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04-24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4月15日至5月27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局进行了巡视。7月2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分解落实整改工作
  省委第四巡视组在我局召开了反馈巡视情况会议,通报了巡视工作情况,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对此,局党委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多次会议,统一班子成员思想认识,专题研究部署和分解落实相关整改工作。党委班子成员一致表示,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五个方面的原因分析,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四项整改建议,内容清楚,指向明确,意见中肯,对我局今后改革发展的推进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当前,我局改革发展面临多重困难和较大压力,局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不回避、不掩饰,大家坚信,有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党员干部、基层群众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我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定能够逐步得到解决。
  为统筹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局党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参加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形成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实施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当前,局党委正按照李学勇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徐鸣副省长来我局调研时提出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与省财政、国土、人社、编办、工商、金融等有关部门以及意向性战略合作者联系,寻求解决问题、化解危机的办法措施,一些影响和制约我局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困难,已经和正在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有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局党委通过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纪委全会有关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牢固树立党委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省委《关于落实党委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印发后,局党委组织了专题学习,并紧密结合我局实际,研究讨论并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2014年10月,局党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对局和局属单位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进行了规范。
  2、关于控股公司设立党委,党员关系未转入,未设立纪委的问题。2014年4月14日,局党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控股公司党组织建设问题。5月12日,局党委印发了《关于理顺华东有色控股公司及所属企业党组织关系的批复》(苏色华东地党字【2014】24号),决定将控股公司及所属企业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在控股公司设立纪委,并任命了纪委书记。其后,控股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党组织均作了相应调整。控股公司党组织关系基本理顺,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党的组织得到健全。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流于形式的问题。在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局工作会议上,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局属13个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局属投资控股公司党委分别与所属子公司党组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全局上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真正做到全覆盖,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4、关于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投资决策、进人用人、大额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缺乏有效监督,局属境外企业廉政风险防控存在盲区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核心,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和贯彻落实。在局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局纪委紧紧抓住“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这一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组成督查组,于2014年9至11月间,对局属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督查组整改要求认真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从而有力促进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制度体系建设。
  5、关于基层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针对局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不健全问题,局纪委通过调研提出总体整改要求,明确:局属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的调整完善工作,应与正在和即将进行的局属单位党组织换届改选同步实施。在我局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过渡时期,切实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对有纪检监察组织的单位,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二是对未设立纪检监察组织的单位,要求调整补充纪检监察员,完善纪检监察员队伍,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三是明确要求局属投资控股公司成立纪委后,着手完善公司内部及所属企业特别是境外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做到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不留空白和死角。
