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应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04-22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 2014年4月21日至5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7月17日,巡视组向县委通报了巡视工作情况,对县领导班子作出了总体评价,并提出了存在的3个方面问题和2条整改意见。县委诚恳接受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把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不讲条件、不打折扣,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工作。县委常委会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分解细化为11项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6名县领导分别牵头负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12个责任单位,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认真查办案件。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4年,全县立案169件,同比增幅14%,其中科级案件10件,经济案件41件,实施“两规”措施4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2、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正风肃纪”的意见。整改期间,县委常委会多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研究制定《中共宝应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党委6个方面主体责任,纪委6个方面监督责任,并建立10项保障制度。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带头执行相关要求,分别向全委会汇报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各基层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已于2014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各纪委(纪检组)也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党组)、县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同时,在宝应日报开设“两个责任扛在肩”专栏,安排基层党委、纪委书记谈落实两个责任。研究出台《宝应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任务分解方案》,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与全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2014年底,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党员领导带队,分16个组对各镇、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及时反馈检查结果,进一步固化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两个责任”的主体意识。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梳理2011年以来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与的72个议事协调机构,退出和不再参与51个,保留或继续参与21个,凝聚了监督力量。
  3、关于“县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坚持先批后建,对未经审批、核准的项目,财政部门不得拨付项目建设资金。二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决策论证、招标投标等重点环节,以及项目审批、土地征用、招标投标、环境影响评价、资金管理、施工建设、结算审计等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责令整改问题20余个。三是研究出台《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实施办法》。同时,县委要求县经济开发区统一思想认识,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工程建设问题认真及时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县经济开发区存在引进外资造假、宣传不实”的问题。县经济开发区坚决按“反四风”和省委巡视组要求,摒弃不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规范外资引进工作,坚决杜绝引进外资造假;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把握宣传的口径,杜绝有偿宣传;重新严格、规范地确定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范围和统计口径,准确界定区属与区域经济规模。同时,县委、县政府也于2014年起,取消了对部分镇引进外资的考核。
  2、关于“坚持求真务实,实现科学发展”的意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县专门将“坚持正确政绩观,提高科学发展水平”作为重要整改方面,列出8项整改内容:一是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违背发展规律,不提脱离实际的口号,切实防止和纠正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注水数据”,切实解决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拍脑袋决策等问题;二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等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通过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三是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切实抓好市委、市政府“54321”重点工作的落实,不断增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后劲。四是进一步优化县领导挂钩联系产业机制,强化责任、科学推进,确保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五是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总体部署,按照“改革全面深化年”的要求,以改革统揽全局,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改革。六是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意见,改进和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管理与考核,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集中精力抓好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实事。七是加强“三农”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重点研究解决如何增强镇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如何化解村级债务、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如何加强低收入人群保障等方面问题,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八是修编完善县城总体规划,坚持科学发展、实事求是,将新城建设与老城改造同步考虑、统筹推进,加快解决老城建设“欠账”较多,旧城改造提升滞后的问题。
