召开工程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62次,先后邀请专家190余人次参加方案论证。在征地拆迁、土地出让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我市城乡规划、国土及征收管理工作的纪律规定》,正在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等制度,对征地补偿安置及房屋征收程序及资金管理、房屋征收行为和土地出让底价确定、条件设置、方式确定、合同管理等关键问题作出严格规范,并严禁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以各种方式插手干预规划审批管理、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征收拆迁等工作,严禁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今年8月,成立了全市清理整顿规范征收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2013年以来启动的219个征收拆迁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制定了整改重点和措施,正在督促各区整改落实。对8月份以来新启动的5个征收项目全面落实公开公示,实行全过程监管,主城6区新启动征收项目全部实现网上审批。在国有资产改制方面,切实把好改革工作程序和操作关口,从企业改革方案制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公开转让国有股权、规范履行决策程序、落实企业改革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各环节提出了具体措施。目前已完成的7家企业股权退出项目均严格履行财产清查、资产审计评估程序,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聘了中介机构,股权转让均通过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发布信息并鉴证交易。在案件查处方面,进一步完善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执纪执法机关联席会议等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力量协调、整体配合,形成了“纵向指导、横向配合、系统联动、相互支持”的全市办案大协作局面;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自8月份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593件,较去年同比增加85.4%;结合办理中央巡视组交办的线索,对全市涉及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土地出让和国有资产改制的72件举报线索进行“大起底”,逐一排查分析,目前已有22件线索进入核查阶段。认真梳理分析已查办案件,特别是对2009年以来已查处的36件案件进行“回头看”,重点分析和剖析案件查处的实际效果。
  4.关于“部分招投标流于形式”问题
  出台了《关于严格市域范围内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几点纪律规定》,制定了22条具体实施细则,其中涉及招投标条款6条,对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的审批管理及投资项目投资控制管理、招投标管理、竣工验收管理作出严格规范和具体规定,并严禁市、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参与承担政府投资项目,严禁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和其所在单位参与承担该领导干部所在辖区或行业的政府投资项目,严禁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插手政府投资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规范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2013年以来3434个立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违法发包、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备案审核要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应急项目抽签操作规程》等制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今年11月试运行,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对外服务。今后,将严格按照《纪律规定》要求,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特别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建立综合协调、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管理监督机制,加大对规避招标、“定向”招标、“躲避”招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预防和遏制市域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5.关于“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文山会海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相关规定要求严格加强会议、文件审批管理的通知》,健全完善了市委市政府会议和活动筹办申报审批、市委市政府发文审批、简报刊物申报备案等具体把关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和细化了具体流程和规范,对各类会议、活动和文件严格进行了审核把关,并严格执行了8月“无会月”、11月“集中调研月”等制度,努力做到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
  6.关于“在企业、基层单位食堂公款吃喝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在市纪委“钟山清风”官方微博、微信和网站等平台上开设反“四风”专版专栏,并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参加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四风”危害性的思想认识。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严禁在单位内部食堂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单位内部食堂大吃大喝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市商务局副局长刘中华、南京安居集团总会计师张洁接受宴请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今后,将结合重要节点,全年不间断地开展明查暗访,狠刹食堂公款吃喝之风,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
  7.关于“部分领导干部遇到困难绕着走,不愿主动承担责任和义务,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现象时常发生”问题
  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将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纳入全市各级干部培训主体班次教学计划。整合建设“雨花台烈士纪念馆—梅园新村纪念馆—渡江胜利纪念馆”党性教育现场教学专线,申报省级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安排多个干部培训班次学习。在全市开展干部党性教育专题调研,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性教育的思路和措施。在干部工作中进一步深化党性锻炼和作风建设,完善选人用人导向、程序和机制,切实把“干事有激情、做事高标准、遇事敢负责、处事能坚韧”的要求,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全过程,并结合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工作,动真碰硬、奖优罚劣,在重点难点工作一线树好作风导向。
  8.关于“一些机关单位本位主义较重、部门利益至上,涉及部门利益的审批权限难以真正下放”问题
  今年6月,制定出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行政审批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并对全市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部署。目前,对照国家和省取消或下放的审批事项,我市已取消39项、下放60项。精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前置审批仅保留13项。建立了企业投资项目目录清单,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审批时限控制在45天内。建立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推出10大类131项公共服务项目。下一步,将抓紧制定实施《南京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并建立完善各项清单。
  9.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的市场化改革不够彻底”问题
