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04-29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11日至10月1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盐城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视。11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盐城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实抓好
  市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整改落实工作主体责任,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要求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全市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一是迅速部署,立行立改。巡视意见反馈后,市委11月14日专题召开常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整改工作在市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长、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小组,分别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工作整改专项小组,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整改两个专项小组组长,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参照市委模式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统一部署,细化措施,明确要求,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制定方案,强化责任。为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制定出台《中共盐城市委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26条意见,坚持逐条对照全面“排”、严格要求主动“领”、举一反三深入“挖”,明确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102条,召开整改落实任务交办会,要求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结合实际,明确目标,逐条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切实做到问题全部见底、一个不漏,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形成了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格局。三是严格督查,有序推进。市委始终强调,年底前工作再忙,各层各级也要坚持将这项工作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摆在重要位置,紧抓在手、务求实效。11月底至12月下旬,从市纪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4个督查小组,采取“家家到”方式,重点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是否认真排查、全部见底、一个不漏;是否制定具体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并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对账销号;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迅速处理到位;是否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制定长效制度规定。对整改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坚决不予销号,组织进行返工补课;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和出现反弹的地区、单位,实行直查快处,严格问责追究,以强有力的督查推动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仍有“盲区”和漏洞,权力腐败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求,健全完善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逐步将分权的领域和范围从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向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领域拓展。12月底,结合2014年度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组织7个检查组开展驻点巡查,对发现的少数单位一把手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等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制定《盐城市各级干部依法办事行为规范(试行)》,进一步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用好权力、规范从政行为。有序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在响水试点开展新提任科级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工作。研究制定《盐城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工作规则》,认真组织1253名市管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定期完善新提拔市管干部和职务变动人员廉政档案,实现在职市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全覆盖。推行领导干部每周二公开接访制度,市纪委着力构建“信访网电机”“五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受理的信访举报快查快处。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将领导干部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情况,纳入考核范围进行重点考核,形成鲜明用人导向。
  2.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利用权力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推动纪检监察、组织、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单位加强联系沟通,增强办案合力。加大对窝案串案、重点领域腐败案件,以及领导干部与老板勾结牟取私利案件的查办力度。严格执行防止利益冲突相关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亲属从业行为,深入排查领导干部以个人名义为老板介绍、担保和承揽投资项目等违纪违法行为线索,发现问题,及时查纠,绝不姑息。围绕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先后查办了射阳县委原常委顾为何、射阳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孙曦、射阳县人大原副主任陈昌瑞等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老板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的腐败案件,相关县(市、区)纪委也严肃查办了盐都区交通局原局长李建华、建湖县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梁金勇、大丰市南阳中学原校长孙玉亮等一批科级干部贪污贿赂案件。
  3.关于借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之机收受礼金、礼券、礼品,利用干部提拔调动、就业等机会索贿受贿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要求,规范申报审批程序,加大督查力度,从严查处、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并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件。制定出台《关于规范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办法》,强化对县(市、区)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从严把好乡镇党政正职和科级干部选配关。严格执行干部调动、学生就业等有关政策,坚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对利用提拔调动、就业等机会索贿受贿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净化党风政风,维护群众利益。
  4.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的问题。围绕涉及群众利益问题,对2012年以来基层群众信访问题、市管干部信访问题、中央巡视组转交件和省委巡视组转交件进行专题分析,及时将中央和省委巡视组转办的信访件转交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办理。巩固扩大“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市本级46家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在全市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清理,对2011年—2013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村低保等14项涉农资金进行实地检查和抽查,督促相关单位抓好问题整改。
  5.关于有的党员干部徇私舞弊,牟取非法利益,与民争利的问题。制定《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保证房屋征收工作公开透明。组织对各县(市、区)房屋征收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落实整改。组织对市区全民健身中心二期工程等3个在建项目开展专项检查,重点了解房屋征收项目政策执行和现场管理情况,切实规范征收实施行为。在全市组织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整治工作,对2013年以来征用的6.39万亩土地逐一进行清理,对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披露的违法违规征占土地及安置补偿方面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整改。严格规范执行征地前工作程序,全面实行征地预存款制度,确保征地补偿款足额补偿到位。
