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丰县纪委、监察局抓节点、抓关键、抓典型,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动辄则咎,踩着不变的步伐,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
抓节点。县纪委重点抓好节假日期间的作风建设检查工作,联合县财政、审计、公安交巡警、县电视台等部门组成立5个检查组,对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等重点节假日期间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和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共计检查单位360余次,饭店、宾馆、娱乐场所600多次。
抓关键。抓住源头这一关键环节,抄底式检查。联合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组成专项检查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抽查率不小于20%,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对各乡镇、各单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务实节俭过节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等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三公经费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支出、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10余家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报整改落实情况。
抓典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具体实施办法、奢侈浪费等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目无纪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搞各种不正之风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先后查处了县卫计委、县交通局等2单位工作人员公车私用典型案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上缴因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