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1-14 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 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15年8月10日至9月2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吴中区进行了常规巡视。10月23日,巡视组向吴中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突出主体责任,全面细致组织整改工作
  区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全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决整改、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的态度决心,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细致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迅速部署,全面动员。10月23日上午巡视组反馈意见后,下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迅速召集相关领导、部门,研究安排整改落实工作,明确了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等相关事项。10月29日,区委成立了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吴中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俞杏楠同志任组长,金洁、周云祥同志任副组长,下设政治纪律整改、廉洁纪律整改、组织纪律整改以及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整改等四个专项小组,由相关区委常委任组长,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共同参与。10月30日,区委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围绕"在重视程度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时间进度上按时形成整改方案、在整改质量上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在原则把握上坚持政策性纪律性"的中心要求,全面动员部署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按时、优质、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制订方案,细化分工。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4个方面、11项主要问题,制订出台了包括四方面、11项、59条具体整改措施任务的《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整改落实分工方案》,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确保整改压力层层传导、整改任务层层落实,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均按照方案要求,于11月10日前制定完成了本地本部门的整改方案。11月27日,区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整改落实工作的重点督查情况,以及各基层党(工)委(党组)整改落实情况,并就抓好下阶段整改落实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
  三是加强督查,有力推动。区委派出由区委常委担任组长的4个督查组,对8个部门、板块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改进展情况,有力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特别是坚持长期、常态、全程整改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时间整改的任务持续关注,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坚持强化责任追究,对于整改不力、消极应付的单位部门、党员干部,区委依纪依规予以严肃问责,确保巡视组点的问题不漏、巡视组提的意见不漏,确保整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突出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整改落实
  围绕省委巡视组提出的4个方面、11项主要问题,坚持从严从实标准,突出问题导向,逐条逐项出台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巡视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确保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发挥实效。
  (一)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执行政治纪律不够严明的问题。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5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对讲话精神的认识理解,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中央精神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突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以及《关于从严管理干部若干规定》、《关于从严管理企业领导人员若干规定》,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党性观念、纪律观念不强,防止自由主义、本位主义。三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督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苏州市《党委督促检查工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订出台了《吴中区党委督促检查工作办法(试行)》,对执行中央精神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四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通知》,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开展一把手层层约谈,在坚持、加强、创新中提升党内生活质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省意识和反思能力。五是继续深化推进"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的"四有"主题实践活动,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上下联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六是把执行政治纪律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区、镇(街道)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责任压力传递到位。
  2.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11月初制定吴中区《关于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依据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双报告、全委会述廉等制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报告两评议"情况。向全委会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由全委会委员进行质询和民主测评。各级党委、纪委结合书面报告、民主测评、监督检查等情况,听取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提出意见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报告材料、民主测评情况、评议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内容,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11月初依据《苏州市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暂行规定》,结合吴中区实际,制定了《吴中区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暂行规定》。12月,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各镇(区、街道、场)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廉政为主题进行了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廉政为主题进行了谈话;各级党委(党组)也按规定普遍开展了廉政谈话工作。三是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9月份,各镇(区)、街道党(工)委列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性化清单,12月底,各地、各部门结合责任清单,书面报告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四是将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12月底,区委、各级党委(党组)听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责情况汇报,完成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待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文件下发后,结合吴中区实际,及时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办法》。