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湖县纪委、监察局坚持将办好初信初访作为及时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突出问题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三书四审六诊”机制,严明首办责任,强化过程管控,有效实现初信初访“零积案”,15年保持无业务内进京越级访发生。
一、三书签订明权责
出台《金湖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案件通案暂行规定》和《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暂行办法》,通过签订“三书”,严明首办责任人的办信责任。一是首办责任承诺书,让承办者明责。承办人员签订《首办责任承诺书》,作出“五要五不”郑重承诺,即要有可行调查方案,不得拖延不办;要保障信访人权利,不得故意刁难;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瞒报案件线索;要优质高效办理,不得隐匿事实;要及时反馈息访,不得敷衍塞责。二是权利义务告知书,让信访人明权。初核前,及时约访信访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明晰信访人3项义务、6项权利,让信访人明白自己对信访举报件调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去年以来,该县共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49份,吸纳6名信访人参与调查,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三是整改意见通知书,让办案人明疵。成立信访通案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通案会,集体审核信访结案,发出《整改意见通知书》,就调查取证、反馈回访、卷宗整理、息访息诉和源头整改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醒办案人员,确保查准查实、案结事了。通案制度实行以来,先后发放《整改意见书》127份,提出整改建议近400条,提高了查实率、成案率。
二、四步审结控流程
严格规范办信流程,实现由单一处访向集体会诊、由重视结果向过程结果并重、由“两步审结”向“四步审结”的转变,成立由分管副书记、分管常委,信访、案件、审理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信访通案领导小组,强化跟踪督办和全程管控。一是结前初审。信访室全体人员对案件调查、卷宗整理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初审意见。办案人员根据初审意见完善材料,补充调查,再提请通案领导小组审结通案。二是集体通案。通案领导小组对申请结案的信访件,逐一评审把关,就“取证是否全面、定性是否准确、建议是否合理、满意度认定是否客观”等作出评价,并提出集体通案意见,向承办科室制发整改通知书。三是结前复审。办案人员认真落实通案评审意见,妥善处理信访人的合理诉求,保证案结事了;对共性信访事项和重大信访问题,加强根源剖析,提出解决对策,从源头防范问题蔓延滋生。分管常委会同信访室对通案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复审,提出结案复审意见。四是领导审结。主要领导认真听取承办单位结案汇报,了解通案意见是否完全落实到位,并对照信访结案标准,作出是否转立案或同意结案批示。去年以来,共收接初信初访169件,按期办结率达100%,从中发现案件线索51条,转立案46件,成案率同比提高近4倍。
三、六诊并举显实效
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解决初信初访问题的落脚点,广泛采取“六诊工作法”,促进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预诊”排苗头。依托四级民情廉情预警网络,配备了600多名专(兼)职村组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员,将信访举报预警关口前移,建立“月排月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及时解决,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和信访问题的发生。
“门诊”解民忧。优化整合各类接访平台,完善接待场所,规范接访行为,做到“五心四声”,既要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公心,更要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办有回声。
“急诊”化矛盾。建立“直查快办”机制,对违反中央“八条规定”、侵犯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由县纪委职能科室直查快办,10个工作日内办结,防止引发信访突发事件。2013年以来,该县共直查快办66件,占信访总量的23.1%。其中查实31件,宣传曝光4件,转立案调查11件。
“出诊”抓调处。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下访长效机制,全县126名纪检监察自定下访联系点,把访民情、办实事、解难题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定期下基层、接地气,掌握基层信访动态和热点问题,协调处理责任范围内的信访问题。
“会诊”解难题。对一些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的初信初访,适时召开信访联席会议,集体会诊,共商对策。近年来,先后牵头解决了原溶剂厂烂尾楼事件、宝利来小区环境整治、刃具厂违建拆除等疑难初信初访问题30多件,提出源头防范建议23条,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工程承发包改革办法等制度20多个。
“复诊”查落实。今年以来,该县对已查结26起实名举报件,采取“第三方回访”的方式,本委各室、工作室和基层纪委交互抽查,互相回访,了解处理意见落实情况,调查群众满意程度。对满意度较低或群众新反映的问题责令重新调查,确保案结事了。(陆启玉 孙高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