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江国际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09-07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30日,省委企业巡视组对中江国际集团公司进行了巡视。2015年3月17日,省委企业巡视组向中江国际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坚决用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巡视意见反馈会后,集团公司党委随即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党委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就深入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论述和省委要求,切实担负“一岗双责”、全面履行“两个责任”谈认识说体会,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工作职责。党委书记、董事长彭向峰同志指出,贯彻落实好“两个责任”既是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也是保持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集团公司党委将把推进落实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一要以巡视整改意见为抓手,对存在问题进行逐条逐项梳理;二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在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监管方法上进行创新;三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案件。
  (二)自上而下逐级建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中江国际集团公司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各项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督办。根据集团公司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分、子公司迅速行动起来,由主要负责人挂帅,分别组建了本单位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小组,为全力以赴聚焦整改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抓紧研定整改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安排推进工作目标和整改措施细化落实
  集团公司整改办以巡视反馈意见为纲,对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进行逐条梳理,列出重点整改问题,制订了《中江国际集团公司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问题一览表》,经征求分、子公司和总部职能部门意见后加以完善。在此基础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江国际集团公司党委关于省委企业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组织保障、整改步骤、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根据工作分工,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分别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列出任务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倒排工作进度,为“挂图作战”创造了条件。
  3月23日,集团公司召开整改工作动员大会,按照“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原则,对各单位(部门)落实整改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强调了省委巡视办和省委企业巡视组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解读了集团公司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分、子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对号入座认领问题,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整改措施,报集团公司整改办审核把关后实施。彭向峰同志指出,巡视工作是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集团上下必须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抓好问题整改予以高度重视。一是要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快从实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三是要在努力解决巡视反馈问题的同时,着眼于长效机制建立,全面提升依法治企和科学管理水平。
  (四)建立整改工作全程督查机制,保证各项整改任务逐一落实到位
  进入整改落实阶段后,集团公司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对责任范围内的整改事项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强化具体指导,对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召集相关会议研究审议制度性文件。各分管领导也将整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充分利用赴分(子)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等机会,督促、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集团公司整改办设立了由监察室牵头,纪检、党办工作人员参加的督查组,负责对所属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督查。
  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集团公司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面领导责任担当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党委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每月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促使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专题听取集团公司纪委工作汇报,就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三是督促所属子公司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下一步将强化监督,切实提高执行力。
  2.关于集团公司党委支持纪检工作力度不够大,内审力量不足问题。一是充实纪检力量,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创新纪检监察组织体系,采取纪检和法务工作人员交叉任职、向各业务板块派驻纪检和法务专员等方式,实行监管全覆盖;同时建立集团办案人员库,努力提高办案时效与质量。二是充实审计力量,研究出台《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建立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功能,有计划地对相关所属单位开展内审工作。
  3.关于内控体系不够健全,绩效考核与薪酬体系不够完善问题。一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加快推进董事会建设进程。二是《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已经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批复通过并组织实施,集团公司董事会、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已制定出台,所属各子公司“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已报集团公司审核。三是深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第三季度末将出台集团公司内控制度汇编。四是从提升总部运行管理效能出发,对集团总部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对绩效考核和薪酬体系方案进行了优化设计。
  4.关于经营机构管理不够规范,合同、公章管理亟需加强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集团公司经营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经营机构设立条件和管理要求。二是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对部分国内外经营机构进行了合并重组。三是制定出台了《国内工程合作经营管理办法》,对规范合作经营、强化分包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四是修订和完善合同、印章管理制度和合同审批流程,强化合同集中管理和印章归口监管。
  5.关于在招投标领域、物资设备采购、贸易经营方面制度不够健全问题。一是加强招投标管理,制定了《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二是加强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制定了《总部经营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三是加强贸易业务风险管控,进一步健全经营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健全廉洁风险管理体系。
  6.关于个别下属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利益输送,个别人私设账户,私拉队伍承建工程,利用职务便利安排亲属子女在本系统就业等问题。一是加强二级企业监管,切实堵塞制度漏洞。加强财务监管,推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行为,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加强财务印签章及网银U盾管理。印发《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融资、担保和票据的审批管理。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审计,从财务、工程和重大风险源入手,查疏堵漏,对相关单位和项目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和审计。三是健全海外机构管理,研究出台《集团公司海外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框架方案》。四是严格干部考察任命制度,对选拔任用海外机构负责人加强组织考核。五是制订了《集团公司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对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属任职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岗位调整。