  6.关于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现象仍高发频发的问题。积极推广“系统查、查系统”的成功经验,认真分析排查城市建设、土地出让、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窝案串案、重点领域腐败案件,以及领导干部与老板勾结牟取私利案件的查办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县两级纪委重点查处了农机系统郭荣、林子银、颜南平,射阳县建设系统刘旭、唐为国、张文彬等人受贿窝案串案。明确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迅速推进市级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的20项具体改革任务,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减转放免”力度,精简后市级部门共保留审批事项174项,建立市级基建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制度,精简前置条件98项。全面深化“三集中三到位”,44个部门、23个单位入驻新的市政务服务中心,全市132个镇(街道)、2401个村(社区)建成便民服务中心(站)127家、1912家。明确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开展房屋征收领域廉政风险专项排查,要求市国土局严格执行土地招拍挂规定,积极推行网上交易,强化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建设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投标服务方式,打击围标串标、规避招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基本实现大市区建设工程、货物与服务、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水利、交通、医疗设备等9类项目集中进场交易,招投标交易周期由原来33天以上缩短到23天以内,大市区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实现100%全程电子化,工程监理、园林绿化等项目电子化交易率达55%。
  7.关于土地出让领域漏洞多、教育卫生和司法系统违纪违法反映不少的问题。明确市国土局牵头,对以前采用“毛挂净交”方式出让土地中存在的遗留问题,实施“一宗一策”尽快协调解决。针对将土地低价出让给特定受让人、改变受让土地性质、非法减免土地出让金及税费等问题,再次重申“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不得利用优惠土地价格政策招商引资”等禁止性规定,并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全面组织排查整治:凡已出让工业用地经核查地价低于国家规定最低保护价的,一律补缴土地出让金;凡经营性用地,一律严格实行集体会审、政府最终定价;凡不符规划用途项目,一律由地方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凡存在减免土地出让金和税费的地块,一律不予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加大教育卫生和司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办力度。在教育系统扎实开展以治理教育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和有偿家教等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整治”工作。制定出台盐城市《司法人员公正司法行为规范》和《政法机关错案责任追究办法》,推动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狠抓自身建设,大力正风肃纪,严防司法腐败。
  8.关于射阳县领导班子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根据射阳县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市委统筹考虑并积极建议省委组织部及时配备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一步调优配强党政领导班子。及时组织对射阳县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听取射阳县委情况汇报,组织开展民主测评,查阅有关台账资料,开展个别访谈,并就有关工作进行量化测评,目前正在形成有关反馈材料。按照推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要求,督促射阳县各级班子加强学习教育,切实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水平。
  9.关于有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失之于宽的问题。成立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积极协助开展个别访谈、接访下访、走访调研,对巡视交办的5个重点突出问题,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抓紧办理。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案工作推进会,提出全年查办案件要实现两位数增幅要求。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134件,同比上升16.07%,9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两位数增幅,达历史最好水平。注重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制定《关于建立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纪检监察、组织、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部门加强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严格按照中央纪委规定的标准实施统一管理、分类处置。加强纪检监察查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建成全市线索管理、办案安全监管平台。专门邀请全国检察系统知名审讯专家和省纪委相关案件检查室领导来盐进行辅导,有效提升查案人员能力水平。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城市建设片面追求形象工程,造成的不良后果多处显现的问题。明确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逐一梳理,找准问题,抓好整改。组织对城南新区五大公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回头看”。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遏制形象工程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盐城市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从规范决策程序、发挥规划引领、推动考核调整、严格审批管理等9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着力构建遏制“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
  11.关于经济领域虚假浮夸行为仍未有效根治,发展观和政绩观有待校正的问题。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召开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督促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明确提出以绿色增长为引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招商引资配套环境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新一轮沿海开发产业定位和项目准入实施办法》等文件,强化产业政策导向作用,大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大力压减机械、纺织、化工产业低端环节,促进企业质态改善、效益提升。2014年,否决劝退高污染项目17个。扎实推进全市化工园区整治,对环境管理不到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总量无法平衡的园区实施区域限批。依据市委《关于全市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的意见》,制定出台《关于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实施办法》,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和法治建设等作为考核重点,定期听取市有关部门对县(市、区)考核情况,重点了解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
  12.关于一些地方一味追求增长速度,导致出现虚增财政收入、招商引资弄虚作假的问题。科学设定考核指标,招商引资重在考核开工和在建项目,对各板块不硬性下达招商引资数量任务。严格执行市政府对引进重大内外资项目奖励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强投资数据核实工作,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财务数据核实工作,对弄虚作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奖励。下发《关于联合开展规范招商引资及外资项目落地情况专项核查行动的通知》,对2011年1月到2014年9月到账外资项目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签约外资项目有无违反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恶性竞争等问题,摸清项目真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按照省商务厅《外商投资实际到账统计工作指引》,规范招商项目入库统计,完善外资统计制度,对上报项目和数据进行核查统计,坚决防范虚假外资。针对巡视意见指出的虚增财政收入问题,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寅吃卯粮、空转收入等问题开展自查整改。严格实行财政收入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据实编制年度收入预算,并报同级人大审议。各级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加强对财政收入征管的审计和督查,严肃处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行为。
