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05-05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11日至9月17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集团公司进行了巡视。11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坚决用省委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把整改落实作为促进集团公司改革发展重要工作和重要政治任务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全委会精神,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集团公司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1月16日新任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省盐务局局长童玉祥主持召开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汇报会,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一二三四”新要求,即明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明整改工作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突出制度落实、解决问题、产生明显成效三个关键,对落实不力,或边改边犯、顶风违纪的,将追究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领导“四级责任”,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到位真到位。
  二是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集团公司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董事长、省盐务局局长童玉祥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周明勇和纪委书记周锦银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围绕省委巡视组提出的3个方面问题和4项整改意见,结合落实省国资委监事会监督检查整改意见,制定了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研究确定了11项整改任务、51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部门)和完成时限。党委书记、董事长、省盐务局局长童玉祥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多次召开党委会和专题会,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建立了整改工作半月会办制度,每半月听取一次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改革发展的过程。全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以高度负责精神,结合实际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有负责任交待和结果。
  三是实施“33181”工程,推动整改工作步入纵深。制定了集团公司改革发展“33181”工程,即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干部人事制度、考核评价和薪酬分配“三项改革”,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内控体系、人才队伍“三大建设”,建立一套强有力的问责机制,切实抓好转型发展、企业上市、连锁渠道建设、创新驱动、生产经营、降本增效、盐政管理、安全稳定等八项工作,夯实企业党的建设这一政治保障。集团公司把“33181”工程分解立项为年度60项重点工作,明确了每一项工作的责任人、时间进度和标准要求,正在全力以赴推进落实。
  四是实行强有力的督查问责,落实效果明显体现。实施强有力的执行、强有力的督查、强有力的追责,紧紧抓住“不落实的事”,严肃查处“不落实的人”,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以及有章不循、有令不止的现象和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巡视期间,对巡视组交办的反映江阴分公司违规接待问题进行了通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从建章立制着手,修订出台了公务接待控制标准;对洪泽分公司公车私用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通过真刀真枪改进作风,树立了“风向标”,较好地推动了面上作风转变;对于条件暂不具备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整改;需要长期努力才能解决的,分期逐步解决。截至2015年3月底,修订原有制度29项,新出台制度25项。
  二、立说立行动真碰硬,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全到位真到位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集团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列出主体责任清单,对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一是深化“述责述廉”。与各单位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督促各级党组织层层签订,构建逐级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落实定期述责述廉工作制度,集团公司党委听取了15家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述责述廉,并责成有关单位落实所属单位的述责述廉工作。二是开展“一个约谈”。集团公司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总部部门负责人、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一次警示约谈,对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强化“三个考核”。集团公司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党委和党委负责人分别向省国资委党委和纪委报告了2014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民主测评,对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开展绩效评估。2015年4月份完成考评情况的分析反馈。
  2.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对查办案件不够有力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试行)》、《集团公司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党员干部不当履职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切实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究各类不当履职行为。集团公司纪委书记主动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一是坚持报告制度。今年初以书面形式向省国资委纪委、集团公司党委报告2014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督促所属单位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纪委向集团公司纪委报告上一年度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二是落实纪委约谈制度。运用工作约谈、警示约谈、诫勉谈话方式,对落实监督责任提醒在前,对干部关心在前。2014年第四季度以来,集团公司纪委分别约谈了有关单位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对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在集团公司2014年度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期间,约谈了有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部门负责同志。三是抓好信访件核查和案件查办。