2015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2016年初完成检查考核,并做好考核结果反馈及整改落实工作。六是依据上级要求,转发了苏州市纪委《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追究的办法》,认真组织文件学习,严格贯彻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制度。11月初,召开区纪委常委扩大会议,组织全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学习苏州市纪委《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追究的办法》,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见诸行动。七是10月份,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情况及各地各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兼职分工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形成分析报告,按照省、市纪委有关要求,严格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兼职分工。区纪委监察局在去年内设机构调整的基础上,2015年完成了第二次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调整后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科室和人员占比均达总数的75%以上。八是加强纪检监察办案人员梯队建设,积极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10月份,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了解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经历及专业背景,加强办案力量,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参与办案。九是加强线索管理,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加大线索排摸力度,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及时获取相关线索资料,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线索,加强对线索的分析研判,按照拟立案、初核、函询谈话、暂存和了结五种方式进行合理处置,完善统筹案件线索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线索材料对接移交工作。
  (二)廉洁纪律方面
  3.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的问题。突出抓好惩治腐败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一是加强对政府投资的项目招投标过程的监管。抓住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备案、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组织等重点环节,严把招标条件,规范组织形式,由招标人依法自主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办法、招标文件、最高限价、中标侯选人公示等信息,对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全面负责。区招标投标中心同步对招标人报备资料审查,及时发现查处招标人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招标评标不公正、串通投标等问题。二是推行信息公开。除了涉及商业秘密内容外,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环节信息一律上网公开。招标公告、最高限价、未入围名单、中标侯选人、中标人、项目经理变更及直接发包等信息在省、市招标网实时发布,中标侯选人的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投标业绩、技术标、商务标评分等按规定对外公示,将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对外公开发布。三是加强标后管理。建立健全信用信息采集、发布、采用等在内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合同履约、队伍管理等量化到全区所有建筑、监理企业,统计相关建筑业企业,并将考核结果用于招标加分中,增强施工企业创优的积极性。四是加强政府性投资管理。加强政府性工程项目前期投资概算和预算的管理,强化建设单位履行项目建设程序和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整改意见。修订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跟踪评审办法》。五是加强工程预决算管理。在投资审计"全覆盖"和"扎口管理"的基础上,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突出投资项目决策、招投标、变更、采购、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等环节的审计,加强市场参建主体的履约履职和诚信行为的监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查处,2015年以来核减节约政府投资14亿元。
  4.关于执行廉洁纪律规定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苏州市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结合吴中区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党内监督制度,及时细化配套措施,强化约谈、廉政谈话、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对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抽查核实。同时,从案件审查及信访渠道中研判和发现线索,对涉及利益冲突的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坚决整改、严格落实。实现干部监督日常化,每季度对科级干部、拟提拔干部、后备干部等征求执法执纪部门意见,加强在职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年底前再开展一次。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及抽查核实制度,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试点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制定出台了涉农、惠民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规程,细化项目信息公开的程序要求。加强财政项目资金全程监管,强化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建立财政资金使用评审制度,规范资金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监督的程序化管理,将项目资金置于全程监控之中。三是11月初召开了纪委、检察院、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细化明确案件移送工作机制,重点梳理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根据线索,对涉农、惠民等专项资金领域中的腐败行为,进行处理,重点关注项目管理单位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纪委与公安部门联合排查相关线索,查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11月,完成了吴中区违建情况及党员干部购买小产权房情况的摸排检查,12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和严肃查办。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对小产权房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严格限制小产权房的转让和出售,防止党员干部以小产权房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于不依法依规办理小产权房确权登记发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违章搭建行为的排查,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调查。
  5.关于国有和村集体资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有序推进国资监管改革工作,建立区属国有企业监管清单,以权力清单形式对监管权限的边界进行明确规定,提升管理水平。二是全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健全依法依规决策机制,规范企业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制定出台《吴中区区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吴中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管办法(试行)》,促进区属国有企业有序健康发展和科学民主决策。三是完善区国资党委系统"两个责任"制度,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织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组织监督责任,制定出台《区国资党委系统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把握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四是继续深入推进国资监管平台的使用和优化,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云平台分析监管指标,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操作,强化对运营分析结果的运用。五是建立季度督查制度,每季度由区委农办会同区纪委、审计局等部门督查全区镇级集体资产监管服务平台运作情况,加大力度审查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确保集体资产交易规范。六是加快区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不断规范集体资产交易行为,促进村级资产保值增值。七是研究制定《吴中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吴中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审计的意见》,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权属经营、监督管理审计评估等规定,规范村级财政资金、集体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体化管理。八是加强村干部党性党纪党规等教育培训,制定下发了《关于从严管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选拔任用的通知》,深入推进村党组织书记(主任)集中轮训工作。