  今年8月,制定出台了《关于我市国有资本退出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等领域的实施办法》,列出退出市政建设、市容管理等领域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名单,明确具体退出时限,并停止办理我市国资进入市政建设、市容管理领域的一切资质审批、企业备案和招投标管理等事项,着力彻底推动城市建设管理市场化改革。制定下发了《南京市城乡综合管理养护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快落实市属5家市政养护单位“事改企”政策,抓紧解决改制遗留问题,推动市属5家养护单位“国退民进”工作,并明确今年环卫作业全面市场化,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专业化的环卫公司。
  10.关于“街道、社区带头搭建违章建筑谋取经济利益”问题
  今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市、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街道(镇)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自搭、使用违建执行“零报告”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机关及市、区属企事业单位违建清查的通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各街道(镇)、社区(村)结合“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环境整治行动,对自身清查上报的所有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建(构)筑物,特别是用于生产经营、出租赢利的违建带头进行拆除。4月份以来,全市共拆除各类党政机关、街道社区违建1475处、29.06万平方米。今年9月,全市“再干两百天、环境再提升、管理见长效”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启动后,各区、各街(镇)对自身违建再次进行了排查统计,上报各类街道社区自身违建119处、63765.04平方米。进一步健全违建治理法规体系,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监管执法的意见》,对控违不力或为违建生产经营和生活提供条件的单位和部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下一步,将加大拆违力度,限定各区在2014年12月底前,将清查上报的自身违建全部拆除。
  11.关于“部分机关事难办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问题
  坚持把践行群众路线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来抓,不断完善“四解四促”、“三个服务”、“融入基层、服务群众”、“万名党员干部帮万家”等联系群众的平台载体,着力抓好“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长效机制。截止目前,全市有4816人次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下基层“四解四促”活动,建立各类联系点5013个,走访帮扶困难群众76239户,解决各类问题8735个,处理信访案件100多件。今年8月,全市组织市管领导1587人次、处以下干部8719人次参加“三个服务”月活动,共走访了2221家对口单位、企业和社区村镇,收集957项服务需求,全部得到解决反馈或解释说明。近期,将组织开展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率”为主题的作风建设“监督月”活动,对市政务服务大厅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独立服务窗口开展明察暗访行动,并通过龙虎网“机关作风建设”网页及“南京新风”微博等网络平台收集掌握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典型事例进行跟踪监督。
  12.关于“领导干部中还存在一定的特权思想和行为”问题
  大力清理整顿领导干部特权行为,制定出台《关于废止〈南京接待通行、停车证〉的通知》,在各停车场停止使用《接待通行、停车证》;着手开展机关大院网球场拆除工作;机关游泳馆不设VIP更衣室、泳道,独立更衣室不针对特殊人群,泳客如需使用必须交费。副省级干部住房严格按照中央《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厅字〔2000〕4号)和江苏省《关于省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苏办字发〔2000〕16号)精神执行。根据中央和省文件规定,特别是针对异地交流干部住房保障问题,制定《市级机关住宅周转房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和规范市级领导干部和其他异地交流干部住房保障办法。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制定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生活保障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13.关于“在一些政策制定、执行过程中没有从根本上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需求,如四大保障房片区选址在远离主城的郊区,就业、就学、就医和交通压力巨大”问题
  目前,四大保障房片区市政道路基本建成并通车,先后开通14条公交线路,通往主城区并与周边地铁站驳接;外部交通进一步完善,华电北路、石杨路、钟学北路均已打通,地铁7号线等轨道交通建设正在积极推进,待地铁建成通车后,四大片区的交通将更加便捷。已配建30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并引进一中、南师附中、金陵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品质提升,今年9月1日前已有12所学校开学,其余学校也已基本建成,将根据入住情况适时开学。四大片区共规划3处卫生中心、8处卫生站,配建了10处养老院,各医疗中心(卫生站)均由安居集团高标准进行了装修并配置医疗设备,并将通过市级三级甲等医院定点帮扶的方式,提高医疗水平;目前,各片区各有1个卫生站投入使用,剩余部分将于年底陆续移交使用。共配建6个居住区级中心、14个基层社区中心(包含社区办公、公安警务、文化体育等各项功能),目前有12处竣工,正在开展对接移交工作,剩余社区也将于年底陆续交付使用。共布局8个2000平方米左右小型功能服务型商业群,正在重点推进12种便民生活类商业业态招商工作,着力解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片区居民就业问题,在物业管理、各类商业、农贸市场、社区服务、教育卫生服务等行业优先提供就业岗位,并进一步加强片区居民就业创业的指导工作。今后,将充分吸取四大片区建设中的经验和教训,切实考虑百姓实际生活需求,在合理选址的前提下,做到规划先行、交通先行、配套先行、产业配套配置合理,努力满足片区内老百姓购物、就业、就学、就医等生活需求;进一步优化建设时序,优先启动公建配套工程,保证道路、各类配套设施与首批交付住宅地块同步竣工交付。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4.关于“严肃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氛围还不够浓”问题
  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参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每年召开市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精心做好准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会中从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做起,聚焦重点问题,逐一进行自我剖析,逐个开展严肃认真的相互批评,只讲问题、不谈成绩,真刀真枪、亮短揭丑,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切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会后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时限,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15.关于“干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还存在违规领取薪酬、发放奖金补贴等行为”问题
  今年7月至8月,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津贴补贴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在全市89家市级机关及11个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审计、人社部门牵头成立检查小组,对市、区共36家单位部门开展了抽查。目前,各有关部门均已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方案进行整改,不合规津补贴项目均停止发放。在全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对吃空饷、在编不在岗、超编进人、隐瞒“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虚报(列)冒领工资挪作他用、工作人员调动后未随行政关系同步转移工资关系、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等问题进行了整改。今后,将建立健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整顿规范工作成果,坚决杜绝“前清后乱”现象。