集团公司纪委对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线索认真进行分析,逐一进行登记、梳理分类,提出详细工作方案和时限要求,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了两级巡视组转办信件调查处理工作组,全面开展核查,对所反映的盐城海晶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吴树建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初步调查,其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其余问题线索核查正在依据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巡视期间,配合执法部门移送了新世纪盐化公司华雄、张焱、唐宏伟等案件。配合省国资委纪委李晗案件专案组进行深入调查。从省国资委监事会对新世纪盐化公司监督检查整改意见中梳理排查可能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并向省国资委纪委专案组作了汇报。2014年集团公司查处违规违纪人员20人,自办案件1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诫勉谈话12人,组织处理9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四是注重监督预防。以落实《集团公司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为抓手,推进集团公司反腐倡廉工作系统化建设。加强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主要领导人员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规范了领导人员权力运行。加强经营预算控制,按季分解预算目标,按月分析预算执行,发现异动立即预警。加强控参股企业利润收缴,全资子公司税后利润由以往年度上交80%改为100%;控股公司根据股东会决定,及时收取分配利润。推进财务管控制度建设,修订了《应收账款管理办法》、《集团总部财务审批办法》等。加强经济运行跟踪分析,全面实行月度生产经营分析会制度、月度财务分析预警制度、双月市场化改革暨重点工作推进会制度。以法治思维推进反腐倡廉,组织开展了预防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的法纪讲座、普法测试,提升全员学法、知法、守法意识。
  3.关于对基层单位纪检工作领导不够有力,下属二、三级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影响了纪检监察功能的有效发挥的问题。加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进力度,聚焦主业,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一是健全纪检组织强职能。对全公司纪检监察人员配备、分工兼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目前,集团公司党委建制的单位,全部设立了纪委,配备了纪委书记,全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含纪委委员)由年初的112人调增至123人;制定了《纪检监察专员工作办法(试行)》,在集团公司不设纪委的经营实体单位中设立纪检监察专员,实现了全集团所有经营单位廉政建设全覆盖、责任全落实、监督全过程、预防全方位。目前,正在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党委支持纪检组织推进“三转”工作意见,切实解决纪检监察部门职能泛化、主业弱化、作用虚化现象。二是规范工作分工明主责。认真落实省纪委、省国资委纪委关于规范纪委书记分工和兼职的要求,经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集团公司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和协管其他业务工作,不再兼任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社团、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职务,已向省国资委纪委报备。逐步调整规范二级、三级单位纪委书记工作分工,使其不再承担纪检监察工作以外事务,集中精力抓主责主业。三是落实“两个为主”强领导。明确加强对基层纪检组织的领导,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四是统筹办案力量聚合力。完善“三审一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集团系统内办案力量的资源整合,提升联合办案效能。按照《关于案件质量检查考评的实施办法》要求,实施案件查办工作考核,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促进案件查办质量提升。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强素质。提升纪检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于2015年4月份举办信访举报核查和案件检查、审理两个专题培训班。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方面
  4.关于在有些项目的引进和建设中,存在追求规模扩张而忽视实际效益和运行管控现象的问题。一是科学制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从严控制项目投资,避免脱离发展能力盲目铺摊子,追求合理有效规模,提高项目投资收益水平。本着效益优先,聚焦核心业务,围绕现有项目的填平补齐,制定了2015年技改项目投资计划,较2014年下降65.99%。二是开展工程建设专项治理。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和纠正工程建设领域不规范、不到位、不安全问题。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跟踪问效。同时督促各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台账,切实规范项目基础管理。三是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管控。履行项目投资决策报批程序,坚决杜绝未批先建项目。落实项目建设月度巡检制度,重点项目实施看板管理、挂图推进,密切跟踪物流、房地产项目的经济效益、市场变化等要素,实时动态分析。实施重点投资项目“回头看”,针对未按期达产达效项目,落实责任主体,划定达标时限,有力促进了项目达产达效。四是对不规范行为进行问责追责。结合省国资委监事会监督检查有关项目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查明项目建设违规成因,实施追责问责。对项目超批复建设投资、未及时办理项目变更备案的问题,以及没有初步设计概算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对具体责任人实施诫勉谈话;对部分项目变更事项已完成情况调查,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已对项目建设不规范行为进行问责29人次。
  5.关于为完成目标考核任务,片面追求政绩,存在做虚假报表、营造表面繁荣现象的问题。一是建立市场化考核奖惩机制。制定《基层单位综合业绩考核奖惩办法》,坚持效率、效益优先的原则,设定了包括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涵盖创新创优和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侧重考核增量指标和均量指标,侧重与上年实绩水平纵向比较、与同类型企业横向比较,每年对全集团24家重点单位进行量化考核排名,通过“赛马”机制真实反映经营者价值创造能力。对综合业绩排名前三位的单位,授予“综合业绩领先奖”并给予奖励;对单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另设“最佳进位奖”和“特别创新奖”;对连续两年综合业绩考核排名末位的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对其主要经营者给予免职、降职处理和相应经济处罚,破除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体制。制定出台了《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建立了适应市场化要求的党建工作考评机制,切实增强基层党建工作动力和活力。二是科学制定2015年经营目标任务。依据产品销售结构及平均销售价格水平,测算“营业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利润总额”等主要经营指标及其他指标,建立“净资产收益率、综合费用率、货款回笼率、资产负债率”等绩效考核指标。合理制定2015年经营者年薪制考核方案,加大“经营绩效、管理绩效、创新绩效”的考核指标权重和分值,侧重效益考核,强化考核引导。严格按业绩考核兑现薪酬,进一步明确对延期绩效薪酬兑现实行审计追索。三是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强化法定代表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列入考核,建立整改绩效考核档案,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积极发挥内、外审功能,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经营突出问题。1月下旬已启动对巡视反馈和监事会监督检查反馈问题较多的三级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四是强化工作督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成立了集团工作督查组,2014年度先后两次对有关单位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选派二线干部组成督导组,对薄弱企业、重点单位进行工作督导。