  (二)在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四风”问题整改不到位,违规行为仍有发生问题。一是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通过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了《集团公司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促使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二是要求所属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职,每月按要求报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表》,并由集团公司监察室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进行督查。
  2.关于集团少数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不够,班子建设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加强团结协作,提高领导班子整体效能。建立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月度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领导班子月度工作例会,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部署落实工作,发挥班子整体合力。二是建立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机制,对重要问题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同时积极推动分、子公司建立领导班子谈心谈话机制。三是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对集团部分中层干部进行了交流调整,完成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调整工作,正在拟定《关于加强分、子公司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3.关于个别领导干部组织意识淡薄,个人重大事项不如实向组织报告问题。一是完善干部重大事项备案制度,强化组织纪律。完成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的收集和存档工作,制定了个人重大事项填报的核实与抽查办法。二是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安厅要求,对集团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公安备案信息进行复核和更新。三是严格执行《中江国际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对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统一保管。四是按照《中江国际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暂行办法》规定,认真组织好年度干部述职述廉工作。
  4.关于个别领导干部组织公款旅游,公务出国(境)审批管理不严,存在违反公务出国相关规定问题。严格执行上级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出台《中江国际集团公司负责人、二级企业负责人、集团公司综合部门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细则》,从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规范,确保不折不扣执行上级规定。对不履行申报手续、弄虚作假、规避监督,组织或参与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集团公司监察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二级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关于少数企业负责人法制意识不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问题。强化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企。加快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地,研究通过了《集团公司三项法律审核实施办法》,结合集团实际对重要决策、重要经济合同和协议、规章制度实行全面的法律审核。组织法律知识普及与专题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党的政治纪律执行不够严格,个别单位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一是狠抓教育培训,严肃政治纪律。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对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学习,并吸收集团公司总部各综合部门、各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培受训。对所属各单位执行上级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明确要求并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今年先后安排集团公司党委成员参加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举办的省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研究班,安排基层党支部书记参加四期县处级中青班和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举办的党员领导干部轮训班。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所属各分、子公司党支部书记,为全面贯彻“两个责任”和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提供了组织保障。
  2.关于海外机构基层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问题。一是加强海外党建纪检工作,加大督查指导力度。针对集团公司海外机构特点,对《中江公司关于加强国外(境外)工程项目和工作机构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完善。二是对海外机构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等情况进行调查梳理,对条件允许的海外机构建立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并加大督导和检查力度,强化机构监管。
  3.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有的会前缺乏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和酝酿沟通,会上讨论不充分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国资委党委审批通过的《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依法依规科学决策。二是严格执行监事人员列席会议制度。三是成立了国内工程领导小组、海外业务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相关分、子公司负责人的参谋议事作用。四是在机构合并重组和所属企业班子调整中,对主要领导调整、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充分听取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职工群众意见,采取公推公选等方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4.关于集团对某些合并重组公司在发展定位、经营管控、深度融合等方面缺乏主动作为问题。指导确立二级企业战略定位,促进内部资源重组整合。组织对所属全资、控股公司开展调研,初步研究了贸易类、物业经营、海外工程、房地产业务的整合重组框架方案。各重点子公司已形成主营业务发展战略构想,将在整合资源、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
  (四)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有些单位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力,党委会、经理办公会召开不定期问题。规范所属企业决策程序,推进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集团公司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董事会、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议事决策,并要求各分公司参照集团公司相关决策程序、规则科学决策,加快对各子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的审核落实。从健全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运行管理效能出发,对部分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对需报经集团公司研究审批的重大事项,要求相关分、子公司领导班子事前集体研究、充分论证,注重发挥专家团队和法律顾问作用。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干部交流轮岗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研究制定《中江国际集团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工作办法》(讨论稿),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监管,及时汇总相关信息,把控好个人重大事项。同时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已安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系统软件。二是建立健全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加大总部与分、子公司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3.关于退休人员聘用管理未建立相应制度问题。研究制订《中江国际集团公司退休管理办法》,对干部职工退休年限、延迟退休条件、退休返聘条件及待遇等方面加以明确规范和约束,对退休工作实施常态化制度管理。严格遵守退休人员管理制度,控制企业领导人员返聘。
  三、巩固扩大整改成果,长抓不懈保障发展
  经统计,根据巡视反馈问题,结合自身管理需要,集团公司共制定具体整改措施110项,制订(修订)各类制度26项;所属分、子公司共制定具体整改措施360项,制订(修订)各类制度83项。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巡视成果,仍是今后较长时期内的一项重要工作。集团公司党委将把握战略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对涉及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继续深入研究、稳步推进、不断完善;对仍需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善做善成;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进一步支持纪委履行职责,加大案件查处和执纪问责力度。注重发挥集团相关部门作用,及时发现问题防疏堵漏。对领导不力、监督不力或不守纪律、不执行规定导致组织涣散、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强化监督效能,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廉洁从业的良好环境,为“建设新中江、实现中江梦”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作风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025-83277571、83277612;邮政信箱:南京市北京西路5号511室;电子邮箱:zjgjdb@126.com。


  中江国际集团公司党委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