  与此同时,局纪委还建立了定期召开纪委(扩大)会议制度、拒腐防变“每月一课”学习制度,适时通报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要求等情况,开展反腐倡廉典型案例剖析和廉政教育。定期向基层单位发放学习教育材料,推动基层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业主责,纪检监察干部强化担当意识,在全局上下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为全局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
  6、关于局纪委书记分管财务工作,既不符合规定,也不利于监督的问题。2014年7月,省委调整局领导班子,原局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调往其他单位任职,交流调入一位同志任局党委常委、副局长。领导班子调整后,班子成员从贯彻落实规定、利于党内监督的角度重新进行了工作调整和分工,由1名副局长分管财务工作,局党委副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二)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主要领导有时存在“一言堂”现象,班子有的成员在有些决策事项上虽有不同看法,但坚持原则不够,影响了班子整体功能的问题。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局党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通过对照检查,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关问题作了深入彻底的反思和检讨。2014年1月23日,局党委印发了《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苏色华东地党字〔2014〕4号),对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从制度上确保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落实,确保主要领导“一言堂”现象不再发生。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完善并遵循“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局党委常委会议、局党政联席会议等构建了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机制。
  2、关于有些重大问题决策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班子议事和会议表决,重大事项决策没有完整的原始会议记录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局党委制定了《议事规则》,对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程序进行了规范。二是狠抓制度落实,重大事项坚决杜绝临时动议或以传阅会签等方式代替相关会议决策的现象发生。重新修订了局会议制度,明确局党委和行政两个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会议的记录和原始记录的保存。同时,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定,由局档案室对有关会议记录进行时效性封存、保管和备查。
  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省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作为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凡涉及重大事项表决,均事先经由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而后由局派出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经控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按照控股公司议事规则投票审议决定。
  3、关于重大投资决策缺乏科学民主,有的投资项目决策前调研论证不充分,广泛听取群众、专家意见不够的问题。为实现投资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我局组建了由局总工、副总工、总工助理、高级科研顾问组成的专家技术咨询决策团队。2014年上半年,局专家技术咨询决策团队已经对全局近年投资的所有重点项目,重新进行了技术论证和科学评估,并对项目的后续运行提出了具体建议和意见。目前,局及控股公司已经根据专家建议和意见,对投资项目进行了分类梳理和处置。对于有较好前景的项目,加大运行力度使其尽早尽快发挥效益;对于没有投资潜力或效益不明显的项目,采取“止血”等方式停止投资以减少风险。同时,在制度和机制上尊重和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目前,局工会联合会、控股公司工会和基层工会组织已经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正在恢复和落实,局领导班子定期通报重大事项和工作情况,已经形成制度和惯例。
  4、关于投资项目缺乏有效的风险防控和“投管退”机制的问题。控股公司经营层决定以更加审慎的态度,强化境内外投资管理和风险防控。截至目前,投资控股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减少盲目投资,对没有投资回报的项目,一律停止投资,及时“止血”。制定出台了《华东有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流程管理办法》,规范投资决策程序,通过流程设计对项目投资进行风险防控。但是,由于境外项目本身的缺陷,资本退出目前难以实现。
  (三)关于干部人事工作方面
  1、关于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没有明确的制度和程序的问题。
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有关要求,2014年年初,我局对全局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进行了清理规范。
  2、关于有的干部使用执行规定不严格,存在越级提拔干部的问题。局党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和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要求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决杜绝任人唯亲、搞小圈子等行为,将群众认可、实绩突出、作风正派、敢于担当的同志,选拔到合适的领导岗位上来。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在干部任用的动议、考察等环节,强化监督和制约,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3、关于干部考核机制不健全,奖惩兑现不严格的问题。在干部考核特别是企业领导干部考核方面,对考核奖惩办法进行了修订,考核指标中加大了业绩指标的权重,评价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薪酬分配向经营业绩突出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倾斜,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作用。
  4、关于引进人才没有结合实际需要,造成人员过剩,人浮于事的问题。在人员招聘、聘用管理方面,除保障各单位亟需引进的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外,2013年下半年和2014年没有招聘新的事业身份人员。考虑到基层单位普遍反映职工人数偏多,超过产业发展需要的问题,对事业编制职工聘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对一般职工离职,不再收取违约金;对企业员工离职率,也不再纳入考核。对因职工人数偏多,生产、经营工作遇到困难的企业,通过企业间整合、人员分流、鼓励调出和必要的资金扶持等,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四)关于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存在形式主义,有好大喜功现象的问题。