  6.关于在销售领域中,过于追求连锁商店的数量而忽视了运行的质量,存在为完成任务而开票跑量等现象的问题。一是对连锁门店进行“关停提转”。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全公司连锁门店经营效益进行分析,准确评价门店赢利能力,完善布局规划,加强责任考核,对运营质效低下的门店果断做“减法”,对符合战略布点要求的进行提升转型,并明确要求新建门店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2015年将建立完善门店建设标准与审批流程,健全门店标准化运营管理体系,实行门店经营独立核算,计足相关成本费用,体现门店经营成效。二是扎实推进“苏盐生活家”门店建设。倡导绿色、健康、时尚、舒适的消费理念,对现有连锁门店重新进行商品定位、功能定位、营销模式定位,着力打造集产品展示、销售及客户体验“一体化”的门店,使门店成为体验终端、配送终端、消费终端和利润终端。切实做好门店LOGO设计、店面设计、产品陈列设计、产品引进、供应链打造,以及运营标准制订、选址建店规划、微店营销等工作,确保2015年上半年在南京率先建立一家标准店、一家旗舰店。根据运营情况,适时进行复制推广,力争3年实现上市目标。三是深入开展“三项清理”工作。2015年全面开展了应收账款、库存物资、劳务用工“三清理”工作。对每笔应收款项进行梳理、分类、认定,重点针对关注类、敏感类、危险类应收款项,分别制定清收方案和还款计划,逐一落实清收责任。按照2015年上半年非盐库存去化率达到80%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去库存的力度,尤其对停止经营的非盐商品,采取有力手段,以市场价为参考,全力以赴进行消化库存。要求各单位重新定编定岗定员,实行竞争上岗,大力压缩管理及后勤辅助人员,大力清理劳务派遣人员。截至4月10日,“三清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三超”。应收账款清收“超过半”,累计清收9180.34万元,完成应清收总额的52.40%。非盐商品库存清理“超计划”,与2014年底相比库存总额减少8406.62万元,超额完成阶段性目标。劳务用工清退“超预期”,累计清退劳务用工353名,完成全年清退800名目标数的44.12%。四是实行食盐及非盐业务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创新食盐和非盐业务运营机制,加快推进食盐新品上市,培育和抢占高端消费市场,从包装设计、品种规格及内在质量上提档升级,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化、个性化、专业化、特色化的产品体系;加快推进液体盐、医药用盐等高附加值研发项目,以“大清盐商”电视剧播出为契机,年内将开发10个以上新品食盐、盐生活品并上市、上架。对非盐业务实行传统营销与现代营销相结合,强化总部统购分销,聚焦总代理、自有品牌营销,建立动态商品管理机制,设立产品事业部和专业化营销团队,形成上下扁平化的立体营销体系,按照市场化要求培育核心商品、构建分销渠道、创新营销方式、拓展目标客户,全面提升经营质效。
  7.关于在机构设置上,集团总部、二级单位和三级单位总部部门设置存在‘大而全、小而全’现象的问题。一是推进生产企业机构改革。实施了第二轮“三定”工作,推进非生产性部门撤并、富余人员缩编分流,压缩行政事务性管理人员数量。截至2014年底,撤并9个非生产性部门,分流富余人员354人,其中行政事务性管理人员44人,基本实现了“十二五”期末机构及人员编制控制目标。二是开展流通企业总部内设机构改革和中层以下人员全员竞争上岗。重新设计业务流程、职能定位、人员配置、岗位设置,对相近、相似的管理部门职能进行整合、归并,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和岗位管理,打破人员身份界限。制定了《市场化选聘市、县公司经营者实施方案》,在全公司范围内市场化选聘市、县公司经营者4名。苏盐连锁公司总部业务职能部门由12个归并整合为8个,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由51人减少到28人,其他人员全部参与市场营销业务。三是推进苏盐置业公司扁平化管理。大力推进去行政化管理,制定了《苏盐置业公司人力资源改革方案》,压缩本部机构和人员,已辞退5名劳务派遣人员,退回2名借调人员。修订了《工资管理办法》和《员工绩效考核办法》,于3月份开始实施。2015年1月底,苏盐置业总部由南京迁至淮安,与项目公司合署办公,总部人员全部投身营销一线,初步实现扁平化管理。四是对四级及以下公司进行清理。撤销长期没有实质业务的单位和机构,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
  8.关于新世纪盐化工项目投产之日即亏损之时等的问题。一是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管控体系。注重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的立体控制体系,修订和新建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大宗物资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房产租赁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集团公司总部财务审批办法》、《加强资金集中管控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近年来经营管理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解决对子公司风险管理力度不够,偏重事后监督,超前防范意识不强,以及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实施推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着力构建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制度体系。二是修订了《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根据省国资委《关于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管理若干规定》精神,对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着力加强项目调研论证、风险防范、责任追究等方面管控。坚持项目专家论证和评审制度,严格实行项目投资初审和论证评估制度,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建设法律风险评估制度。强化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前期调研、过程论证、建设施工以及后评价等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标准,严格把握项目可研、论证、决策等关键环节,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项目责任主体,确保责任明确。采取内外论证相结合方式,强化“不可行性”研究论证,对无锡分公司物流迁建等新上和拟上项目,着力强化投资初审和可行性论证评估,凡涉及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变更,严格报批手续,坚决会好诊、把好关,绝不重蹈覆辙。三是建立了《招标投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开招标的项目规模标准、招标工作程序及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以及招标人的职责,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物资以及服务采购等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工程质量提高,改进企业内部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全力解决新世纪公司问题。以“国资损失最小化”为原则,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债权债务处理、垫付资金受偿、破产资产处置等工作,推动格林艾普和东泰公司于1月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3月下旬已办理员工退工停保手续,正在全力抓好资产处置工作。五是切实规范供应链管理和大宗商品采销管理。进一步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处理,清理合同到期单位,符合招标条件的一律公开招投标,其余实行询价机制,履行定点采购报批程序。投入使用ERP供应链延伸系统,正在对供应商管理体系进行试运行,完善供应商准入制,建立供应商末位淘汰机制,将在今年下半年正式运行。全力推进“厂矿挂钩、厂企对接”,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实行原料集中采购、直接采购,严格禁止多头采购,尽量减少中间环节,确保集中采购比例达到90%以上。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与下游生产厂家联系洽谈,切实提高产品直销率。