  (三)组织纪律方面
  6.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苏州市"动议比选任用"县处级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严格落实20字"好干部"标准,及时将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用起来。牢牢抓住党管干部这个根本,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把关作用,对基层党政正职、机关主要领导等关键岗位酝酿动议时,实行差额遴选、综合研判,明确个人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干部人选的,必须署名推荐并书面说明理由,从源头上把好干部选任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二是改进干部考察方法。研究制定《吴中区科级领导干部德的考核实施办法》,强化对干部德的考核。研究制定《吴中区科级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实施办法(试行)》和《吴中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坚持从严考察干部,建立组织部门、分管领导、用人单位党组织"三位一体"干部日常考察评价机制。坚持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事项报告凡提必核、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凡提必听、信访问题线索凡提必查,发现重大线索及时组织调查。三是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差异化考核。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充分运用考核、考察、巡视、审计等结果,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加大民生改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等指标权重,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区域绿色发展。四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专项督查和"带病提拔"倒查工作,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扎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建立健全每月通报、定期抽查、互学互查等制度,确保干部档案资料完整准确,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扎实保障。五是全面推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在2015年试点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的基础上,加大对区、镇、街道的推广,进一步提升全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
  7.关于干部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干部配备"三超两乱"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共消化超配职数200个,占超配总数的90.1%。二是严格落实干部职数预审。严格执行干部调整职数预审制度、干部职数配备情况季度上报等相关制度,对超职数、超规格、超范围配备的领导干部情况列出清单、倒排消化时间表,确保2016年底完成所有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消化。三是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混用"、镇(街道)"超编超员"专项整改工作。出台《吴中区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事业单位空余编制全部收回,由机构编制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编制审批在先"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原则,杜绝超编进人。四是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深化领导干部驻镇驻村值守制度,强化干部"八小时外"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现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覆盖,并从2016年起按3%比例对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建立出台《吴中区领导干部"双向约谈"制度》,重点开展职务调整约谈、日常沟通约谈、重点时期约谈、考核反馈约谈、诫勉提醒约谈等。常态化开展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促进企业规范运作。五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建立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深化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活动,真正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六是巩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帮扶成果。通过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加强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和基层党建创新创优项目创评活动等做法,助推13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深入整顿,动态销号,整体提高。
  8.关于干部交流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结合明后年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开展领导班子结构分析和干部交流工作专项研判,推进区级机关、镇(街道)、国有企业之间轮岗交流力度。严格执行干部任职交流和回避等制度,对管人、管财、管审批等关键岗位干部,有序开展交流轮岗或调整分工。二是进一步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相关意见,结合苏州市"四级梯队建设计划",实施"精苗优培"工程,扎实做好市、区两级后备干部调整。注重把年轻干部选拔寓于日常干部工作,实施锻炼、培训、考核、研判全程跟踪管理,举办年轻干部党性锻炼班,打破以往唯考唯分模式,实施四比四看综合比选,创新培养选拔工作机制。2015年以来,区委提拔重用35岁以下年轻干部10名,占提拔科级实职干部总数的18.9%。三是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实践锻炼。树立注重基层导向,健全年轻干部一线培养选拔链,开展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活动。选派中长期后备干部到市级机关、村(社区)进行挂职锻炼,选派年轻干部赴吴宿工业园、园博园、信访局等重点岗位、重点部门进行跟班学习,28名机关优秀干部到薄弱村任"第一书记"。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9.关于整治"四风"不彻底的问题。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加大对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问题的检查力度,增强明察暗访频率和通报力度,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对象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查处力度,增强约谈频率。加大财务审计和财政监督力度,督促全区各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根据"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安排,专门成立专项检查小组,每个节日节点专项检查公务车辆定点停放的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苏州市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吴中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规程》等文件要求,切实规范和加强全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重申严肃公务车辆使用纪律。