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偶读《淮南子•道应训》记载得公仪休拒鱼故事:战国时期鲁国国相公仪休爱吃鱼,有人投其所好送鱼给他,公仪休不收。问其原因,他说:“正因为喜欢吃鱼,所以不能接受,现在我作为国相,能够用自己俸禄买鱼吃,如果现在收了鱼而丢了官,谁又会送给我鱼呢?所以我不能接受啊。”
公仪休拒鱼的故事,讲述公仪休绝顶聪明,虽好鱼而不贪鱼,说明其深知“贪赃、枉法、丢官、受惩罚”之间的内在联系,因为看得透,所以放得下,也说明其有着很强的自我约束和控制力,是一种大智慧。这对我们当前党员干部拒绝收礼和受贿有着很好的启迪和借鉴。
公仪休爱吃鱼,便有人投其所好送鱼给他。由此可见,如何对待爱好,也是检验为官者能否廉洁从政的一块“试金石”。实践证明,如果官员不能把好爱好关,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就会投其所好,以便抓住其把柄进而操纵和牵制官员为其谋利。从近年来查办的贪腐干部来看,几乎都有不良嗜好。诸如好财、好赌、好色、好酒,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厦门走私集团头目赖昌星就有句“名言”:“不怕什么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就怕领导干部没有兴趣爱好。”一语点中了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死穴”。个中意味,值得我们领导干部深思。
领导干部应严格守住“爱好关”,牢牢把握住自己的兴趣爱好,做到爱之有节,好之有度,淡然处之,低调对待。对个人爱好要慎之又慎,当戒则戒,最好做到保密,只有这样才不怕有人投其所好。同时,要像公孙仪那样,注意强化自控能力,做到“嗜鱼”而不“受鱼”,千万不能任“爱好”膨胀,变成“恶好”,以免被不法之徒利用,导致自己身陷囹圄。
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从小处着手,抓早抓小,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自律,从拒收一条鱼、一包烟、一瓶酒等点滴收礼行为开始,做到“拒腐蚀,永不沾”,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切实树立为官者的清正廉洁形象。(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