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下拨了大量培训补贴资金,为广大群众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这本是鼓励和扶持群众拓展就业渠道,惠及民生的专项资金,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监管部门的一些的党员干部在利益的驱使下,动了邪念、念了歪经,把国家财政拨付的培训补助资金当做“唐僧肉”,以权谋私、与民争利,采取多种手段伪造培训资料,弄虚作假搞虚假培训,或单独或共同疯狂套取国家资金。
2014年初,一封反映江苏省丰县安监局副局长于某收受现代安全培训中心贿赂的举报信摆在丰县纪委书记袁邦庆的办公桌上。随即,丰县纪委与县公安局开展联合调查。
在调查中发现,现代安全培训中心与负责人社局就业处培训工作的人员采取多种手段伪造培训资料,搞虚假培训,或单独或共同疯狂套取国家培训补贴资金的线索。袁邦庆果断决定对该县培训系统进行彻查。随着调查的深入,培训监管部门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事实越来越清晰:一些培训机构以行贿手段从县人社局等培训监管部门获取培训名额并编制虚假培训资料,利用“黄牛”虚假招生,以数额不等的报酬诱导群众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涉农补贴一卡通。
经过80多天的调查,丰县纪委一举查获包括5名正科级干部、4名副科级干部在内的24名培训系统“蛀虫”,共涉及4家监管部门。2014年8月,两人被移送司法机关;22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名培训机构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挽回经济损失1000万余元,追缴涉案资金500万余元。
这一案件的发生,除了自身原因外,这也是这些监管单位的党委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对一些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放任其滑向腐败深渊。如果这些单位“两个责任”都真正落到实处,何至于让腐败分子嚣张那么长时间、造成那么大危害?因此,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必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同时,在“常”、“长”二字上下工夫。经常抓,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长期抓,建立完善常态长效机制,步步深化、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