及时查处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有效落实述职述廉、廉政谈话、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依据吴中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办法》,明确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区委各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点考核内容。四是采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措施,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敢抓敢管,查处并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线索,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五是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等方面加强审计监督。结合"清风行动"专项督查,主要检查国库支付账、食堂账、工会账和专项资金账等,重点关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费、培训费、餐饮费、住宿费、办公用费等。对发现存在的重点疑似异常情况,直接展开调查,发现问题直接追究责任。排查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发现超标立即整改。六是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查找解决"不严不实"问题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结合起来,推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重点查找并解决自身"不严不实"问题的同时,继续牵头抓好各项后续整改落实。七是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因地制宣,尊重群众意愿,严格落实《苏州市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抓好城镇、村庄规划体系编制,公布重点村、特色村、一般村村庄名录,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大拆大建。
  10.关于联系群众不紧密的问题。一是强化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理论宣教,认真落实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办法》,持续深化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访三促"、"四联双提"。每位区领导干部和区级机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2个月,其中走村入户不少于1个月,在基层蹲点调研5~7天;原则上每位区领导干部至少挂钩联系1个镇(街道、区)、2个村(社区)、1个企业、1个重点项目和4户贫困户;镇(街道、区)领导班子成员每年结对联系2户以上基层贫困群众;区领导干部和区级机关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走访不少于2次,镇(街道、区)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深入推进"双结对"、"在职党员进社区"、"在职党员统一服务日"等系列活动。二是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坐班接访制度,区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区级机关领导干部每周至少l天。积极采取主动约访、带案下访、联合接访、上门走访、包案化访等方式,回应群众期盼,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并将此项制度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坚持不定期督查,对执行不力的党政一把手实行约谈、问责。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苏州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管理的意见》,加强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征收拆迁行为。进一步强化"八公开一监督"制度执行,严格补偿政策标准,推行协议网上签约,通过信息有效公开,接受群众信访举报,遏制拆迁补偿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四是坚决查处发生在拆迁补偿中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纪委与检察院共同研究落实分工方案,梳理相关案件线索,对相关问题组织进行查处。
  11.关于干部作风不严实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正确政绩观教育,按照"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突出群众观念、服务意识、担当精神等重点,进一步强化务实干事的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的办法(试行)》、《深化推进"反四风、改作风"、严肃查处为官不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整治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增强各级干部担当意识。结合镇党委换届考察,全面广泛深入了解基层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群众公认度和工作实绩,为下阶段配班子提供参考依据,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督促各地各部门将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和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在区级机关开展"我身边的共产党员"宣讲活动。面向区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征集先进典型事迹材料,集中推出一批先进典型,汇编《我身边的共产党员》。完善并严格执行《区级机关部门绩效管理基本考核事项评价细则》和《区级机关部门绩效管理专项考核事项评价细则》,进一步提升全区机关部门执行力、服务力、发展力和创新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机关。开展"三治三提"作风效能行动,按照《关于开展"三治三提"作风效能行动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活动开展,编发简报加强宣传引导,制定方案加强督导检查,同时认真执行《吴中区"庸懒散"行为问责办法(试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庸懒散"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巡视督办线索和案件。
  三、突出长效常态,深化巩固整改工作实效。
  下一步,吴中区委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强化党纪约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进一步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体制机制,从区委自身建设抓起,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督促全区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特别是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政治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绷紧落实"两个责任"这根弦。不断加强和改进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二是强化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坚持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制度建设,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切实构建起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注重新制度与现有制度的衔接,该完善的尽快完善、该废止的及时废止,着力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切实承接和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各项制度措施,充分运用其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决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一阵风。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助推发展大局。注重用好巡视反馈成果、放大巡视工作效应,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效助力改革发展的新突破,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全会和区"两会"工作部署要求,做到两手抓、两结合、两促进,确保"十二五"圆满收官,夯实"十三五"坚实基础。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抓好、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推动"五个迈上新台阶"取得实效,使"强富美高"新吴中宏伟蓝图尽早落地生根、变为现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中共吴中区委办公室督查室;联系电话66981772;邮政地址:太湖东路288号;电子邮箱:qwbwzxx@163.com。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员会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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