  9.关于三公经费居高不下的问题。一是加强公车管理。全面摸底调查公务车辆、盐政执法车辆,及时查封超标准、超数量配备车辆。建立并落实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各单位节假日公车已实行封存。加强对公车私用现象的监督问责,对少数单位公车私用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调查处理。2015年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在去年实绩的基础上将下降20%以上。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标准,集团公司总部从2015年起全面实施扎口管理、定点接待。2015年业务招待费在去年实绩的基础上将下降40%以上。三是加强出国(境)管理。修订了《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规定》,取消了一般培训、考察,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境)。四是建立履职支出管理办法。出台《领导人员履职支出管理办法》,明确了总部人员履职支出有关标准。2014年全公司出国(境)费用、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92.11%、32.92%、20.83%,节约费用1400余万元。
  (三)选人用人方面
  10.关于干部使用中存在用人不当、带病提拔现象。在选人用人上存在裙带关系、照顾使用等现象的问题。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制定了《集团公司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战略导向、党管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等选人用人原则,立足改革发展实践,注重选拔责任担当意识、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完善干部选任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制定了《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的暂行意见》。三是加强干部管理。印发了《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要求工作的通知》,对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审批流程、报备范围、注意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并开始实施。四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坚持干部提拔前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征求纪检组织廉洁情况意见。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系机制,坚持人力资源、纪检监察组织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规定,开展了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情况调查登记工作,进一步完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制度规定,加大职工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11.关于集团公司中层干部配备过多过滥的问题。一是严格核定岗位编制和职数。按照精简效能的总体要求,制定了《集团公司组织机构和领导职数市场化改革方案》,从严设定机构数和干部职数。二是推行岗位管理,解决“能上能下”问题。建立战略和业务导向的岗位体系,人员通过组织选配、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人才引进等方式上岗,按所在岗位职责目标、要求履职,实施考核激励。实行去行政化管理,原有职级进入档案,作为经历和资历的依据,以及干部任用、选拔培养等参考因素。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贯彻落实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导向和标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从严把握干部提拔节奏。2014年下半年以来没有新提拔中层干部,目前集团公司中层干部已由212人减少到172人。2015年1月份,集团公司暂停干部提拔、调整,遇特殊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备。机构改革方案将在进一步征求意见、细化完善后,2015年上半年推进实施。
  三、进一步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运用巡视成果是巡视工作的生命力。在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同时,更加重视长效机制的建立,让巡视成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尽管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特别是巡视反馈意见涉及到一些历史成因导致的问题,还需要从体制机制方面通过改革创新逐步解决。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1月14日在集团公司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围绕省领导提出的“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整改意见和监督检查整改要求,围绕关键点、突出风险点,加强内部管控体系建设,促进企业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合法合规经营”的要求,落实“一二三四”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是进一步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尚未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密切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巡视工作中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对标查账、整改交账、销号清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是进一步强化督查问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准确把握依法依规从严治企的内在要求,全方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领导不力、监督不力导致组织涣散,或发生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将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大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是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举一反三,把落实整改工作与工作创新提高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一次巡视,长效整改,长期受益。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化、规范化上下功夫,着力构建系统化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全面发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作用,为建设“廉洁苏盐”保驾护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南京市江东北路386号盐业大厦,电话:025—86216685(纪委)、86216688(办公室);邮编:210036。电子邮箱:jsyysalt2015@163.com。


中共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