  13.关于重大民生工程推进不力,责任担当精神欠缺的问题。坚决贯彻总书记“七个更”的民生建设要求,保质保量做好为民办实事工程。坚持把饮用水安全作为“头号”民生工程,认真落实《全市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市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盐龙湖水厂一期工程完成投资7.1亿元,水处理能力达30万吨/日,建成盐龙湖至城东水厂浑水管道16公里,完成通榆河取水口现有设施改造,总投资8000万元的城东水厂30万吨/日深度水处理项目投入运行,市区供水达优质水平。2015年将继续加大投资力度,推动盐龙湖水厂一期工程建设,实施通榆河取水口原水预处理净化工程,新建浑水管道9.5公里、污水管网50公里、供水增压泵站2座,督促各县(市、区)基本完成主要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大力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组织水利、环保、建设、农委等8个部门及盐都、亭湖、开发区,对大市区通榆河沿线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城乡河道整治三年行动,确保2017年前完成农村212条大沟、1099条中沟和38910条小沟整治任务,市区54条保留河道、65条非保留河道全部整治到位,目前已完成市区跃进河等8条河道整治任务。深入调研了解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状况,积极开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程,开展“三品”基地建设,有效控制畜禽养殖和秸秆污染,2015年力争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86%,秸秆综合利用率超90%,“三品”基地面积达85%,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5%。组织开展全市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专项督查各地履行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成立由市环保局牵头、四区环保局共同参与的大市区联动巡查执法机制,全天候多频次对通榆河、蟒蛇河两个水源地开展巡查执法。制定出台《盐城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试行)》,建立水污染防治责任机制,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负责的法定责任,定期对蟒蛇河、通榆河、射阳河3条主要供水河道重点断面进行取样监测,及时掌握饮用水源水质状况,通报突出问题,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14.关于有的县(市、区)班子宗旨意识弱化,执政为民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情况“回头看”,从2014年11月开始,对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中央21项、省委18项、市委“10+2”专项整治(清理)任务逐项进行梳理排查,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出台《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实施办法》,制定相关制度规定25项,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重要会议活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请病事假、涉企收费管理等工作,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认真开展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问题专项整治,按照不留死角的要求,在2014年上半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坚持每月对各县(市、区)审批项目进行一次集中汇总过堂,严格把关,对业务用房项目予以重点核查,对可疑项目及时调阅项目审批档案,确保全面停止楼堂馆所新建、扩建项目。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批结果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清理,全市共清退办公用房24.3万平方米,停止新建或取消楼堂馆所项目2个。
  15.关于执行“八项规定”还有差距,正风肃纪仍需加强的问题。制定完善《盐城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盐城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实施办法》、《关于严禁全市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等规定,加大公务接待源头把控和专项审计力度,严控接待数量,严格报销程序,完善报销手续。2014年全市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下降38%。制定出台《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的办法》,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早抓小、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开展明查暗访,巩固纠正“四风”工作成果。组织对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学习考察、参会、接待、调研、休假等方面制度规定进行梳理汇编,以“口袋书”形式印发给市县两级领导干部学习掌握。按照省纪委部署,从2014年12月起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党政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规范津贴补贴的制度规定,明确各级党政机关以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标准,严格审批权限。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16.关于作风整治还缺乏狠劲、韧劲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文风会风问题专项清理成果,制定出台《市委公文处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市委重要会议活动管理的实施办法》,切实规范各类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进一步巩固公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清理成果,建立《盐城市一般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决纠正公车超标配备和违规使用等行为。进一步巩固办公用房和新建楼堂馆所问题专项清理成果,制定《盐城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全市9个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和市直82个部门全面完成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复查工作。明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对领导干部到龄退休后仍占用办公用房、公务车辆等问题开展专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目前无领导干部到龄退休后占用办公用房、配备占用公车。
  17.关于有的机关部门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衙门”作风和“中梗阻”、“庸懒散拖”为官不为现象的问题。在全市重点企业、经济园区建立营商环境监测点160个,广泛收集群众举报,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及时查纠违规问题。深入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清理,组织5个督查组,对市直20多个部门专项清理情况进行抽查,交办各类问题56个,督促抓好整改。加大“庸懒散拖”明查暗访力度,市县两级累计开展明查暗访8个轮次,开展查访1200多人次,查纠各类问题178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出台关于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规定和各级干部依法行政、司法人员依法办案、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执法、全民知法守法等4个具体行为规范,促进机关干部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效。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8.关于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深入的问题。严格执行“两个责任”履责报告制度,市委常委会、市委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带头上报2014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基层各级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也按规定及时上报履责情况。建立廉政谈话和纪委约谈制度,市委明确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话。2014年11月,制定出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制度》,选择市交通运输局等3家单位开展述廉述责评议。举办第一期县处级干部廉洁从政专题培训班,重点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八项规定”等,对2011年以来全市新提拔的28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增强勤政廉政意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带队,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集中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全市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依据,与全市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工作奖评选相挂钩,对2个单位因班子成员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在全市目标任务综合考核中被“一票否决”。建立健全“一案双查”、“责任倒查”机制,先后对落实责任不力的17家单位和29名责任人实施问责追究。
  19.关于有的县(市、区)纪委书记仍参与经济工作分工,纪检机关“三转”力度不大的问题。要求市纪委组织开展广泛调研,全面掌握各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人员配备等情况,在吃透政策、全面摸排、掌握底数的基础上,从严审核批复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审核意见。针对纪委书记分工问题,要求市纪委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党委(党组)中不分管本职工作之外的其他业务工作,专司监督职责,并对分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市县两级纪委、派驻机构已全部清理到位。