  3、关于“2013年县国土局违反省市县有关规范津补贴工作的规定,以土地例行督查加班夜餐补助以及节假日值班补助等名义,滥发津补贴”的问题。针对此问题,我县对县国土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县国土局认真排查,及时纠正,同时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遵守规范津补贴的有关规定,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落到实处。二是以县委文件形式,统一了全县考核奖励标准,明确要求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考核奖。三是在面上重申了有关规定,要求不得发放规定之外的任何津贴、补助。县国土局从2014年元月起已经停止了规定之外的任何津贴、补助的发放。
  4、关于“县水产局等部门2012年度三公经费依然较高,尤其是招待费居高不下”的问题。对此,县委责成县水产局从三个方面抓好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节约意识和依法理财意识,全局人员严明纪律、统一认识;二是建立制度,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手续,细化部门预算,将招待费的预算做到透明、公开。三是推行民主理财,加强内部监督。实行财务公开,落实审计监察监督的职责,加强纪律约束。在此基础上,县委强化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落实整改,着力纠正奢侈浪费之风,严格控减公务接待费用、规范行政经费支出管理,开展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专项整治行动,2014年全县出国(境)费下降51%,会议费下降69%,公务接待费下降45%。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梳理整理中央、省、市及我县出台的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新规定,列出目录逐项学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及各类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扩大知晓面,强化社会监督。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围绕中央、省委要求和市委提出的“四个不该、两个一律”进行明察暗访,8月初到9月中旬,由县纪委牵头,县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县经信委、商务局、交运局、住建局、房管局、科技局、广电总台、水产局、司法局、药监局2011年度至2014年上半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公务接待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彻底清理“小金库”,切断不良作风“资金链”,9月20日起,县纪委、财政局、审计局联合组成三个检查组,选择了县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文体广新局、民政局和夏集镇、柳堡镇、山阳镇等13个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并选择10个部门进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试点;开展“三位一体”效能巡查,纠正“四风”,审查专项资金使用,对泾河镇、县建管局和县农机局、农工办、水产局的专项资金使用开展集中巡察。三是加大问责追究力度。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月报告”制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纪线索做到快查快结。对疏于内部管理,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减控不力的,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不严格执行规定,顶风违纪的进行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实行“一案双查”,倒查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2014年度,共有47个问题被通报,31人次被问责。
  5、关于“部分乡镇车改工作不完善,仍在用双超(超排量、超18万购车价)车辆,且管理混乱,车辆使用费报支漏洞大,费用畸高”问题。针对此问题,一是由县纪委对公车使用管理中问题比较突出的镇进行了专项检查,并组织审计部门对相关镇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责成有关负责人在镇党政办公会上进行公开检查,对直接责任人立案调查,给予党纪处分。二是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进行了重新梳理登记,并根据中央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下一步公车改革方案。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
  1、关于“部分镇、部门班子配备超职数”问题。我县把整改消化的目标任务具体到每种类别、每个单位、每名干部,制定了“三个一批”的消化整改措施,即修编核定职数转化一批,到龄转任非领导职务消化一批,免去非领导职务以及不参与分工的兼任职务消减一批,已消化超配科级领导职数69人、科级非领导职数48人,完成消化任务的77%。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制定的消化目标,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一方面实行职数预审,确保“五个不新增”;另一方面,加大消化力度,确保2016年6月前整改消化到位。
  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长期任职未交流”问题。我县在2014年底已对6名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一把手”进行跨部门交流。今后,我县将严格执行干部任期交流制度,对在同一职位任职两个任期即10年以上的领导干部,原则上进行跨部门交流、内部轮岗交流,重要岗位任职5年的,进行轮岗交流;对有潜质的年轻干部开展“锻炼”交流;对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推进“换岗”交流,不断盘活干部队伍资源。
  3、关于“年轻正职后备储备不足”问题。针对年轻干部储备不足的现状,出台《关于加强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年轻干部“青蓝工程”培养计划,通过加强年轻干部队伍源头建设、理论培训、一线锻炼、监督管理等方式,加快年轻干部成长成才。对成熟的年轻干部及时提拔进党政班子,全县动态保持40岁以下年轻干部占科级干部总数的20%左右;对党政正职后备,不断完善后备干部推荐方式,通过“三推一定”方式确定,即“单位推荐、领导干部大会推荐、全委会推荐、常委会审定”,每年动态储备年轻正职后备50名左右,并注重优先提拔使用后备干部。
  4、关于“科级干部退二线年龄较早、造成人力资源浪费”问题。我县已经将镇领导干部到龄转任非领导职务推迟两年。同时,推行“转非”干部离职不离岗制度,对到龄转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愿意留用的,合理安排岗位。鼓励 “转非”领导干部参与有关中心工作,当好信访维稳一线协调员、项目建设一线服务员、“朝阳结对”年轻干部辅导员、非公党建指导员、经济薄弱村支部书记等,力求做到“人人尽展其才”。
  我县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有些问题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下一步,将继续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抓好各项整改工作,逐条核查,对账销号,严把时限和质量要求,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通信地址:宝应县宝应大道88号宝应县委办公室,电话:0514-88282362;邮政编码:225800(信封上请注明:对宝应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宝应县委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