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三转”要求,不断完善组织建设、创新用人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打造纪检监察“铁军”,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
一、完善组织建设,聚焦“责任田”。一是调整机构设置。在县纪委、监察局机构、编制、职数存量基础上,整合内部资源、优化人员结构,对委局机关内设机构和职责进行调整,加大对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力度,进一步突出纪检监察主业主责。目前,县纪委办案人员占机关总人数的70.6%,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110个清理减至9个。二是完备组织网络。对基层纪委、监察室实行合署办公,大力推进基层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监察室主任的配备工作,坚持业务工作以县纪委领导为主,并对照有办公室、有办公桌、有电脑、有打印机等“十有”标准配备办公设施。完善县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扩大监督覆盖面,减少监督盲点。三是精简兼职副业。落实“两个责任”要求,明确纪委要担负“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6个方面监督责任,规定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等纪检组织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切实解决“专职不专”问题。目前,全县206名纪检监察干部已全部专职,不再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工作。
二、创新用人机制,激发“战斗力”。一是提高用人标准。在公开招录公务员的基础上,采取竞争性的方式招贤引能,做到凡进必考,不仅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3年以来机关工作经验和经济、法律、审计等专业知识,而且要求具备公正严明的政治品格、敢于碰硬的昂扬锐气和善抓落实的协调能力。去年以来,共选调工作人员6名,均充实到办信办案一线。二是创新培育方式。建立每日一题、每周一讲、每旬一练、每月一评“四个一”学习机制,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对纪检监察业务、法律法规、经济管理的培训。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双向挂职”制度,分期分批组织县纪委纪检干部到基层挂职,抽调镇纪委和县直单位纪检组工作人员到委局跟班学习。去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培训6次,双向挂职13人。三是完善人才储备。规范镇级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委局科室主任提名、考察等程序,突出县纪委的主导意见。同时,建立纪干部后备人才库,由县委组织部结合年度干部考察向县纪委推荐人员,县纪委定期分析政治思想、工作实绩、业务水平等情况,择优调整到纪检岗位。去年以来,有6人被提名为纪检组长。
三、加强日常监管,严防“灯下黑”。一是健全管理机构。县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组织、财政、人事等部门予以解决。县纪委成立内部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有关规定,受理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检举、控告和投诉,重点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突出制度约束。出台《涟水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明确规定纪检监察干部不准接受吃请、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到外单位报销个人费用等10个不能触犯的“雷区”,并要求每位纪检监察干部签字承诺。针对信访调查、案件查办、监督检查等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23个,对应制定防控举措13条,堵塞漏洞,预防在前。三是实行立体监督。建立委局领导班子成员下访接待、约谈提醒等制度,对外举报电话和信箱,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主、基层组织中聘请30名隐形监督员和20名特邀监察员,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立体“把脉问诊”,一旦发现问题,不搞内外有别,坚决予以问责。去年以来,有3名纪委书记因履责不力被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丁海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