  20.关于政治意识、大局观念不够强的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在市委六届六次全会上,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坚定讲政治、自觉强素质、严格守规矩;通过党课教育、公务员网络培训、周一大讲堂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实施。制定《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规定(试行)》,对从严管理领导干部、从严管理机关、从严治吏、从严开展党内生活等作出具体规定。把执行政治纪律情况作为2014年度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县镇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制定《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分别召开县(市、区)委书记、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会。制定《盐城市党委督促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和改进党委督查工作。在全市开展各类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专项整顿,对未经审批成立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或信用合作组织作摘牌处理,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射阳农商行突发部分储户异常集中取款、阜宁县非法集资事件,健全完善《盐城市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金融稳定工作的通知》,狠抓责任落实,从监管部门和农村金融机构两个层面防控挤兑事件发生。组织报社、电台、电视台配合金融部门,加大农村金融政策宣传力度,集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打击非法集资”等宣传活动,在盐阜大众报和盐城晚报开设打击非法集资“你问我答”和“以案说法”两个专栏,印发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册48.75万本,发放宣传单120万份,刊发播放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公益广告宣传标语近万条次,增强宣传实效。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2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乏整体规划的问题。认真落实全省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盐城实际,研究制定《关于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年轻干部拓源提质“四百工程”,大力推进年轻干部“510”培养选拔计划,市县联动选派143名干部到上级机关和发达地区挂职学习,选派502名优秀年轻干部驻村下访,同时采取常态化培养、梯次化配备、制度化运行模式,动态抓好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工作。
  22.关于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开阔的问题。准确把握新时期“20字”好干部标准,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抓好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贯彻执行,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县级干部选拔任用资格审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市管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和考察办法,规范县处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制度。积极引进培养急需紧缺人才,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从驻盐高校选用干部,加大干部跨行业、跨领域交流使用力度。
  2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有关制度和规定,对51名市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随机抽查,对30名拟提拔考察对象进行重点抽查。定期组织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建立月度通报制度,要求公安、审计等单位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收集工作机制,定期书面通报相关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关于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的暂行意见》,强化对县(市、区)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从严把好乡镇党政正职和科级干部选配关。
  24.关于对领导干部子女进入公务员队伍和提拔使用把关不严的问题。明确市委组织部牵头,对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子女和配偶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任职情况进行“回头看”,目前已完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子女任科级以上干部情况摸排工作,将区分情况严肃整改。巩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专项清理成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到龄不办退休手续、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职全部清理到位。
  25.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制定出台《选拔任用市管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选拔任用部管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关于规范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环节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主要程序、推荐范围等具体规定。强化案件线索排查,对反映买官卖官、违规提拔干部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专项梳理,加大对跑官要官、弄虚作假方面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案件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惩戒功能,对查处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特别是网络媒体热议的案件,适时适度向社会公开。
  26.关于超职数配备、超编制进人情况比较突出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的通知》,对照省委要求,对市政府超配的副秘书长职数进行调整消化。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口径和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超配问题“真”整改、超配干部“真”消化,在全市开展干部配备“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一手抓整改清理、消化存量,一手抓制度规范、严控增量。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用足用好巡视成果,更好发挥巡视工作效应,既是巡视工作充满生机活力的重要保证,也是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现实需要。我们在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同时,也更加重视整改后续工作特别是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巡视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一是继续抓实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松,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意见整改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继续抓好巡视反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巡视反馈意见落到实处。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按照切实提高系统性、着力增强有效性的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宏观设计,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结合新的形势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重点结合中央正在修订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时细化配套措施,完善具体制度,织密监督之网;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对照“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要求,制定《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让干部随管理成长、管理伴干部一生;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围绕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努力减少和消除权力寻租空间。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新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注重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的作用,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更加鲜明地写在 “建设新盐城、发展上台阶”的旗帜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中共盐城市委督查室,电话:0515-86661126 ;邮政信箱: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委督查室,邮编:224005 ;电子邮箱:8191118@163.com。


中共盐城市委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