局党委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紧密结合全局改革发展实际,实施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一是调整总体工作思路。确立了“底线思维、顶层设计、以民为本、问题导向”的工作方针,围绕“找到矿,开好矿,强产业,增效益”的求真务实工作要求,打造以地质勘查为基础、矿业开发和工程建设为支柱、商贸金融等服务业相协调的产业体系。端正了以人为本的改革方向,消除了职工“一刀切”全员转变事业身份的恐慌,避免了全局性混乱和动荡;端正了以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果断中止了盲目的大幅度投资和大量进人引发的债务、人员负担继续加重的行为;端正了决策、管理程序,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得到落实;端正了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唯才是举,挽留了一批原本想调离、出走华东有色的骨干。
  二是推进问题导向改革。科学制定改革方案,顺应民意将“整体转企”的改革试点调整为“事企分离”的改革先行,形成了“以民为本、问题导向”的改革思路,确立了“事企分离、先行先试、做优事业、做强企业”的改革目标,先后制订了《华东有色地勘局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华东有色地勘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控股公司深化改革方案》等。优化完善组织架构,压缩管理层级,使控股公司管理机构从原来的4—5层级变为2—3个,推动对小、亏、乱的企业积极稳妥实施关、停、并、转,减少“风险点”,降低“亏损面”。稳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强化以分配制度改革为核心的企业激励机制创新,在企业经营者薪酬及考核方案中明确了效益导向,把经济效益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把利润作为考核的核心指标,使其更具激励效应。调整局机关内设机构,根据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和要求,努力建立精简高效、职能明晰、运转顺畅的机关运行体系。积极引进产业资本替代短期风险资本,根据产业特点和行业实际,规避以短期牟利为特征的短期风险投资,寻求产业关联度高的产业资本,推动控股公司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努力实现控股公司资产重组,解困突围。
  三是走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以提质增效为核心,实现“三个转变”,即:经营活动从重规模向重效益转变,投资从“面”向“点”转变,工作领域从单纯的矿业地质向大地质的转变。围绕依矿找矿,在云南、福建和宁镇丘陵地区取得找矿突破,其中栖霞山铅锌矿接替资源找矿项目被中国地质学会评选为2013年全国十大地质找矿成果。确立“大地质”概念,融入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开展海洋地质、城市地质、环境地质、新能源调查等公益性地质工作,成为我省海岸带等地质调查的主力军。突出工作重点,狠抓重大项目突破。新能源勘探取得重要突破,启东地区浅层天然气预计探明资源达5-8亿立方米。加强与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力推进福建金东公司浩泽谢坑矿证延续。加大云南金山公司铜、金矿的勘探工作,积极寻求在云南以及周边地区开展资源并购的机会,尽快完成金山铜矿立项、环评、尾矿库建设等工作,确保近期顺利投产。大力推进金霞公司甘家巷项目建设,加快南象山国家级地勘、矿业现代化示范区规划工作。向商务部争取,与南京地调所和中兴建设开展合作,积极运作委内瑞拉境外勘探项目。
  2、关于官僚主义有所表现,进人方面脱离实际需要,有时向下属单位硬性摊派进人指标的问题。针对机构设置和产业定位问题,已通过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方式予以解决。目前,控股公司重组整合工作已经结束,初步消除了同质竞争和企业内耗现象,使重组后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发挥。自2013年起,我局全面停止了大批量进人。
  3、关于享乐主义不同程度存在,“三公经费”开支较大,局办公楼频繁装修,花费过多。有的领导干部在车辆购置、使用和办公用房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问题。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班子成员带头垂范,持之以恒转变作风。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强化“三公”经费预算,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一是对全局公务用车状况进行调查清理。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公务用车编制,规范配备标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做好单车核算和预算管理。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局车辆管理的规定》。二是按照刚性约束要求,将公务接待费用控制在年度预算总额内。提倡对口接待,控制陪客人数,严格申报审批程序,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三是加强出国出境管理工作,重点对出国(境)目的、团组人员构成、在外天数、信息公示、邀请单位资格、证件管理等强化审批和管理,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局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规定》。目前,局办公用房除零星修缮外,没有规模装修情况。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已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予以上报。
  三、进一步巩固巡视成果,持之以恒推进改革发展
  省委对我局的巡视工作虽然告一段落,但聚焦“四个着力”,全力推进党风廉政、民主集中制、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始终在路上。目前,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些深层次问题和困难依然存在,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还需要下更大的功夫和努力。下一步,局党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态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继续推动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此次巡视工作成果。一是抓发展不动摇,保持目前平稳发展的良好势头;二是抓稳定不含糊,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大局;三是抓改革不迟疑,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的各项改革;四是抓作风不松懈,努力锤炼出一支合格过硬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部门:局纪检监察处,地址:南京市大光路26号华东大厦807室,邮编:210007;联系电话:025—84688111,电子邮箱:hexiangdong@china-ece.com。


  中共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委员会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