  16.关于“有的问责还流于形式,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干部监督管理还失之于宽、软”问题
  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党纪政纪、健全常态化问责机制的意见》,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打通问责“最初一公里”问题,对疏于问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追究责任。今年9月中旬,由市纪委、市督查办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各区(开发区、园区)、各市级机关部门今年以来问责执行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问责情况进行梳理,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问责追究是否到位、突出问题是否解决,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回潮反复以及问责处理过宽过软、流于形式的,实施再监督、再问责,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通报结果。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7.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一些重大事项决策前期调研论证还不够充分,存在决策民主性、科学性不够的问题,如雨污分流工程,由于没有经过充分的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激起较大民怨,造成严重浪费”问题
  制定并落实《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市委坚持通过专家论证、民意调查、民主协商、廉政查询等方式充分进行决策咨询,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严格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在决策时,严格遵守《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一事一议、逐项表决,对意见分歧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重要人事任免、政策或项目安排等决策事项,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市委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汇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接受全委会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依据法律法规,对市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市政协依据民主协商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改革重组南京城乡规划委员会和下设的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明确今后市政府批准的规划项目,必须先由规划委员会审议、论证提出决策咨询意见。制定实施了《关于完善排水工程管理体制实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创建排水达标区实施意见》,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按照雨污同步、先干管后支管、先下游后上游的实施时序,结合交通承载力、城市环境保障,分区分片开展排水设施建设,每实施一片都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动群众力量。今后,将继续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管工作。尤其针对重大市政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前期研究,严格执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制度,并引入市民参与机制,充分听取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18.关于“在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过程中,有时指标下达还不够科学,一些地区为了完成考核指标,出现了相互之间恶性竞争甚至弄虚作假的现象”问题
  在招商引资方面,从今年起,将利用外资指标由刚性考核调整为预期性指标,不再将利用外资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区、开发区、功能平台及街道、镇,切实淡化利用外资规模的考核。正在制定《南京市利用外资综合评价办法》,着力推动利用外资由单一引资规模考核向综合评价转变,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综合效益。在今年创洽会、金洽会等全市大型招商活动中,坚持一会一个主题、聚焦一个产业,实施精准招商、精细招商;对出国招商团组严格把关,确保有客商对接、有活动推介、有项目洽谈,防止招商引资工作的“大呼隆”。在人才引进方面,进一步优化了人才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各区、园区不得向街道、镇层层分解和考核人才指标;对“321计划”考核计分办法进行了调整,综合考核年度目标和累计目标完成情况,增设对属地人才满意度评价抽样调查的考核内容及权重,引导各区(园区)更加注重人才服务培养;强化了对“321计划”政策兑现情况的考核,督促各区(园区)抓好政策落实及人才服务;实行“3进2进1”的人才梯次培养考核办法,建立“千人计划”主要从科技创业家和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中产生、科技创业家主要从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中产生的导向。加强人才工作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了市级资金监管办法,完成了“321”计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正在建立“321计划”退出机制。
  19.关于“市管领导干部数量过于庞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和谋人不谋事现象的出现”问题
  制定了规范干部工作的六条规定,并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扎实推进了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截止9月底,按原口径统计,市管干部超配346人,已消化296人,占超配总数的85.5%;减少市管正职职数30个。下一步,将继续严控市管干部队伍规模,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清理超职数配备任务,今后配备干部不突破规定职数;对秦淮、鼓楼因区划调整合并形成的区级领导班子超职数配备,下次换届前将全部消化到位;市级机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除党外干部担任行政正职的外,均实施党政正职“一肩挑”;市属国有企业实行董事长、党委书记或董事长、总经理“一肩挑”;明确市属开发区、功能区的常务副主任不再实行低职高配,河西新城、浦口新城、南部新城和麒麟科创园等开发区、功能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按市管副职配备管理,已配备正局级常务副主任的,结合干部调整逐步规范到位;严控市属开发区、功能区领导干部配备,明确市属开发区、功能区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由所在行政区纪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先按市管副职配备,两年后根据实绩经考核后才可明确为市管正职;取消某些特定岗位任市管副职满一定年限可明确市正局职的做法。
  虽然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任务仍然艰巨,一些复杂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要深入推进、逐步破解。下一步,市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切实做到凡是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都有整改方案、凡是有整改方案的都坚决落实到位,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工作,积极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彻底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切实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邮政信箱: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5号楼市委巡视联络办;邮政编码:210008(信封上请注明:对南京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南京市委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